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林母出去的路上,遇……(第2/2頁)

這近一百個人裏,有一大半是要大紅色,主要也是因為這個顏色喜慶。其中有不少是年輕姑娘,她們中有不少都是快要結婚的人了,雖然婚期不是在年前年後那幾天,而是在年後好幾個月,但是卻也不介意提前買上一條先預備著。不然人家結婚的時候能有一條紅絲巾,她們沒有,那臉上就太沒有光了。

林母也預料到紅色好賣,當時那將近二百條裏面,有將近三分之二都是大紅色,所以這個時候也拿得出來。

做戲做全套,林母錢收好了名字記好了,就開始去假裝打電話和匯款了,等了四五天,才假意突然去郵局那邊把貨取了回來,然後通知那些登記了名字的人到她這來拿東西。

當然這也有被某些眼紅的人舉報的風險,不過林母已經早就想好了說辭,反正這邊現場並沒有什麽金錢交易,畢竟錢早就給了,再加上林母也說這並沒有盈利賺錢,不過就是看在大家都想要的心思上,原價讓親戚寄過來又“原價”給了這些人,這樣能稱作是做生意,投機倒把嗎?充其量也就是給錢幫忙帶個東西而已,這不是很正常的嗎?要是有人沒有時間不想去百貨大樓,然後給錢托去的人給她帶個東西,難道這算是投機倒把嗎?當然不算!

盡管如此,林母為了謹慎,還特地跟那些人說讓她們不要一起來,而家裏也一次只放十幾條絲巾,剩下的都讓林白夏提議,給放到她的空間了,到時候就算被舉報,來人搜,也搜不到東西,到時候舉報自然就不成立了,事後林母再跟人那些買的人借口說放到別的地方存著就行了。

在過年之前,這些絲巾大部分都賣了出去,只剩下了五六十條左右,至於這些,林母也不打算再繼續在縣城這邊大規模賣了,凡是來人都是說已經賣完了,只有等來人實在是求得不行的話,林母再假裝心疼的從留著自己家帶著的絲巾裏勻一條出來。

過年的時候,林母算了算,這麽一番下來,賺了二百多塊,抵得上她以前三四個月的工資了。因為高興,林母給家裏每個人包括自己都買了從頭到腳的新衣服,林白夏更是在過年的時候被塞了一個大紅包作為壓歲錢。

而老家那邊也安分了,再加上老太太也去了,以前最能鬧的那個也沒有了,雖然林白夏一家過年是會老家吃的年夜飯,但是也沒人敢作妖了,因為他們知道,現在林父的心可是比以前硬多了,要是鬧他們這邊是一分錢的好處都撈不著,還有可能讓林父以後不再給錢。到時候就算他們出去跟村裏的人告林父的狀,說他的壞話,村裏的人也都是不信的,他們只會以為是他們家刻意抹黑。

所以盡管林白夏一家今年礙於孝道回去了一趟,但是卻沒有人不識趣,這也就比往年回來的時候舒心多了。看來往年一個個作妖,都是因為慣得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