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二更

在剛開始的時候, 易哲的確是好好考慮過林蘭蕙的建議的,在林蘭蕙的重重保證之下,易哲最後同意了她的建議, 選擇自己做生意, 林蘭蕙這個女朋友在一旁幫著提些主意。

林蘭蕙當時就是覺得, 自己有著來自後世的主意想法, 她也知道曲深發家的大概途徑,而易哲有著雄厚的本金, 畢竟這個時候曲深並沒有來自家族的幫助, 本金比起易哲實際上是少得多的多呢,易哲要是想要超過曲深應該也是很容易的。

這樣一來, 等易哲超過了曲深, 到時候林蘭蕙作為最大的功臣,想必易哲也不會舍得隨意打發她, 然後她現在是女朋友,以後成為易哲的妻子也是很有可能的,而到那時她也就不必再後悔以前沒有成功攻略下來曲深這個男主了, 這個時候的男主說不定就應該是易哲了。

但是實際操作起來的時候, 卻和現實差的有點遠。林蘭蕙和易哲兩個人本來都是新手, 對做生意這件事準備也不多,雖然林蘭蕙大概知道曲深的發家之路, 但是差之毫厘謬以千裏,就算林蘭蕙讓易哲按照劇情裏曲深的方向去做生意了,最後的結果也因為各種原因而跟原書裏曲深的結果一點都不一樣。

原書劇情中,曲深那樣做了,最後收獲頗豐,可以說是一舉獲得了本金好幾倍的利潤, 而到了現在的同樣那樣做的易哲和林蘭蕙身上,他們雖然沒有虧,但是賺得也不多,只能說是付出與回報一點都不成正比。

而這個時候,做了一趟生意後,易哲在實際相處中發現林蘭蕙也只是嘴上厲害,看起來對做生意說的是一套一套的,好似言之有物,但是實際操作起來,生疏地很,許多事情還沒有他這個門外漢懂得多,還有許多東西,明明是她自己提出來的,而等他詳細詢問的時候,她卻又說不出來一二,顧左而言他,語焉不詳。這些都讓易哲開始不太信任林蘭蕙說的話了。

在原劇情中易哲可以說是曲深的“頭號小弟”,一直跟著曲深後面做生意,因為曲深的原因,又憑借自己的家世和資金,賺得是盆滿缽滿,這個時候雖然他因為林蘭蕙的勸說,而在一開始選擇了自己做生意而不是和曲深合作,但是有了第一次做生意的經歷,易哲發現自己在做生意上的天分並不大,而且原本他以為有些能力的女朋友也不是他想的那樣,頗有些金玉其外的意思,所以這個時候他就已經想過放棄了,打算重新去找曲深合作。

據他所知,曲深現在資金並不是太多,很需要投資才對,他們又是在一個大院長大的,也有一些情分,他現在去找曲深合作也不遲。

只是林蘭蕙卻不願意,她極力勸說易哲再試一次,上一次只不過是因為他們兩人第一次做生意,難免有些經驗不足,而且不也是沒有虧嗎,只是賺得有些少了,現在要是再接著做生意,肯定是比上一次賺得多的。

但是易哲卻不想那麽幹,他本來對林蘭蕙已經不信任了,再按照她的說法做一次誰知道能不能賺,而且那樣還得他自己努力,費各種精力才能賺那麽一點,要是跟著曲深合作就不一樣了,他只需要出錢就行,剩下的交給曲深,他只要跟著做就可以賺大錢了。既然有一條這麽簡單風險又小的捷徑,他為什麽非要勉強沒有那個天分的自己去親自嘗試呢?

再者,易哲已經混吃等死做紈絝大少好些年了,這麽突然奮發一次做生意,要是最後結果是好的,他還能自己說服自己繼續做下去,但是現在這雖然賺了,但是卻與自己的付出根本不成正比嘛,既然如此,他好好當著自己的紈絝大少,投資好了就靜等著收錢不好嗎?累死累活又賺不到錢,他圖啥?

所以就算林蘭蕙極力勸說,易哲還是沒有同意,反而因為覺得林蘭蕙管的太多又太煩,所以跟她分手了。易哲之前就已經談過好幾個,每一個談之前都是說好的,以後要是性情不和分手了,大家好聚好散,不要再糾纏。這次和林蘭蕙談之前,他也是提前說過這話的,所以這個時候覺得兩個人不合適了,就立馬提出了分手。

當然他好歹跟人家談了不少時間了,為了好聚好散,易哲還是給了一千塊的“分手費”的,當然這個時候還不像後世那樣,有分手費的說法,這個時候易哲給錢也是為了補償了,畢竟是自己先提出的分手。

這個時候雖然已經開始改革開放,有不少人開始做生意了,但是處在八十年代初期,工人還有其他國營工廠或是其它單位,工資並沒有提高太多,四十塊一個月的工資已經算是很不錯了,所以這麽算來,易哲一次性給分手的補償費一千塊已經算是不少了。他又不是冤大頭,難道還要給上萬塊嗎?那樣他談不了幾個對象,就率先把自己搞破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