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越獄(第2/2頁)

持著匕首的人,赫然是他剛認的兄弟,米爾!

伴隨著米爾手腕一動。

腦子內部直接被匕首攪碎,兩眼翻白,蛇皮顫抖著身子,緩緩倒下。

但他染血的右手,卻死死地抓著米爾的褲腳。

“為……為什麽……”

“對不起,我想做個兔民。”

看著窗外,下面的柏莎小隊已經在朝這邊接近,米爾打開了燈,如主人般,坐在了客廳靜靜等待。

……

地下莊,一樓。

“你要我當副隊長?”

方義驚訝地指著自己。

在他的面前,是剛剛成為隊伍首領的小英子。

“嗯,陌夢前輩實力強大,能留在隊伍,已經是我的榮幸,又怎麽能讓你受委屈呢。”

之前還看不出來,原來這家夥挺會說話的。

收攏人心,很有一套。

不過也是因為方義確實根基單薄,沒有靠山。

不然即使小英子主動邀請,方義也不會加入。

現在的話,自然先把這細腿抱著,渡過地下莊的平穩期,了解地下莊的情況後,再考慮跳槽的事情。

“既然你都這麽看得起我了,老頭子我再推脫,那就不妥了。好!我答應你,做小隊的副隊長,不過大事還是小英子你做主。只有在你不在隊伍裏的時候,我才代為接管,進行指揮。”

方義見識過那麽多大風大浪,作為一個外來者,空降隊伍的二把手,該怎麽說話還是很清楚。

當然,說是一回事。

做,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反正說的比唱的好聽,那就行了。

如果有機會奪權,又符合自身利益的話,方義保證第一時間捅死小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