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首問負責制(第2/2頁)

於丹珍繼續講道:“首問負責制就是項目部管理人員最先接受到相關人員信息時,個人作為首問負責的人,負責解答或指引到相關部門辦事,使之迅速、簡捷地得到滿意的服務。

當接到項目部外來辦事或電話咨詢的,無論是否屬於本部門和外部門以及本人職責範圍,首問負責人都必須主動、熱情的接待和答復,使來訪者和咨詢人得到滿意的效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拒絕和搪塞。

首問負責部門或工作人員能當場處理的事情務必要當場處理,不能當場處理或不屬於職責範圍的事情,應該做到向對方說明原因,給予必要、合理的解釋;將來人引領到相關部門辦理相關的事務;或用電話與相關部門聯系及時解決;轉告相關的電話號碼或辦公室。

公司領導安排的工作,部門領導交代下屬員工做好的事情,必須在要求的時限內辦理完成並及時匯報,不得以任何借口無限期拒絕和辦後不及時匯報延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