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麻繩(第2/3頁)

摸著摸著,他摸到兩根細細濕濕的東西。看不見的人總依賴嗅覺,宋撿拾起它來往鼻子邊上放,一聞,就是剛才那個刺刺的氣味。

氣味是什麽,不清楚,但這個小棍棍宋撿認識。他摸過,這是棉簽。

是上藥用的,小狼哥給自己拿藥了。只要上了藥,傷口很快會好。宋撿珍惜地撿起來,自己抓著腳踝,用棉簽擦自己的腳心。

這裏還有傷口呢,塗一塗。

到了下午,狂風暴前的沙塵先來了。流民都在收拾行李,沒人顧得上一個小瞎子,宋撿坐在原地,捏著幹掉的棉簽,等人來理理他。

小狼哥回來的時候,根本沒有足音,他故意隱藏了,宋撿沒聽見。

男孩叼著一大塊從狼群裏搶回來的帶骨生肉,把宋撿頂了一個跟頭。他用腦袋撞的,然後把生肉吐給宋撿,等他來吃。

自己已經吃過了,嘴上全是血,可以把剩下的分給宋撿。

宋撿揉著腰,小心翼翼去摸。上過藥,下巴和腳心沒那麽疼了,傷口發幹,好像一下子開始結痂。摸到濕乎乎的肉塊,他嚇一跳,縮著手往後躲。

“我不吃生的。”宋撿怕小狼哥用嘴喂自己。

男孩歪著頭看他,叼起來,重新吐給他,直接吐在宋撿的手裏。狼都是吃生肉的,幼狼斷奶後就開始吃了。

有的幼狼還饞奶,母狼就會一次次把肉塊嚼碎吐給它,讓它盡快吃肉,長大。

可男孩沒見過這麽笨的同類,吐給他了,他還不吃。

好像教不會。

他沒斷奶?

不會就算了,總要學會。男孩不擔心,也沒有多余的情緒體會,進食是動物的本能,餓了就會吃。這時,沙塵天空中亮起幾枚閃光的東西,嚇得狼群跑散了再聚起來。

這是人類社會的東西,非常亮,男孩昂著頭看,有的是藍色,有的是紅色。紅色的多,藍色的少。

宋撿昂著頭聽,什麽都看不清。但他知道這是信號彈,以前營地裏也用。要開始轉移了。

信號來了,張牧準備帶流民轉移。信號彈是前去尋找地下掩體的探路人發來的,紅色的方向代表沒有,藍色代表找到了。風沙漸大,他們只有十幾個小時用來遷移。

千人的營地浩浩蕩蕩朝著藍色方向出發,有的人用馬或者駱駝來扛行李,但大多數人是自己背著。

樊宇有一匹沙漠馬。能在沙漠裏行走的馬種比較矮小,但足夠壯實,沒有修長的腿,馬蹄寬且平。他出來找狼崽子,但並不擔心狼崽子跟不上。

對於天災,動物永遠有更敏銳的判斷力,它們比人類更懂怎麽避難。

“喂!”樊宇瞧見了他,“走了!”

男孩正在用頭頂宋撿,把宋撿頂得站了起來。

“操。”樊宇罵了一句,“管他幹什麽?走了!”

宋撿聽見樊宇罵人了,聲音非常大,像被風吹進耳朵裏。可他只能茫然地站在原地,起了風沙,眼睛都快掙不開,更看不清明暗的區別。

大部隊開始行動,男孩頂了宋撿幾下,就不再管他,跟在流民群的最後面走了。他帶著一群狼,融不進人類當中,一頭黑發披到肩胛骨下,嘴裏叼著剛才那塊帶骨頭的生肉。

宋撿跟不上他們。

要是平時,看見一個人影,或許能勉強跟上。可現在真的看不清方向,只能聽清他們逐漸離遠。以前每次換地方都是爸媽拉著,他是個殘疾,沒人拉著就不行了。

男孩走了幾十米,回頭一瞧,宋撿遠遠地站著。

怎麽沒跟上?

於是他又跑回來,用頭頂宋撿,把宋撿頂得往前走了幾步。看到宋撿開始走了,他就往前跑,去追大部隊和狼群。

宋撿只走幾步,停下來,視力不好,生存幾率為零。

幾次反復,大部隊越來越遠,連聲音都聽不到。男孩最後頂了宋撿幾次,圍著他聞聞,徹底放棄似的,跑了很久都不回來了。

宋撿也放棄了,攥著幹掉的棉簽坐下來。

下沙速度開始加快,他都聽到了刮風的聲音,還有沙粒瘋狂落到胳膊上的重量。

樊宇戴著頭巾和防風鏡,拉著馬。手上的傷口還他媽挺疼的。突然他的馬驚叫起來,樊宇立刻抓緊韁繩,防止馬跑脫。

狼崽子攔在馬前,齜著牙,朝他吐了一塊東西。

“你他媽嚇著馬了!”樊宇先安撫馬,狼群是荒漠裏最殘忍的頂級殺手,也是馬的天敵,狼崽子身上的狼味太重。養了他半年,樊宇已經摸清了他的思維方式,這是要和自己換東西。

他走過去,撿起來,是一塊帶著大骨頭的生肉。

肉類是很少見的食物。

“要什麽?”他問狼崽子,“你他媽再敢咬我,斃了你!”

男孩皺著高挺的鼻子,整個人比較瘦,但身型很結實。“馬的,繩。”

“什麽?”樊宇沒聽清,風聲開始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