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坑底的人25 本篇完。(第6/7頁)

最終,沈瓊還是跟男人離婚了。

她發了狠,對男人說道:“如果我意外懷孕了,我一定會打掉!懷一個,我打一個!看誰耗得過誰!”

男人敲了她一筆錢,跟她離了婚。

沈瓊的離婚過程比之沈萱容易很多。但她絲毫沒有贏過姐姐的得意與驕傲,反而無比後悔。

如果她沒有跟姐姐決裂,現在就不會無依無靠。

如果當初她發現母親的真面目時,沒有嘴硬地讓姐姐將母親接走,而是承認當年的過錯,求取姐姐的原諒,她現在一定不會如此孤單。

她太孤單了。

吳靈惜的愛,再也不能讓她感到溫暖。她只覺得可怕,陰冷而束縛,那就像是蜘蛛吐絲結成的網,又像是毒蛇吐著的信子。

“瓊瓊啊,媽找了一個離過婚帶著孩子的男人,你不是不想生孩子嗎?正好那個男人有孩子,不用你生了,你覺得這個——”

她沒說完,就被沈瓊大聲打斷了:“不好!不好!統統不好!”

她眼珠子都紅了,神情近乎瘋狂地看著吳靈惜道:“我不想結婚!不想!你為什麽非要我結婚!當初害了姐姐,還不夠嗎?姐姐都不認你了!你怎麽會覺得你這麽對我之後,我還會認你?!”

瘋狂嘶喊出聲後,她大口大口喘著粗氣。

吳靈惜嚇到了。

“瓊瓊……”

“別喊我!”沈瓊一揮手,制止她的話,神情逐漸變得冷漠,“我受夠了!你永遠也不會覺得自己錯了!你從來不會聽我們的聲音!你覺得、你想、你認為!你從來不接受不同的意見,不聽我們說話!害了一個又一個!姐姐不認你,是對的!我也不會認你了!”

說完,沖進房間,開始收拾行李箱。

她要搬出去,離開這裏,離開吳靈惜身邊,自己一個人生活。再孤孤單單,也比生活在吳靈惜的窒息下好!

“瓊瓊!媽錯了!媽錯了!”吳靈惜進去攔她,因為阻攔不住,像個小孩兒一樣,幼稚地撒潑、奪取,甚至坐在地上抱住她的腿大哭。

沈瓊也哭了:“你知道錯了?你以後不給我介紹男人了?我一輩子不結婚,你也不會再念叨我一句了?”

吳靈惜哭著搖頭:“媽不說了!不說了!”

再說下去,小女兒也要失去了。

沈瓊淒愴地笑了一聲,卻道:“那你能管住自己的臉,不讓臉上露出失望嗎?你能管住自己的眼睛,不讓眼睛裏流露出嘆息嗎?你能管得住自己的心,打心底認為不結婚也沒什麽嗎?”

否則,她只是嘴上不說,又有什麽用?家庭氛圍還是一樣,沒有絲毫變化啊!

吳靈惜這下只是嗚嗚地哭了。

她拼命搖著頭,想說她可以,她怎麽都行,瓊瓊不要離開媽。

但是她說不出來。女兒會這麽問,顯然看透了她,也不會再相信她。

沈瓊低著頭,眼淚掉得洶湧。

她何嘗想拋下媽媽。

她也曾想做個孝順的女兒,一輩子孝順媽媽,她們過得幸福又快樂。

但……

就當她懦弱吧。她做不到孝順吳靈惜,以吳靈惜要的方式。

“我每個月會給你打錢。”

扯不動行李箱,沈瓊索性放棄了,只帶著證件和手機,大步走向門外。

“瓊瓊!!”吳靈惜撕心裂肺地哭喊。

然而沈瓊頭也不回。

*

韶音從灰灰那裏聽說了。因為吳靈惜哭得暈厥過去,情況不大好。

韶音替她打了個120電話,就沒管了。

她手裏有錢。韶音每個月會給她打錢,從今往後沈瓊也會給她打錢,一個年紀不大又有錢的老太太,是不用人管的。

至於她的精神需求、感情需求?

抱歉,給不了。

韶音繼續往小地方鋪業務。她並不往大城市裏鋪,因為大城市相對文明、規範,比如沈瓊,她靠自己的力量就解決了困難。

陸明霄又等了她兩年,仍然不見她回心轉意,也就認了。

他這幾年跟著韶音,看到許多不好的事情,他理解她的決定,不再執著於領證。只不過,對於孩子,還是有些執念。

“我們可以養只貓咪。”韶音對他說,“它除了不能繼承我們的家業,哪裏不好?”

於是陸明霄養了只貓。

沒過多久,又養了只狗。

然後一發不可收拾。養了布偶想養英短,養了大橘想養加菲,養了哈士奇想養薩摩耶,養了柴犬想養泰迪……

他再也不稀罕孩子了,沉浸在當鏟屎官的快樂當中。

沈瓊離開了公司,跳槽去另外的企業,並很快遷往了其他城市。

她拋下了包袱,再也沒有牽掛,一心一意拼事業,她的努力沒有白費,成功成為行業內的標杆人物,一如青春時的願景,她事業有成。

但她一直沒談戀愛,也沒有結婚。每年會往韶音的基金會捐款,私下裏悄悄關注她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