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4章 潮玩(第2/3頁)
不過為難歸為難,這部劇場版關系到後面的賽羅TV劇,不拍也不行。
孟浪咬牙批準了立項。
幸好!
成立不久的TCA評級鑒定機構,為他賺取了不少手續費,即使電影真賠了,也不至於傷筋動骨。
除了TCA,還有“潮玩”!
這是PD玩具聯合樂寶玩具與樂高玩具,在金融危機期間,為抵禦風險所推出的全新產品。
潮玩是“潮流玩具”的簡稱!
具體定義,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但從市場劃分來說,可以定義為“藝術玩具(Art Toy)”或“設計師玩具(Designer Toy)”。
這是一個很“新鮮”的詞!
因為圈子小眾,且知名度不高,可能很多人一輩子都沒有接觸過“潮玩”。但這並不影響,潮玩的市場價值。
潮玩和普通手辦/玩偶的區別很大。
它不是IP衍生品,而是藝術家衍生品,IP的價值在潮玩領域,可能還不如設計師的名氣。
舉個例子!
普通的手辦玩偶,消費者更傾向於購買自己喜歡的“IP”,比如我喜歡和泉紗霧,那我就買紗霧手辦,不會在意原型師是誰。
而潮玩不同……
消費者不會在意什麽IP,他們更傾向於購買自己所喜歡的設計師作品,以及作品背後承載的故事。
這是兩種不同的概念!
手辦是IP>原型師!
潮玩是藝術家>IP,甚至IP是什麽都不重要……
潮玩的歷史並不久!
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紀90年代,模仿樂高小人起步,做成一只小熊,以盲盒形式發售,邀請許多藝術領域有大成就的藝術家,圍繞這只熊進行原創。
然後慢慢形成品牌效應!
其實……
孟浪不理解“潮玩”的意義,更不能理解它的價值為什麽這麽高,但這並不妨礙,他用這玩意賺錢。
可能以前的潮玩,確實有一定的價值與意義。
但自從步入新時代,開始玩炒作玩盲盒之後,孟浪就覺得這產品變質了,越來越像智商稅。
材質做工和手辦差不多!
還沒有手辦承載的IP溢價值,隨便編個故事吹一吹藝術、潮流、個性等話題,這價格就炒起來了,愣是賣得比手辦還貴。
或許……
這就是藝術吧!
還別說,潮玩挺賺錢!
這溢價太高了,賣出一件的利潤,抵得過好幾件同等做工與材質的手辦。
關鍵是,賣得還火……
首批潮玩的銷量,差一點點就突破了十萬份,之所以沒破十萬,主要是產能跟不上。
市場一片看好!
關於藝術、潮流的故事,確實有不少人願意買單,而且他們也不缺錢。
這就好比同樣材質做工的包包,驢牌賣五位數供不應求,普通品牌定價四位數,還被罵智商稅,賣不出去。
潮玩也是如此!
當然!
即使懷疑這東西的價值,孟浪也不會親口說出來,恰恰相反,他必須力挺所謂的“藝術價值”與“潮流文化”,鼓動更多人購買。
畢竟,他還要養家嘛!
潮玩的推出,不僅讓PD玩具、樂高玩具與樂寶玩具大賺了一筆,也讓很多深陷失業危機的“黃牛黨”嗅到了商機。
似乎……
這玩意可以炒啊?
球鞋都能炒,憑啥玩具不能炒?你非要說這是兒童玩具,那我告訴你,這是藝術玩具!
藝術!潮流!
懂不懂?
PD沒料到黃牛的入場。
這也不怪他們,畢竟誰也沒想到,有人會炒作玩具牟利,而且還月入百萬。
講道理,孟仔羨慕了!
但羨慕歸羨慕,讓他出手去整治黃牛,加價倒賣黨,那他還真管不了。
沒法管!
二手玩具交易平台眾多,渠道廣泛,你怎麽區分誰是黃牛誰是普通賣家?
更何況,打擊黃牛幹啥?他們幫忙炒作價格,不正好給了PD提價空間麽?順便還承擔了罵名!
雙贏嘛!
潮玩可能做不長久,畢竟是靠炒作起來的產物,真要細水長流,還得搞IP運營。
而IP運營這塊……
繼《超星神》與《幻星神》完結後,PD影視包括各大海外分部,已經很久沒有新IP誕生了。
全是老IP續作!
這讓現任PD總裁陳歡,陷入了極為窘迫的局面,沒有新IP誕生,總是拍續作吃老本,這樣下去可不行。
家底再厚,也不能坐吃山空啊!
等到這些老IP逐一過氣,孩子們不喜歡了,而他們又拿不出新IP接替,豈不是完蛋了?
正因如此!
他在新的一年,制定了一項風險極高的計劃,集中所有資源,梭哈“超級英雄”系列。
賭注足足有100億美元!
這筆錢不是一次出,而是分五次,每年劃撥20億美元,總稱為“超級英雄五年發展”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