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瘋婆娘

風雪連天,四野蒼茫。

金陵城北側的官道上,兩匹雄壯烈馬卷著風雪疾馳,駭人聽聞的速度,驚的路邊酒肆中的旅人探頭觀望,眨眼的功夫,眼前便只剩下了兩個黑點。

江南的馬多半不大,和在漠北都能稱之為馬王的追風踏雪比起來,說是騾子都有點擡舉。就這還是許不令照顧夜鶯的馬速,沒有全力奔行的情況下。

飛馳的馬蹄帶起地面的泥土和積雪,夜鶯坐在和身形不大匹配的高頭大馬上,長劍掛在馬側,身上罩著黑色披風,大辮子在腦後飛舞拉成了直線,眼睛盯著前方道路,敘述著剛剛打聽而來的情報:

“……洪山水寨約莫有千余人手,附近州縣都派人清剿過,因地勢太差無功而返,後來就擱置了。今年秋天鬧了水患,江南流民激增,不少人都逃到了洪山水寨,演變成了現在的規模……近幾個月洪山水寨四處劫掠,前後綁了十幾家的公子,索取銀錢恐怕有百萬之巨……”

許不令手持韁繩,馬槊和兵刃掛在兵器勾上,身上的白袍外也多了件披風。聽到這裏,他皺了皺眉:

“百萬兩白銀?”

夜鶯點了點頭,臉蛋兒上有些感嘆:“沒錯,江南和我們西涼不一樣,那十幾個家族還都是經商的小家族,直接掏了百萬兩現銀出來贖人,連討價還價都沒有……”

許不令點了點頭,倒是明白什麽叫‘富甲天下’了,西涼十二州加起來比不過一個杭州,看來不是瞎說的。

“其他的呢?是流民還是見過血的匪寇?”

流民本質上還是‘民’,多半是老實巴交的莊稼漢。但一旦見了血,骨子裏的兇性被激發出來,戰鬥力便會直線上升,沒有軍紀的管束,甚至比江湖人還危險。畢竟江湖人是為了混口飯吃,而流民演化而來的亂匪,燒殺劫掠很多時候都只是單純為了發泄。

夜鶯思索了下:“幾個月前才數量激增,大部分人都是在周邊偷搶糧食財務的流民,估計沒什麽兇性。不過洪山水寨本身有三百來號人,盤踞在洪山湖多年,由江湖人匯聚而成戰力不俗,官兵根本打不過。其中寨主孫乾在江南是有名的高手,手下還有石英和馬四虎兩個悍勇,這次鐘離玖玖禍害的人便是馬四虎手下的,好像是在晚飯裏下了春藥,特別猛……”

許不陸臉色微沉,用鞭子在夜鶯的屁股上輕抽了下:“說正事兒。”

“哦……”夜鶯撇了撇嘴,繼續道:“因為江南的官府清剿不動,曾經招安過孫乾一次,孫乾當時要一個武職官身,但朝廷嚴禁招安匪類,最後不了了之。不過以這件事來看,孫乾還是想洗白白……”

許不令輕輕點頭:“能洗白誰願意當刀口舔血的悍匪,趁著災荒糾集這麽多流民,恐怕也是想給官府試壓換一份招安令。”

夜鶯思索了下,詢問道:“公子,要不要我去把江南的廂軍調過來,平了洪山湖?”

許不令有些無奈:“我一個藩王世子,在肅州調兵都得從父王那裏拿虎符,當今聖上正愁找不到借口削藩,我要是在江南擅自調兵,還不得開心死。”

兵權這東西,不管在那個時代都是絕對的禁忌,許不令就算是太子都不敢擅自調兵,更不用說世子了。

夜鶯想想覺得也是,蹙眉道:“那怎麽辦?公子一個人把千余匪患殺幹凈?”

許不令以一當千不是誇張說法,真互相對砍,活活累死前殺個千把人不是不行,不過千余人的匪寨,必然有弓弩,一個人是不可能殺幹凈的。他搖頭道:

“我們是去救人,又不是去剿匪,先看看情況吧。”

夜鶯聞言還有些失望,輕輕‘哦’了一聲……

……

數百裏外,洪山湖東側的深山密林中,雪花落在鋪滿松針的山道上,一只小小的麻雀在光樹枝上空飛舞,看著下方如同蟻群一般的水匪,持著刀槍在山洞、枯草從之間尋找,不時傳出幾句怒罵:

“臭娘們,給老子出來,老子非把你活剮了……”

“狗日的,喪盡天良……”

“我呸,你他娘有種給老子出來……”

歇斯底裏的怒罵聲,在山野間隨處可聞。

洪山水寨的三當家馬四虎,裹著獸皮大襖,靴子從光滑的松針上踩過,手持長刀不停捅著樹林間的草叢,哪怕已經過了兩天,臉色依舊鐵青。

前天晚上寨子裏收到了一個大戶送來的贖金和酒肉糧食,因為這單買賣是馬四虎辦成的,便和手底下的辦了個‘慶功宴’。

馬四虎也是江湖好手,刀口舔血對吃食戒心很重,提前驗過明明沒毒,哪想到幾口酒肉下去,兄弟們都瘋了,抱在一起幹盡了惡心事,他清醒過來時還抱著自個師爺,把那窮酸老書生嚇得尿了一褲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