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你是不是飄了?

在森海大廈租下的辦公室內,孟浪接待了這群來自全國各地的玩具制造商代表。

毫無疑問,這群人來的目的都是為了如今在玩具市場上迅速躥紅的“悠悠球”!

授權的談判從一開始就進入了孟浪的掌控節奏中。

30%的銷售分成!以標準零售價為基準,核定出貨量突破100萬可以降低一個百分點,年出貨量突破1000萬可以成為他們鵬達影視的戰略合作夥伴,享有25%分成特權!

不出意料,這種嚴苛的條款,很快便遭到了玩具制造商的一致否決。

“30%太高了!就算降到25%也不是我們能承受的代價!”

有來自冰城的玩具制造商哭笑不得地說道:“孟總你父親也是做玩具的,對我們這行現狀應該也有一定的了解。你是清楚的,這種條件我們不可能答應……”

喜太郎玩偶的20%銷售抽成,就已經讓版權所有方優趣動漫賺的比鵬達玩具廠還多了。

30%的比例!要是真敢答應,怕是他們這群玩具制造商都得給鵬達影視白幹。錢全讓鵬達影視拿走了,他們辛辛苦苦拿個授權卻連口湯都喝不著。

當然,談判向來都是這樣。

先漫天要價,隨後再慢慢往下降。

孟浪的底線是25%,如果能談得更高那自然是再好不過了。但除非對面的管理層集體犯傻,不然25%的比例差不多就已經封頂了。

畢竟悠悠球的利潤空間說白了也就那麽十幾二十塊!這是指刨除成本稅收等一切雜項在內的凈利潤空間。

如果按照30%的銷售抽成,以售價50元的普通版火力銀電為例,鵬達影視哪怕什麽也不幹,每個悠悠球都能分到15元。

而售價50元的普通版火力銀電,凈利潤空間也就在18-20塊之間!

至於IP所有方為什麽要抽銷售額分成而不是凈利潤分成,這就涉及到“假賬”“壞賬”的事情了。

總之,作為版權方,如果不想被人坑,授權分成基本都以銷售額為準,很少有人不怕死去談利潤分成。

談判整整持續了一下午,直到傍晚時分,孟浪才松口將初始比例從30%降低到27%!

當然,這個比例還是無法令玩具制造商們感到滿意。

於是,雙方約定,明天繼續談判,今天先到此為止。

送走玩具制造商代表團之後,孟浪一頭癱倒在剛從市場上采購回來的藤椅上,不停地揉著生疼的眼眶。

“缺人啊!”他嘟囔道。

堂堂鵬達影視公司的總裁,手下竟無一兵一卒!連這種授權談判的小事,都得讓他親自出馬!

不行!

得招人充實一下公司內部了!

雖然“鵬達影視”就是個草創企業,但好歹有了一部成功的作品打底。還有他這位“未蔔先知”的英明總裁坐鎮,未來前景不可限量。

這樣一家企業,不說吸引頂尖大牛千裏來投,至少用來忽悠幾個做牛做馬的員工是沒什麽問題了。

招人的想法剛萌芽,孟浪便急不可待地撥通了“母公司”董事長兼鵬達影視戰略投資人孟明輝的電話。

“爸!咱家還有沒人住的房子嗎?”

電話對面,傳來孟明輝略顯粗放的喘息聲。

“你當我是炒房客呢?還沒人住的房子,家裏的房子就剩現在住的那套了!”

“那算了……”

無房可賣,那就只有想辦法通過鵬達玩具廠變相支錢了。

“工廠那邊現在賬面上有多少錢?”孟浪問道。

“你小子想幹嘛?”

孟明輝十分警覺地提醒道:“我可告訴你,別動那些歪心思!私人的錢跟公司的錢可不能混用!那是犯法的!”

哪怕工廠沒有其他人的股份,孟明輝完全可以將其視為自己的私產。但賬上的錢,沒有經過合法化的手續,也是不可以擅自挪用的。

這也是孟浪最初找孟明輝拉《火力少年王》的投資時,孟明輝寧願賣房也不抽調工廠流動資金的原因。

公是公,私是私!

公私分明,孟明輝理的很清。

孟浪一聽就知道老爹誤會了,趕忙解釋道:“不是你想的那樣!我是說工廠賬面上有錢的話,可以投資進鵬達影視,我也會分一部分股份給工廠!保證不讓您吃虧……”

這不還是拐著彎要錢嘛!

孟明輝很無語,他問道:“你那空殼公司要錢幹什麽?”

“當然是搞新項目啊!”

孟浪自從拍《火力少年王》重溫導演工作之後,渾身上下就仿佛爬滿了螞蟻,不拍戲就不自在。

一部《火力少年王》不僅讓他重新找回了執導神劇時的火熱手感,順帶還拯救了“家族企業”讓老爸跟著掙了一大筆錢。

悠悠球賣得這麽火,工廠賬面上肯定躺著一大筆資金!

工廠有了悠悠球這樣一棵“長盛不衰”的搖錢樹,日後只要孟明輝不作死,鵬達玩具廠的日子只會越過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