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審訊(第2/2頁)
“萬一你有什麽事……”顧思瀾壓低了聲音,“我會擔心的。”他不禁垂頭。
“謝謝顧警官的關心,我沒事的,我懷了他的孩子他不會對我怎樣。”顧燃將手覆在肚子上。
顧思瀾將視線投在她的肚子上,問道:“往後你有什麽打算?”
“離開徐佑文,離開這裏,走的遠遠的。”顧燃道。
“我陪你好不好?”顧思瀾脫口而出。
顧燃不禁擡頭看他,兩人四目相對。
顧燃淺淺一笑,搖搖頭拒絕道:“不用,我一個人可以照顧好自己的。”
徐佑文的案件如期開庭,辯護律師張相逸為其辯護。
“死者雖與我的當事人認識,但並不代表我的當事人就是殺害她的兇手,並且現場並沒有證據指明我的當事人是兇手,所以我主張我的當事人無罪。”張相逸辯解道。
“事發現場離嫌疑人的家只有二十裏的距離,死者在昌市這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她不會毫無目的的走,根據證人的證詞可以證明死者當時是為了到昌市尋找她的女兒才去的,所以我請求法官讓我的一號證人出庭作證。”檢察官羅朗辯道。
法官:“請一號證人出庭作證。”
一號證人出庭,他是那個房子的房東。
“顧未之當時是去昌市找她的女兒,人變得瘋瘋癲癲,房子也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