第1141章 警察罷崗(第2/2頁)

錢鶴庭向胡孝民討主意,胡孝民告訴他,暫時什麽都不用做,等著上面來調查。警察局吃了這麽大的虧,如果不討個公道,以後錢鶴庭這個警察局長還怎麽幹?

果然,第二天南京就派了國防部次長來調查此事。警察代表向市政府提出四點要求作為復崗條件:第一、開追悼會,立紀念碑,吊唁死亡警察。二、優撫傷亡人員及家屬。三、賠償附近商店及死亡居民的損失。四、懲辦兇手,治安工作不要憲兵再插手。

“五哥,你趕緊去趟柏記米號,這份情報必須以最快的速度傳出去。”

胡孝民得知警察代表的復崗條件後,馬上找到馮五。他覺得這四點要求,前面兩點很正常,第三點就有點越位,帶著一絲共產黨的氣息。只有共產黨,才會為人民著想。他不知道這些警察代表的真正身份,但如果自己是錢鶴庭,恐怕會有所察覺。

至於第四點,違反法律,而且警備司令部也未必會答應。

事實上,吳果清也覺得第四點無法答應,認為要按法律手續解決。警察局的地下黨支部接到上級轉來的指示後,決定在鬥爭達到目的後,立即收縮,繼續隱蔽自己,積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