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有了!(第3/3頁)

陳鋒很有自知之明,起碼目前的他不是這塊料。

劇本也同理。

至於開發遊戲就更荒誕了,那個投資額也不小,以當下的科技水平,也開發不出他曾經玩過的那些高端遊戲。

所以,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最簡單的,變現最容易的,正是抄歌。

只可惜陳鋒不是搞藝術的出身,以前從未學過音樂。

哪怕那些歌他都聽了很多次,但現在也就是能勉強回憶起部分旋律,斷斷續續的哼哼幾句,還走調。

但總得要試試。

陳鋒制定了個計劃表,先挖空心思去回憶印象最深的歌曲,同時學習基本的樂理,嘗試用最簡單的曲調把歌曲盡可能還原。

這個過程當然很難,但他比起一無所有的普通人,腦子裏至少多了些朦朦朧朧的歌曲成品。

抄歌還有個不能忽視的好處。

畢竟樓上就住著鐘蕾。

現在大家還是陌生人,接近起來才這麽困難。

可如果變成了志同道合的同志,你就不會那麽兇殘了吧?

大家又是上下樓的鄰居,又能共同學習共同進步,豈不美哉?

陳鋒也不睡了,從床上蹦起來,打開電腦奮鍵疾書。

他決定把記憶最深刻的歌裏最核心的,能張口就來的重要歌詞寫下來,先哼兩遍免得回頭忘了。

十分鐘後,他看著面前的七八句歌詞,僵住了。

我怎麽抄歌不知不覺也抄上她了?

歌名《乏味》。

這是鐘蕾的早期作品。

歌詞和曲調都很稚嫩,只不過在她奇妙的聲線與完美的情緒爆發唱腔演繹下十分打動人心。

這首歌的創作水平不高,能造成影響力,全靠歌手本人唱得好。

當初陳鋒第一次聽時,似乎被唱出了作為現實生活中一個卑微凡人的落寞與孤獨。感觸很深。

沒想到時隔大半年後,他第一首想起的就是《乏味》。

難道我第一首要抄的就是鐘蕾的歌?

會不會有點過分?

她會不會已經寫出來了,只是沒發表?

等等!

如果她現在還沒寫出來,將來會寫,那麽是否這首歌代表了她在接下來某個時期內的心境?

我如果寫出來又給她唱,應該能讓她有種相見恨晚的感覺吧?

她會把我視為知己?

到時候她唱我的歌唱紅了,她到底是感激我還是該恨我呢?

坦白講她應該恨我,但誰讓你動不動就對我橫眉冷對的?

還有,她似乎才剛搬來,應該是才退學沒多久。

現在她都是晚上出門,早上回來。

她看起來不是喜歡泡吧的性子,那麽結合她的履歷,她是在酒吧當駐唱?

她在酒吧唱了一段日子的歌之後,對生活感到厭倦,所以才寫下這首以酒吧為故事背景的《乏味》?

那麽她現在肯定還沒寫這首歌!

陳鋒開動腦筋,展開堪比柯南的推理能力,瘋狂分析狀況,還真給他歪打正著的猜中很多東西。

所以我現在開始寫,過幾天就給她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