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4章 首次引用“最高優先權”!(第2/2頁)

莊世楷卻迎著台階一步一步走上,最後頂上一步,站到台階上方,而把ICAC的調查員們齊齊嚇退一步。

“不好意思,亨利Sir。”莊世楷忽然露出笑容,顯得溫文而雅道:“你們ICAC有合法的調查手續,我認同啊!”

“可惜警務處長也有合法的調查程序!”

莊世楷擡手推開擋在面前的一名調查員,上前靠近亨利耳邊,低聲耳語:“如果你認為我是來找麻煩的,那不好意思,我真是來找麻煩的。”

此刻,他擡起頭,朝四周的廉署調查員們,吼道:“據警例一百四十條零一點二,警隊在八大紀律部門當中具有執法最高優先權,各大紀律部隊需要主動配合警隊行動,輔助警隊辦案!”

“現在我認為是鄭茂林與一起兇殺案有關,現在我要把鄭茂林帶回總署協助調查!”

莊Sir的語氣又變得柔和,關切照顧地說道:“各位ICAC的夥計們辛苦了。”

“下午那頓我請。”

“各位可以回去等外送了。”

“莊Sir是來救我的。”鄭茂林聽到莊Sir搬出警隊的“最高優先權”,心頭生出喜意,立即知道莊Sir打著“兇殺案”的旗號,其實是在營救他。

只要能把人從ICAC的手上救出去,那麽警隊便等於保住這個人!接下裏,ICAC沒法對其下手,相關陰謀自然要流產。

“這個最高優先權……”亨利攥緊拳頭,瞪著莊Sir,感覺憋屈到極點。

因為這個最高優先權不是在他任內丟的!這下卻成為壓死他的那一顆稻草!

要知道,警隊目前能成為八大紀律之首,靠的便是“最高優先權”條例。如果槍代表實話的話,最高優先權便代表大義。

這是八十年代莊爺替警隊掙下的一大資產,ICAC、海關、懲戒署等部門心裏都清楚,有什麽案子?讓給警隊先吧!

因此,這條警例幾乎是八大部隊公開的條款,亨利就算是接任者,一樣熟知警例中有這一項。不過自“修例風波”得勝,警隊還是首次引用這項條款辦案!而且是行動副處長親自引用!

立即就取得一錘定音的效果!

而規矩,要看怎麽用,是誰用。

用得好不只能殺人,也能救人。這條天生用來殺人的條款,最後卻變成保護人的盾牌,只能說條例用的好,花活玩的嗨。

“如果亨利Sir不想讓的話……那不好意思,警隊只能以抗拒執法的名義將各位拘捕了。”

“另外,警隊會對逃跑的罪犯開槍。”莊世楷眼睛一眯,殺氣騰騰地說道:“到時流彈傷到誰可就不好說了!”

“你要知道,我的槍法可不是很準。”莊世楷眨眨眼睛,拍拍槍袋:“一定打在你想中的地方。”

“我兄弟的槍法也不好。”他再再擡起手環顧背後,指向身後的幾十把警槍。

“亨利Sir。”財政司長上前低聲勸阻道。

海關那邊。

莊Sir剛剛排兵布陣,點好人馬出去救火。

蔡元琪便派出一個小組的人手,前去聯系海關方面,希望能把走私煙販“拜倫”帶回來細細審查。

“蔡Sir,海關負責走私煙案件的高級監督拒絕令警隊提審。”袁浩雲穿著夾克,剛剛趕回警署,神色有些匆忙。

蔡元琪沉著臉道:“拜倫絕對有問題!”

現在海關華人和警隊華人也走得很近。

他是從一個海關華人手上收到有關“拜倫”的風,卻沒想到海關鬼佬不放人!海關的高級監督相等於是警隊警司級了。

蔡元琪獰起嘴道:“莊Sir帶人去找ICAC搶人是《警例》一百四十條零一點二,那我找海關搶人,是不是也可以用零一點二的條例?”

“我現在懷疑拜倫和警隊一起貪汙案有關!馬上派人去海關把拜倫給搶回來!聽見沒!”

“Yes,Sir!”袁浩雲呼吸沉重,語氣堅定的大聲喊道。

隨後,他又張張嘴,問道:“警隊邊個貪汙啊?”

蔡元琪指了指自己,想想覺得不合適,又指了指袁浩雲:“你!行了吧?”

“不合適啊!蔡Sir!名聲不好聽啊……”袁浩雲當即叫道:“我負責一線行動,那就讓李滄東背鍋吧!”

“Goodbye,Sir。”袁浩雲馬上轉身離開,腳步非常匆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