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笨

宋石這個名字,最後是被光屁股的男孩打沒的,變成了宋撿。

宋撿剛沒了爸媽,一時沒法接受自己要跟著陌生人走,還被強行改名,只能哭。他眼睛不好,又是真的漂亮,可這種漂亮落在一個小半瞎的身上,就是災難。

6歲的男孩,五官開始往開了長,將來保準是個英俊的少年。但當他茫然地看向四周時,無論是走投無路的姿態還是對不上焦的眼神,都把宋撿的懼怕抖落得清清楚楚。

他不是膽小的男孩,也不愛哭,哭多了眼睛更看不清楚,黑壓壓蒙著一團霧似的。只是本能對世界害怕。無論是戰爭、天災還是野獸,能殺死自己的辦法那麽多,偏偏眼睛不爭氣。

唯一能依靠的只有爸爸媽媽,偏偏被放棄了。

但是宋撿對男孩哭,沒用。

男孩是狼養大的,看不懂他的眼淚,更聽不懂他的哀求。每次宋撿說不想改名,自己叫宋石,他就打宋撿的手。

打一次,沒用,那就打兩次。打到手背高高腫起來,宋撿再也不說自己叫宋石了,受不了這個疼法。

可能以後再也沒有人心疼自己了。

當天下午,張牧作為一小群流民的首領,帶宋撿回了營地。流民營類似遊牧村落,少則幾百人,多則幾千人。對新來的這個小瞎子,他稍稍動了惻隱之心。

這個男孩活不過今晚。輪不到野獸或狂風暴裏的巨大生物來吃,單單是人,就有可能把他分食掉。

宋撿跟著走了一路,兩只手都被打紅了,生疼。他迷迷瞪瞪得犯困,不知為什麽今天總睡不醒,還很渴。

渴得嗓子眼疼。宋撿跟著眼前的人影,一步一瘸。他沒穿鞋,以前是有鞋子的,可睡醒時太慌張了,就沒有穿。或許鞋子已經被風吹跑,只不過自己看不見。

毯子也沒拿。他什麽都沒有了。

那個男孩一直跟在自己身邊,卻不用人走路的方式,他四肢著地,動作又快又輕,幾乎沒有腳步聲。有時突然一下子沖過來,呼哧呼哧地聞,然後再瞬間跑遠。

宋撿很怕他,這個男孩會打人,打人比爸媽還用力。他還有狼,隨時能吃了自己。

不知走了多久,身邊逐漸有了人聲、更多的腳步聲。宋撿熟悉這種聲音,應該是回到他們的營地了。眼睛不好使,很多時候要靠嗅覺、聽覺、觸覺,他拼命聞,聞出荒漠裏特有的沙塵味。

走著走著,還聞到了煮熟的土豆味。宋撿這才發覺自己已經餓了。

“樊宇,又撿小孩兒回來了?”有人問,朝這邊不懷好意地笑,“這個好看啊。”

“好看個屁,瞎子!”樊宇來到自己的帳篷前,挺老大的一個帳篷,裏面有不少東西,靠鐵絲撐出四邊形的蓬頂。

“好看就夠了,可別像那個狼崽子似的。”又有人說話,宋撿晃著頭聽,“狼崽子養不熟,長得就一副野人相,當心他哪天一口咬死你!”

咬死?宋撿穿著破布似的衣服,渾身上下都疼,站在原地聽他們說話。陌生環境是小瞎子最害怕的,一切都要重新熟悉,無論是人聲,還是氣味。

所以當他聽到樊宇叫他的時候,猛地打了個激靈。

“宋撿,進來!”樊宇很瘦,兩腮深凹,心狠手辣。

宋撿沒動,只探著脖子往前嗅嗅,聞出皮革味、血腥味,還有……火藥味。是槍粉的味道,以前聞過。

“讓你進來呢,聽不見啊!”樊宇有點急。戰亂末日沒有法律,那些住進鋼鐵城市的哨兵和向導才會遵守規定,流民的法則就是活著。

宋撿才不進呢,掉過頭就跑。腳底下有石頭硌腳,不知道哪裏來的繩子一絆,宋撿又摔了。這一次摔得慘,磕得人直發懵,腦袋都震了一下。

好疼,宋撿是下巴直接著地,混著土,實實在在摔了個大跟頭。兩只細長的腳劃滿傷口。

脖子後面立刻熱了,是鼻子噴出來的熱氣敷在上面,宋撿將身體蜷起,眼前一個小小的黑影。

男孩披著一頭過了肩胛骨的亂頭發,在宋撿的脖子上聞。聞完了還不夠,稍稍一用力,將宋撿翻了個面,聞他磕破了的下巴。

“滾!”樊宇對狼崽子沒好感,養不熟的東西。可是他確確實實有用,帶著一群狼,總能捉到獵物。

肉類、毛皮、骨頭,都是最有用的。所以即便養不熟,樊宇也會分給狼崽子幾口飯吃,讓他學習怎麽當人。

力氣大,身高腿也長,一腳把狼崽子踹出幾米,樊宇彎腰抓起宋撿的小細腿,往自己的帳篷拖。

宋撿只能看出一個高大的剪影,高得令他恐懼。身邊不斷滑過草皮和石頭,他抓緊最後的機會,抓住了一塊尖銳的。

要是真沒辦法了,就拿石頭砸死樊宇。手心裏出了汗,宋撿緊握它不放,如同抓住最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