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不曉得寫啥

“你所告何事?”

“奴要休夫!奴二嫁丁啟豐, 本以為是一樁良緣,豈知此人心術不正,覬覦奴從前夫嚴家帶來的家產, 欺負我孤兒寡母無人倚靠, 挖空心思敗奴錢銀,奴不滿他所作所為, 懇請明府判離!”

馬縣令瞥了林秋曼一眼,又看向她, 問道:“任氏你說丁啟豐敗你家產, 可有證據?”

任娘子:“有的。”當即把賬目明細呈上。

衙差上前接過送到馬縣令手裏, 他仔細看了陣兒, 放到一旁道:“這些錢銀可是你自願給的?”

任娘子愣住。

見她猶豫,馬縣令拍驚堂木, 厲聲道:“如實說來!”

任娘子被嚇了一跳,忙伏下身,緊張回答:“奴耳根子軟, 經不起丁三郎誘哄,剛開始他甜言蜜語哄得一些, 後來奴見他又嫖又賭, 便不允了。他惱羞成怒打罵奴, 若是不給便打罵得更兇, 甚至連奴的幼子也挨打, 奴沒有法子只得給了。”

馬縣令:“如此說來, 丁啟豐花你錢銀你是清楚的了, 並非偷盜,是嗎?”

任娘子老實道:“是的。”

馬縣令:“傳被告。”

丁啟豐大搖大擺地走進公堂,跪到被告石上, 說道:“丁啟豐拜見明府。”

馬縣令捋胡子,指著他問:“任氏告你敗她家產,要休夫,可有這回事?”

丁啟豐看了任娘子一眼,說道:“有這回事,不過,丁某有一言要辯。”

“你說。”

“我與任采蘭明媒正娶,兩口子花點錢銀又怎麽了?再說我又沒偷沒搶,是經她允許拿的,她反倒汙蔑我挖空心思敗她家產,這從何說起?”

門口圍觀的群眾小聲議論起來,都覺得很有道理。

任娘子急了,怒目圓瞪道:“你用奴的錢去嫖去賭,你還有理了?!”

丁啟豐理直氣壯駁斥,“那也只是個人風評的問題,你可以指責我作風不好,但這構不成你休夫的理由。”

“你!”

丁啟豐勾起嘴角,冷哼一聲,看向馬縣令道:“明府,我丁某不服任氏休夫,請明府明斷。”

馬縣令抱著手,好整以暇道:“清官難斷家務事。任氏,丁啟豐拿你的錢銀去嫖賭確實是個人風評的問題,下次你可以拒絕,但他沒偷你的也沒搶你的,算不得侵占。你若以此等理由休夫,是不占理的。”

丁啟豐露出得意的表情,“明府英明!”

任娘子急了,大聲道:“明府,奴不服!”

馬縣令拍驚堂木,呵斥道:“不占理就是不占理。”

林秋曼忽然道:“明府,奴有一言要問丁三郎,可準允?”

馬縣令看向她,露出饒有興致的表情,“你問。”

林秋曼朝丁啟豐笑了笑,問道:“丁三郎,我且問你,你與任娘子結為夫妻,可是經過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丁啟豐:“名正言順,官府有備案。”

“任娘子前夫嚴家的情況,你可知曉?”

“知曉。”

“那任娘子嫁進丁家時可曾帶有嫁妝?”

丁啟豐理所應當回答:“自然是有的,眾所周知,任氏前夫留有巨額遺產給她,她嫁進丁家,那筆錢財自然就帶了進來。”頓了頓,“女郎家的嫁妝我肯定是不會覬覦的,可是她願意給點我花花,又有何過錯?”

林秋曼抿嘴笑,狡黠問:“你說嚴家留下來的遺產是任娘子的嫁妝,那我再問一句,那筆巨額遺產可有在裏正或官府備過案,證明它是任娘子從娘家帶進丁家的個人嫁妝?”

這話把丁啟豐問住了,一時不知道該如何作答。

任娘子忙道:“奴從來沒有把前夫嚴家留下來的家產當做嫁妝使,更沒有去裏正和官府備過案說明那些財產屬於奴的個人私物,請明府明察。”

林秋曼看向馬縣令,大義凜然道:“三綱五常曰: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

“任娘子前夫嚴俊毅病故,留下遺子嚴佑心,性別男,年僅七歲。嚴家二老早逝,唯一的獨子嚴俊毅也病故了,只留七歲幼子嚴佑心一根獨苗。那麽敢問明府,在這樣的情況下,嚴家留下來的遺產是不是屬於幼子嚴佑心的?”

馬縣令回道:“自然是屬於的。”

林秋曼:“明府英明!《儀禮》有雲: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故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任娘子丈夫嚴俊毅病故,理應從子。她一介婦人,且還是外姓,是否有權動用夫家留給獨子嚴佑心的遺產?”

馬縣令冷然道:“無權。”

林秋曼再道:“明府英明!方才丁三郎說嚴家留下來的遺產屬於任娘子的嫁妝,可有道理依據?!”

門口的人們紛紛議論起來,有人說道:“那分明就是嚴家留給遺子的財產,萬不能因為嚴家沒人就欺負幼子啊!”

“是啊,況且人家還是男丁呢,不能因為年幼就欺負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