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八章 攤丁入畝

“啟稟皇上,楚逆未起時,我大清每年歲入三千萬兩白銀,如今湖廣、江南、江西還有浙江都已經失陷賊手,總歲入恐怕要損失一千二百萬兩之多,若是將來朝廷再丟失了整個南方,那麽歲入或許會降低到一千五百萬兩以下,到了那時節,戶部實在是難以為繼啊!”

“若是朝廷能夠放開礦禁,再實現捐納之策,或許能夠收上來一些銀子……”

張廷玉跪在地上,苦口婆心地列出了這一大串的數字,其實就是想告訴雍正,這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就算想跟商人收稅,那也得先給他們吃點好處!

開礦禁便是張廷玉想到的一條可以跟商人談判的條件,只要開了礦禁,這朝廷內外也就有了交代,錢也能收得上來,回頭還能靠著礦再收一些錢,堪稱兩全其美。

然而對於雍正來說,這一條並不可行,“農為天下之本務,而工賈皆其末也。市肆之中多一工作之人,即田畝之中少一耕稼之人。群趨為工,則物之制造者必多,物多則售賣不易,必至壅滯而價賤,是逐末之人多,不但有害於農,而並有害於工也。”

此話一出,眾臣也就都明白了過來,開礦還是不行。其實也很好理解,開礦雖然能得大利,可是也容易聚集流民,若是將來出了岔子,可沒人負得起這個責任。

當這一條被否定了之後,雍正又談到了另一條,只是同樣是反對的態度。

“滿洲乃大清龍脈所在,豈能輕易開發?不過若是八旗子弟能夠回滿洲倒也不錯……宗人府或可組織八旗無業子弟回滿洲墾田,以備將來。”

雍正皺著眉頭,他才不會讓漢人去滿洲,那裏畢竟是八旗的後路,將來要是萬一真的在關內過不下去了,去關外自然也能活命。因此要是八旗去的話,雍正還是很樂意的,畢竟眼下這鐵杆錢糧也是大筆的錢。

當然了這一道指令也不出奇,在六月的時候,雍正也曾經下過旨意,令八旗無恒產者移居熱河墾田,倒也不會引起什麽爭議。

只是到了這個時候,張廷玉的一番建言卻是被否了個七七八八,可是他本人並沒有半點不開心,只是輕輕退在了一旁,不再說話。

殿內陷入了一陣平靜,雍正的臉色卻逐漸轉為失望,而就在這個時候,直隸巡撫李維鈞卻出列跪了下來,大聲道:“臣,直隸巡撫李維鈞有本啟奏。”

眾人聽到此人有本呈奏,當下便有些驚訝,只是許多人看向李維鈞的眼神裏,都帶著幾分鄙夷與不屑,而這還要從此人的出身說起。

若是放在兩年前,估計認識李維鈞的人估計都沒多少,那時候的李維鈞擔任直隸守道,而他的頂頭上司是署理直隸巡撫趙之垣,這個人出身顯赫,是名將勇略將軍趙良棟的孫子,是兩廣總督、兵部尚書趙弘燦的兒子,還是前任直隸總督趙弘燮的侄子。

可以說在趙之垣面前,李維鈞這個貢生出身的讀書人幾乎是一文不值,然而就在雍正繼位之後,趙之垣的直隸巡撫的位置就被李維鈞給頂替了,而原因就是李維鈞巴結上了撫遠大將軍年羹堯,而年羹堯在雍正繼位後,參奏趙之垣庸劣紈絝,不堪委以直隸巡撫重任,於是李維鈞順理成章地當上了直隸巡撫。

“臣查舊例,直隸人丁五年一審,分為九則,上上則征銀九錢,遞減至下下則征銀一錢,以家之貧富為丁銀之多寡,新生者添入,死亡者開除,此成法也。無如有司未必能留心稽查……且又相沿舊習,每遇編審,有司務博戶口加增之名,不顧民之疾痛,必求溢於前額,故應刪者不刪,不應增者而增,甚則人已亡而不肯開除,子初生而責其登籍,溝中之瘠猶是冊上之丁,黃口之兒已是追呼之檄,始而包賠,既而逃亡,勢所必然……”

當李維鈞呈奏之時,大臣們很快便嗅到了不一樣的味道,自從之前戶部追繳積欠和火耗歸公以後,大臣們對於政策的敏感度也是越來越高,這一次李維鈞所反映的丁銀問題,也是大清積弊已久的大問題,如今被呈奏上來,想來背後應該沒那麽簡單。

所謂的丁銀問題其實由來已久,從明朝就已經開始了,也就是俗話說的人頭稅,這項賦稅在明朝時是作為地方稅收的一種,與裏甲、均徭等四差銀一起,都由地方官員征用,並不上繳明中央政府,因此也理所當然的成為了明朝官吏斂財的一種弊政。

後來清朝建立之後,很顯然吸取了這一弊政帶來的教訓,將丁銀編征作為中央政府賦稅征解,也就是讓地方官將丁銀隨同田賦一起上繳,同時對於人丁的編審也逐漸制度化,每五年一次編審人丁,以保證丁銀的征解。

正所謂“直省每歲終,各將丁徭賦籍匯報總數,觀戶口消長,以定州縣考成。”當時丁銀的增長也成為了地方官員的考核目標之一。這項賦稅在順治十八年的時候,竟然達到了三百萬八千九百兩之巨,因此也受到了當時清廷極為重視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