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修律VS修例

朱祁鎮心中暗喜,說道:“先生的意思是?”

李賢說道:“大明律乃是萬事不易之經,而今當以例補律。”

朱祁鎮微微皺眉,說道:“你的意思是修例?”

李賢說道:“正是如此。”

例是什麽?就是具體的案例,也就是某一類案件,選擇最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作為規範,以後的案例,就按照這個案例而進行判決。

就好像是英國海洋法系一般。

當然了,這種思想在中國也是源遠流長的,在漢代大臣都喜歡引用故事,這個故事就是指以前發生過的類似事件,引用當時的決斷。

朱祁鎮立即覺得自己想法撲空了。

首先,修例上面的主動權不會在朱祁鎮手裏。

因為朱祁鎮很清楚,在具體執行層面,選一個具體案例成為一個標準。這一件事情,刑部,三法司畢竟容易操作,朱祁鎮卻並不容易操作。

如果說修訂大明律,那麽就是當世最重要的事情,朱祁鎮可以將這一件事情放在翰林院之中,而翰林院是距離皇帝最近的衙門之一,朱祁鎮可以確保自己對翰林院的影響。控制大明律修訂的走向。

但是如果是修例,那麽在什麽衙門就不好說了,很可能是三法司聯合修訂。

當然了,例也不僅僅是具體案例,也有低於律的,法律文件。在現在稱作司法解釋。

但是總體上,李賢已經秉承他的原本的“救弊”的思想,並不願意在大明律上動刀子。

朱祁鎮心中一瞬間想了很多。

說實話,他也不想再僵持下去了,白蓮教的事情還是小事,不過疥癬之疾。但是如果再不能安定百官之心,弄出其他事情,可就不好辦了。

畢竟,而今大明還同時做著這麽多大事。

無論是清丈土地,改衛為縣,修建水利,等等等。都是極其重要的。

但是讓朱祁鎮如此罷手,朱祁鎮也不大願意,沉吟了一會兒說道:“修例之事,緩不應急,放放在說吧。先將其他事情處理了。”

李賢立即說道:“陛下的意思是?”。

朱祁鎮說道:“有一點先生說的對,律法有不足,總是要彌補的。”

李賢心中一愣,頓時不知道該說什麽了。他剛剛的話可沒有這個意思,但是硬要被朱祁鎮引申到這個意思上,卻也不好否定。

因為朱祁鎮所說的是事實。

畢竟如果大明律真的沒有一點問題,為什麽朱祁鎮要大明律判決,三法司不能接受?

這是一個現實的問題,李賢也是明白的,兩人的主要分歧不在這裏,而在是要大動幹戈,還是要小小修補之上。

李賢只是說道:“陛下英明。”

朱祁鎮說道:“大明律,乃是大明治國之經緯,不可不慎,自然不能輕動,但是如此各方爭議,總是要平息的。否則豈不是說朕處事不公。”

李賢心中暗道:“哪裏有什麽各方爭議?”

如果皇帝的意見流漏出去,自然會有人來捧臭腳,所以李賢為了防止外界思想混亂,他竭力壓制內閣與皇帝之間的矛盾。

即便上這矛盾還在暗流之下。大家只是看著內閣似乎有分歧,並不知道這分歧其實是與皇帝有關的。朱祁鎮同樣如此。

也捂著蓋子。

有什麽事情鬧大了,反而雙方都不好下台。

要知道一個得力的內閣班子,朱祁鎮也不是太好找替補的。

所以而今其實上沒有什麽各方爭議,但是皇帝說有了,那一定有各方爭議的。

朱祁鎮接著說道:“不如先將各家犯官壓入錦衣衛看押,京察就到此為止吧。”

如此做,朱祁鎮是為了安定人心。

這一次京察,內外震動很大,不過很多地方也沒有多查,想來除惡務盡是做不到了。不過朱祁鎮也明白,真要想打掃的幹幹凈凈的,估計反而有反作用。

這一次之後,朝廷內外大概能維持幾年清凈。

就此打住,也算是到位。既然京察結束,下面官員們,也不會擔心火再往他們身上燒。

李賢松了一口氣,他自然知道其中奧妙,說道:“陛下英明。”

朱祁鎮說道:“不過,已經入詔獄的人,總要是論個分明,不如這樣吧,將這一件事情寫在邸報之上,明發天下,令百官都可以上書言此事。”

“總要一個讓全天下信服的處置辦法。”

朱祁鎮這一招,一下子將李賢打懵。

讓他不知道該怎麽應對了。

李賢作為首輔,也是傳統文人士大夫出身,資治通鑒幾乎就是案頭書,歷代故事,也都是明了之極。

但是朱祁鎮這一招,卻讓李賢一時間沒有理清楚用意何在?

他並不覺得百官上書議論此事,就能有什麽變化。因為這關系到他們具體的利益,想想就知道,那一方面處置對他們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