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4章 深入探索

光芒之城,如此稱呼這座城市,一是因為名副其實,另外是表達見到它時的震撼感覺。

能發現這座城市,多少有那麽一點偶然性。

因為光芒之城跟他不久前才完成奠基的‘土丘’據點,有著關鍵點的雷同性——利用頂天花板級別的法則之力,構建了安全之地。

當然,同樣也是一定程度的扭曲天地法則之力,而不是真正的格局出一片自成法則格局的界中界。

另外,雖然關鍵特性雷同,但人家這個的區域規模,遠不是‘土丘’所能比的,他估算了一下,其所涵蓋面積比‘土丘’要大萬倍以上。

他從‘土丘’出來後,就在如水月光的照耀下,施展他起名為‘陸地飛騰術’的技巧在長草中疾馳。

起這個名字,是為了懷念他很小時通過收音機聽的‘評書’,懷舊以及整蠱。而實際上這個術的本質非常的高難度,極有黃衣之王哈斯塔風屬性的舊支知識利用,也有暗屬性的技巧在裏邊,甚至有科技側的等離子噴射技術。

也正是因為多種技術融合的大雜燴,且有一定的隨心所欲的味道,他才會這般帶著點小驕傲的為之命名。

而具體的時速超過400公裏/小時,已然是現代跑車的極限速度了。

這般跑起來,動態效果也是異常的拉風,他甚至專門切換成天神視角,觀賞了一下自己飛馳的情形。

確實如他預想的那樣,在長草海中,斬開長草、割出一條清晰的軌跡,同時也驚起無數長草中潛伏的飛蟲,一時間宛如月光凝成的光斑在激射飛舞。

在這個世界,基本就沒有什麽特別弱的物種,反倒是開了法則掛的比比皆是。

長草中的飛蟲也是這種開掛的,但又不同於沼蟲。

雖然這種飛蟲毒性冠絕天下,還有另外一種草蟲善於釘人以及將動物軀殼當育兒基床產卵,但對他來說,其長板既不克他,也惡心不到他,也就無所謂,可以橫沖直闖。

於是就痛快的當一回草上飛,腦海中想象的鏡頭,則是{侏羅紀公園2}中迅猛龍夜獵人類狩獵隊時的情形。

‘侏2’雖然拍攝的世間比較早,但卻是他當年最喜歡的一部,劇情充實,想象力也十足。狩獵隊捕獵恐龍,因幼崽被霸王龍夫婦追殺,與迅猛龍群遭遇,還有最後的霸王龍進城……精彩點很多,可謂跌宕起伏。

其中比較有感覺的鏡頭,就是天神視角下的迅猛龍圍獵。

狩獵隊被霸王龍追殺的逃進島中央的草甸區域,長草宛如半成熟的玉米田般,普遍150CM以上,人們基本只能看到彼此肩膀以上的部分。

然後迅猛龍以半扇形向著驚慌的一行人圍獵而至,從天空俯瞰,低聲息而又高速度的迅猛龍們,就在草海中形成了一道道草線,那種隱匿的威脅逼近的味道十分的足,逼格滿滿。

他現在一定程度的放飛自我月下狂奔,就將自己看做一頭強大的貓科猛獸。

不得不說,忽然產生這般心思,與舊支信息對認知的扭曲也是有不淺的關系的。是人格定位模糊化的一種體現。

當動物與人的界線模糊化到一定程度,人性的消磨也就等於初見成效了。

當然,舊支跟動物無法劃等號,這種人與獸的界定模糊,其實是順著人類的生理本能,進行返祖化的程序,是一種很有針對性的辦法。

他體驗了個把小時像風一般自由的感覺之後,有些意外的察覺到法則屏障的存在。

後來想了想,若非他恣意狂奔,沒有刻意去關注方向,就錯過了。

畢竟他之前一直是目的性強、條理性也很強,走的基本是直線。

又因為足夠謹慎,沒有最大限度的開放感知,所以如果將他的探索比作沙盒遊戲中的探地圖,那麽他一路上探亮的區域是非常有限的,有縱深而無寬廣。

要說這光芒之城的外圍法則屏障,被他發現也是有一定必然性的。

畢竟籠罩範圍夠大,而他又對平原抱有比較高的期待值。

但若是按之前的模式,恐怕就算發現,也至少是一周之後的事了,不會這麽早。因此覺得有些僥幸和偶然。

發現法則屏障後,稍微試探了一下,他便毫無畏懼的進入了。

他的逼格是神靈+,理論上能跟他打擂台,也得是資深神靈。

所以試探看似簡單,卻是讓他知道,這法則屏障的建立者,恐怕已經不在了。

光有逼格,沒有能調用偉力的真正強者坐鎮,對他而言就等於安保措施還可以的空屋面對行竊高手。

所以沒什麽好畏懼的,至不濟也能全身而退。

同樣是法則級,法則的位階,決定了掌握法則之人的強弱和生克,對法則的理解和運用高度,也能決定掌握法則之人的強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