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九十三章 異界(八十七)

華國的很多富豪都有基金,因為基金的好處很多。

為什麽富豪要成立基金,這裏面有非常復雜的原因,首先必須搞清楚華國的遺產法、稅法和慈善基金會的相關法律。

華國不鼓勵從父輩繼承巨額遺產不勞而獲的做法,因此華國的遺產稅高得嚇人。

雖然遺產稅率時高時低,但大致在45%左右,而在華南州,因為沒有州一級的收入稅,為了保證州政府稅收,它額外征收高達20%的州遺產稅。

也就是說,如果富翁將財富直接傳給孩子,交完遺產稅後,幾乎只剩下40%。

華國對投資收入也征收很高的資產增值稅,稅率從15%到35%不等。

如果賣掉長期持有的公司股票,富豪將繳納15%的資產增值稅,如果他兌現短期的投資所得,則要交高達35%的聯邦稅,而在某些年代更是高達38%。

華國的這個做法是歷史遺留的執政問題,因為殺富濟貧是整個社會能夠平衡發展的源動力,可以試想一下,如果富人越富,窮人越窮,那麽這個社會就會慢慢陷入奴隸社會的生產結構,底層人民完全沒有了發展的空間,整個社會將會倒退。

如果一個國家始終有大量的絕對貧困人口存在,其經濟動力發展不足,起伏動蕩勢出必然,最終會波及每一個窮人和富人。因此社會財富的分配不公,貧富的兩極分化,社會財富的畸形集中,必將導致社會的不安定。華國五千年的歷史再雄辯不過地證明了這一點。

收入差距過大,財富過於集中,足以給經濟發展造成相當的威脅。

如果把通過權錢交易得到的錢成為“劣幣”,把通過勞動獲得的收入成為“良幣”,根據“劣幣驅逐良幣”的邏輯結果:若劣幣與良幣等值,且現存的體制不能使持劣幣的人受到懲罰,人們就會去效仿那些通過權錢交易得到的錢的人,社會就會進入惡性循環。

另外,貧困人口低下的生活條件會讓他們失去勞動積極性,降低生產效率。社會的不公正與不平等還使人們逐漸失去國家凝聚力。大量人口資源閑置導致嚴重的社會問題,威脅了社會的長治久安。

所以征收高遺產稅和投資稅,是保證社會穩定的必要手段,不管是對富人,還是對窮人,都有莫大的好處。

但是,富人之所以是富人,因為他們有頭腦,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富豪都會通過建立自己的慈善基金,來合理的避稅。

我們不妨算一筆賬,如果某個有錢人將自己的股票賣掉轉給孩子,那麽,每一億元的資產只剩下lx(1-45%)x(1-20%)x(1-15%)=37%,即3700萬元。

假如我們將這3700萬元拿去投資,按每年10%的投資回報率計算(這在華國是一個合理的數),每年投資收入按平均30%的稅率繳稅,那麽,到30年後這個富人的孩子將獲得2.8億元。

要想少繳稅,而將財產盡可能多地留給孩子,唯一的辦法是將財產捐給自己的慈善基金會。

這樣做可以免除三種稅,第一次賣股票的資產增值稅、遺產稅和每年的投資增值稅。

華國法律同時規定所有的慈善基金會每年必須捐出5%的財產,這就是每年慈善基金會都要捐出一些錢的原因之一:根據法律它們必須捐。

這個富人把錢捐給了他自己的基金會後,每一億元財產能為孩子留多少錢?

假定該基金會的投資回報是每年10%,扣除捐出的5%還剩下5%。現在該基金會自始至終就不用交任何稅了,30年下來,這一個億元的本金增值到4.3億元,同時還向社會捐出了3.3億元。

因此,如果經營得好,這個富人不但多留給孩子1.5億元,還通過這3.3億元的捐贈博得慈善家的美名,而且更重要的是,華國大多數富豪都喜歡通過自己而不是通過政府來改造社會,真可謂名利三收。

龐小南完全不懂這些,他只知道成立慈善基金的目的是幫助更多的像他一樣家境比較困難的學生。

龐小南把自己成立基金的想法對王議員合盤托出:

“你看啊,我這次生產呼吸護罩,預計會產生幾百萬的一個盈利,我不懂什麽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但是我只有一個簡單的希望,希望和我一樣的貧困學子能夠活的好一點,因為我在這次生意的運作中看到了他們的不容易,所以我就想從盈利中拿出一部分來,成立一個慈善基金,這個基金主要目的就是幫助我身邊的貧困學子賺點錢。你也知道,幾百萬對於一個基金來說,只能算是毛毛雨,所以這個基金肯定是要賺錢的,不然的話遲早會用完,但是我希望基金在賺錢的過程中,也能帶動需要幫助的那些貧困學子一起賺錢,因為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這也是對那些貧困學子的一個尊重,不帶給他們接受饋贈的那種不平等的感覺,讓他們通過自己的勞動賺錢,他們也心安理得,我呢,也算是在他們畢業之前給他們另外一種生活的技能,或者是發展了他們的愛好也行,總之,這個基金就是想通過共同創業的模式帶給東力軍校的學子一些賺錢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