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6章 翻蓋與大屏

“不如,咱們收購幾家瀕臨倒閉的小廠,用他們的技術生產吧?”

“這不現實!”

孟浪搖頭道:“小廠之所以瀕臨倒閉,除了經營不善外,也跟技術落後產品缺乏競爭力有關。”

數碼產品,技術稱王!

軟件開發優化、硬件性能調教,這些都算核心技術。誰掌握了核心技術,誰就是神一樣的存在,完全可以降維打擊其他友商。

當然,有信仰也行!

類似索大法這種宗教產品,雖然有核心技術,消費者卻不怎麽關注。反正買的是LOGO,買的是姨夫的微笑,還要啥自行車?

鵬達在數碼圈既沒有信仰,也沒有技術,光靠收購的小廠,肯定做不起來。

“那就只能聯名了!”

馬騰思索道:“橫跨mp3、照相機與遊戲機三大領域,我覺得索尼挺適合。有技術還有信仰,雙倍的快樂!”

索大法?

雖然宗教產品的性質很奇怪,但仔細一想,橫跨這三個領域,而且實力極強的國際大廠,似乎也只有索尼了。

但是……

“他們會同意合作嗎?”

索尼的MP3隨身聽不好說,但他們的相機、遊戲機可是暢銷榜上的常客,根本不需要聯名提升知名度。

況且,聯名鎧甲勇士?

如果是奧特曼、假面騎士這種全球知名的超級IP,孟浪有信心和索尼談成合作,共同推出聯名款新品。

可鎧甲勇士嘛……

這個IP在國內影響力挺高,在日韓及東南亞地區略微有一點影響力。而其他地區,知名度卻低到可憐。

姨夫不一定看得上!

“可以去試一試,不管能不能談成,至少咱們沒有損失。”

“有道理……”

孟浪點了點頭,決定讓PD霓虹分部的小野社長,預先接觸一下索尼。

如果能談成,那就和索尼攜手,共同打造一款“信仰翻倍”的宗教新品。如果談不成,那就南下鵬城羊城,尋找合適的電子代工廠。

反正,孟仔永遠不虧!

解決了刑天、飛影與金剛鎧甲的問題,終於輪到了本作設定最強,也是造型最浮誇的修羅鎧甲。

這套鎧甲比較特殊,鎧甲變身器同樣是數碼產品,還是生活中極為常見的手機……

而且是翻蓋手機!

這就很難辦了,畢竟現在是“全面屏”時代,傳統的翻蓋手機,市面上極為少見。

改成全面屏?

這可能不太合適,畢竟手機造型關系到變身動作。

主角掏出手機,翻開蓋板,按照火風雷暗的元素排列按下啟動鍵,最後植入手部裝甲完成鎧甲合體。

如果改成全面屏手機,那就變成了主角掏出手機,熟練地使用“全面屏手勢”打開【修羅鎧甲】APP,驗證Face ID或瞳孔後,完成鎧甲合體?

這個就……

從動作簡潔性實用性角度出發,用翻蓋手機完成變身的動作,明顯更靈活瀟灑,而且還省經費。

如果是全面屏智能手機,為了讓觀眾看清手機屏幕上的內容,必須投入一定量的數字特效,不光燒錢,效果也不一定好看。

但是,有科幻未來感!

這是截然相反的兩種路線,主要看制片方想用這個手機做什麽。

如果制片方只想單純賣玩具衍生品,用翻蓋手機既省經費,也不影響玩具銷售,實屬一舉兩得。

如果制片方另有打算,亦或者拉到了手機企業的巨額贊助,做成大屏直板手機也沒問題。

孟浪決定選前者。

他沒有別的打算,也沒有爭取到贊助,沒必要做大屏手機,翻蓋手機已經夠用了。

若是以後拉到贊助,看在鈔票的面子上,再換成大屏手機嘛!

當然,拉贊助很難。

畢竟這是一部少兒特攝劇,主要面向未成年觀眾。這部分人,沒有家長的支持,很難消費起售價高昂的數碼產品。

估計索尼也是這麽想的!

所以在交涉過程中,小野社長很明確地告訴孟浪,索尼對贊助不感興趣,別指望他們會出錢了。

當然,聯名可以談。

鵬達是一家大型跨國企業,旗下各大IP都具有廣泛知名度,雙方互惠互利的合作,索尼並不抗拒。

畢竟這種合作,相當於“直播帶貨”。

鵬達用自己的知名度,向自家粉絲推銷索尼旗下產品,順便抽取一定的傭金,雙方都有錢賺。

爭議點在於傭金比例!

帶貨的利潤是固定的,孟仔多賺一點,姨夫就少賺一點。圍繞這個傭金比例,預計談判將持續很久。

幸好,時間來得及。

《鎧甲勇士刑天》尚處於前期勘景籌備階段,連主演都沒湊齊,距離正式開機還有一段時間。

況且,導演還沒回國!

孟浪說過,拍完愛迪他會休息一陣子。鎧甲勇士刑天,導演是閆濤,他只是掛名制片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