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第二更 我愛才啊!(第2/3頁)

一個遊俠兒跳出來自己就要好生捧著?這事若傳揚出去,他的臉面、朝廷的臉面要往哪兒擱!

李仁既然投身公門,自然是有些小心眼兒在身上的,聽了這話也不急著反駁,只是安靜聽完後才陪笑道:“大人說的哪裏話,小小遊俠自然不足為懼,只是大人乃朝廷命官,千金貴體,怎好自降身價與他計較?沒得失了身份。”

方知縣不過區區七品芝麻小官,怕不是今天死了,明天就有無數替補,何談“命官”?自然更談不上千金貴體。

但好話誰不愛聽呢?

若非表面功夫做得足,只怕方知縣現下就要笑出來。

嗯,這個李仁,倒是有幾分眼色。

他努力抿了抿嘴角,又捋著胡須幹咳兩聲,果然和顏悅色起來,“你說的倒也有幾分道理。”

李仁弓著腰背,笑呵呵點頭,又適時拍了一記馬屁,“大人高見。”

方知縣原地踱了幾步,又問道:“那依你之見,該當如何?”

權且聽聽,若是高見,自然就是自己的;若不中用,扔了也就是了。

李仁就道:“此事大人倒不急著表態,卑職看那男方勢弱,折翅雁現身時險些嚇得尿了褲子,指定已經提前吃過苦頭……倒不如叫他們自己商議,待到出了結果,大人順水推舟也就是了。”

那廖雁豈是好相與的?想必女休男就是他想出來的餿主意,既然此時他已然現身,又公開表示不高興和離,那韓青也無可奈何。

衙門的人也不用摻和,等那邊重新統一了意見,自家大人只需順水推舟就好。

至於那韓青高興不高興,管他呢!

至於朝廷的非議麽,左右律法上也沒寫不許女休男,又是當事雙方主動要求的,自家大人這麽做也算順應民意,有何不可?

若江湖人不摻和,方知縣肯定要判和離的,可現在突然蹦出來一個廖雁,完全打亂了他的計劃。

他本就想安安穩穩熬個資歷,以備來日升遷,自然不會蠢到因為一點無關緊要的小事就先招惹一個江湖人……

主意已定,方知縣的心事就去了六七分。

只是……他剛舒展的眉頭又皺了起來,對那李仁道:“轄下有這麽個人,終究不安穩。”

坐塌之側豈容他人鼾睡?以前不知道也就罷了,現在知道自己境內有這樣一個不受管束的遊俠兒,當真是令人寢食難安。

說來也怪,名山縣地處中原腹地,更是偏東,自來太平,本不是江湖人喜歡往來的地方,怎麽偏就碰上了?

難不成自己真就這麽倒黴?

李仁就笑道:“大人多慮了,那折翅雁便似野獸,最不受約束,一個地方待不來多久,只怕也是偶然經過。如今又是年底,想必最多年後,他就會離開此地。”

方知縣不大放心,“當真?”

李仁點頭,“當真。”

方知縣緩緩吐出口氣,總算把心放回肚子裏。

還有一年,還有一年,爭取好好混個甲等政績評價,早日離開這鬼地方!

不過話說回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這萬一自己升遷去了新地方,再碰上更刁鉆的……

只是這麽一想,方知縣忽然又覺得有些堵。

呸,這些可惡的遊俠兒!

他跌足痛罵,“可惡,著實可惡!”

罵完之後,他卻忽然冒出一個大膽冒進的主意,“那少年武藝如何?”

自古文無第一,武無第二,一般武人還真不願意承認別人比自己強。但是,差距過大的時候除外。

於是李仁回答的一點都不勉強,“卑職慚愧,虛長年歲,應當是比不過的。”

他自然沒跟廖雁比試過,不是沒有機會,而是根據對方打敗過的對手來看,自己壓根兒不跟人家在一個層面上。去了就是找死,還比個屁?老老實實留著頭吃公家飯不香嗎?

方知縣唔了聲,腦子轉得飛快。

既然孟家的孩子是幫女方的,而那什麽折翅雁也幫女方,兩邊會不會有交集?

若因著這層關系,自己能不能……

他還沒想好,就聽李仁小心翼翼的問道:“大人可是想將其收為己用?”

方知縣越發覺得這廝是個人才,反問道:“如何?”

李仁心道,不如何。

但他能直說嘛?不能。

李仁努力在心裏打了幾遍腹稿,謹慎道:“只怕那廝野性難馴。”

方知縣不以為意,“世人誰不愛財?若以重金收買呢?”

若果然能有個武藝高強的人在身邊為己所用,豈不相當於多了一條命!

李仁沉默片刻,決定還是實話實說,“據聞當早年曾有一南方富商意欲重金聘請其為護衛。”

他說不下去了。

方知縣皺眉,“然後呢?”

李仁摸了摸鼻子,“現在……拄著拐過得挺好的吧。”

只不過再也不敢跨過長江以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