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閉嘴

聽到的方義的話,逃跑男發出歇斯底裏地怒罵。

“去尼瑪的!去尼瑪的!去尼瑪的!老子要殺了你,老子……嗚,嗚嗚嗚!為什麽會變成這樣,為什麽……”

罵聲在最後,變成了掩面大哭的情況。

至於尖叫女,聲音都已經沙啞。

精神似乎已經崩潰,除了不停的‘啊啊’外,什麽話都不會說了,什麽話都聽不進去了。

她,已經被嚇傻了。

雖然結果與自己所想有點出入,但只要他們肯安分下來就行。

越是危險的時候,就越是需要冷靜。

深吸一口氣,方義緩緩閉上了雙眼,把副本裏至今遭遇的一切,認真回想了一遍。

重點,當然是在那些血字上。

“太高了,隔斷木板太高了,我跳不了那麽高的,該怎麽辦?到底該怎麽才能逃出去!”

“這扇門打不開。明明把是鎖都破壞了,為什麽還是打不開?”

“好恐怖,太恐怖了……我再也不想聽到任何聲音。”

這是自己被困在單間出現的血字。

當時還沒感覺什麽,可現在來看。

這些文字並不是自己親手寫下來的,而是當時自己心中出現過的心理活動。

而且……每一句都應驗了!

跳不出去,對應無限拉長的隔斷木板。

聽不到聲音,對應無聲世界。

撞不破的大門,似乎有著漏洞。

但考慮自己在後來能夠突然聽到聲音,也就有了新的解釋。

那就是血字出現,就能產生的效果,而且這種效果,應該是有持續時間的!

過了那個時間,血字效果自動消失。

這就解釋為什麽大門能夠打開,以及為什麽能夠突然聽到聲音。

後來有出現的血字是——

“他又招來鬼了,會死,我會和訊夢一樣死去!”

這個血字的出現,讓那個女人真的觸發了和訊夢相同的死法。

然後是尖叫女和逃跑男對話後,留下的血字。

“手電筒照不了那麽遠!我們就在原地等綠牛回來!”

“逃出去?怎麽逃!按照以往的經驗,我們已經出不去了!全都被關在了這裏!”

前者對應手電筒光源照不出去,後者對應方義和主戰男怎麽都跑不出走廊,因為‘被關在了這裏’。

這樣分析下來,一切都漸漸明朗。

最後還有剛剛不久前,出現的四巨血字。

“你們兩個,過來和我背靠背在一起,三人誰都別分開!”

“肚子好餓。”

“誰說的準!附近肯定還有鬼存在!”

“我說這裏沒有鬼,這裏,就沒有鬼!”

第一句,暫且不談。

第二句,應該是尖叫女的心理活動,隨後她出現,肚子餓到發出咕嚕聲響的現象。

第三句和第四句血字,是重點中重點。

因為……兩者沖突!

可兩者卻同時浮現出了血字。

方義猜測,主戰男就是因為這個原理,才死亡的。

根據先後順利,確定效果,後者沖突,則是後者自爆而死?

最後第一句話,仍然發揮作用,必須背靠背……

所以,才會產生面前這種詭異的現象,讓逃跑男和尖叫女背部緊貼血球屍體,不得分離。

根據之前的種種現象,方義覺得自己的推測,應該是最接近真相的。

將這些信息整合起來,可以提出幾種假設性規則。

假定規則一:血字出現,就會生效。

假定規則二:血字內容,不允許有沖突,否則後來提出血字的人,會自爆而亡。

假定規則三:血字效果,具備時效性,持續時間不定。

假定規則四:血字內容,可以是心理活動,也可以口語內容。

兩者效果暫時不清楚有什麽差異。考慮到“肚子好餓”只作用於尖叫女,以及聽不到聲音和打不開門等血字內容,只作用於自己。

大膽猜測一下,心理活動浮現的血字,應該只對自己有效。

而說出來的內容,才會對所有人有效……也就是所謂的,言出法隨!

但血字的極限在哪,具體能夠做到什麽程度,還不得而知。

還有血字浮現的規則,尚且不清楚。

以此延伸的話,就需要——

假定規則五:血字內容不能太離譜,並且要有目的性,具備某種意義,否則無法被記錄成血字。

對於最後一點,純粹就是推測,沒有前四條那麽靠譜,沒有相對應的實例做參考。

單純就是因為血字出現的隨機性,讓方義無法捉摸,所以提出一種可能性而已。

另外還有種可能,就是血字是純粹的隨機性選擇人,選擇語言,來產生效果。

光靠空想,是得不出答案的。

一切需要實際驗證後,才能真正摸清血字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