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地下的Party

跟蹤蜘蛛俠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高來高去的移動方式,稍微多看一眼就會被察覺的敏銳感覺,讓袁滿不止一次跟丟了目標。

好在袁滿已經知道了蜘蛛俠的真實身份,也通過档案查到了他的家庭住址,所以並不在意跟丟與否。

反正這幾天,我們的彼得·帕克也沒幹什麽大事,每天除了對付小孬賊,就是對付小孬賊,偶爾自拍一下,話癆幾句或者和粉絲合個影,沒事的話就在高處看風景。

真不知道他是怎麽堅持到今天,十年如一日,袁滿只是跟了一周就有點厭煩了,甚至開始懷疑跟著蜘蛛俠是不是個錯誤。

通過網上搜集到的信息和這一周的見聞,這個世界怎麽看都是個相對和平的世界,也許自己不該想太多,安心享受自己的假期?

想想也是,美國的流浪漢辣麽多,能成主角的也沒幾個,何況自己只是客串的流浪漢,總要回去的。

從明天開始就不跟,或者減少跟蹤的時間吧。畢竟從布魯克林到皇後還是有點遠的,不管是用跑的還是坐地鐵,都不是一個舒服的過程。

這麽想著的袁滿回到了最開始的涵洞。

什麽?為什麽不搬到皇後區?

因為布魯克林的生活成本低啊,要找個無人打擾,又不要付錢的地方睡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相比之下,還是布魯克林好啊——前提是你得有在一個相對混亂的地方生存下去的實力,不然說不定某一天就有人闖進你住的地方,對你做這樣那樣的事情。

就像是現在。

袁滿發現自己住的涵洞被人光顧過了。

理由很簡單,有光。

自從袁滿來到這個世界,涵洞裏就是一片漆黑,從來沒有過光。

現在有了,還是那種明顯的人造光源,不是人為還能是什麽?

不過袁滿並沒有慌張,因為這裏除了還沒來得及丟的生活垃圾什麽都沒有。

被飛車黨搶劫後,袁滿一直都將重要的東西隨身攜帶,為此專門買了個帆布包用來裝殘破版戰衣,也裝一點生活物資,在跟蹤蜘蛛俠的時候。

也許是和自己一樣的流浪漢,找不到地方睡覺,到這裏來對付一晚。

也有可能是附近的孩子,來這裏探險或者和家長鬧了別扭,賭氣離家出走什麽的。

出於好奇心外加閑著也是閑著,袁滿順著光源摸了過去,一邊走,一邊出聲以示自己沒有惡意。

“有人在那裏嗎?”

沒有回應。

“我是最近來到這裏的袁,可以聊一聊嗎?”

還是沒有回應。

袁滿覺得有點奇怪,不願被人發現,不願和人交流不奇怪,但你繼續亮著光是為了什麽?不是在繼續給我指路嗎?

“我過來了。”

最後說了這麽一句,袁滿加快腳步,我倒要看看到底是怎樣的一朵奇葩。

結果,光源是看到了,奇葩沒有。

根本就沒有什麽人,光源也不是什麽手提燈或者手機電筒之類的東西,而是從一處類似於下水道的鐵欄杆裏透出來的。

一開始是正常的白光,過了一會兒居然變成了橘色、紅色等等其他顏色,仔細聽還能聽到隱約的動感節奏,似乎是一段RAP。

“不是吧,有人開Party?在這裏?在這個下面?”

袁滿越聽越好奇,最後一把扯掉本來就不是很結實的鐵欄杆,繼續往裏鉆。

欄杆下面確實不是下水道,空蕩蕩地,也沒有分支岔路,一直向下,直到一個更大,更寬敞的,能幾個人並排行走的地下通道。

通道裏能夠看見散落的工具和電線,一側RAP的聲音越來越響,另一側能聽到哐當哐當的金屬撞擊聲。

這個聲音,袁滿最近聽過好幾遍,是紐約地鐵的聲音。

袁滿終於知道了,自己住的根本不是什麽涵洞,而是紐約地鐵工程的一部分,前面那個舉辦Party的地方可能也是臨時借用。

總不能是地鐵工人們來了興致,在工地上辦Party吧?

拜托,這裏是紐約,人工最貴了,修地鐵的工人全是高薪,在這裏辦Party不如到附近的酒吧喝一杯,說不定還能有個美好的夜晚。

最有可能幹這種事的是窮學生或者沒有出名卻懷揣藝術夢想的小青年。

袁滿也曾是這樣一位青年(攝影也是藝術),所以很能理解這種感觸,來都來了,去看一看,支持一下也好。

對於懷才不遇的藝術家來說,一句鼓勵,一句認同有時候比金錢更加能打動人。

所以他整了整衣服,把背包裏的兩瓶肥宅快樂水取了出來,大大方方地走向通道盡頭。

那裏是一個更大的空洞,墻上布滿了五顏六色的塗鴉或者說彩繪藝術,角落裏有不斷變換的燈光,靠近入口的地面上擺著一個雙喇叭的大功率錄放機。

一切的一切,都充滿著藝術氣息。市井街頭,下裏巴人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