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39章 能用錢解決的事都不是事(第2/2頁)

“最少半年吧。”

“啊,這麽久。”

上次提交了商標申請,陳宇又去了一趟律師事務所。

“已經算很快了,以前最快要1年呢。”

“怎麽要這麽久,這不是登記一下就可以嘛。”

“沒有這麽簡單,商標注冊審查一般需要20天左右,審查結束還得發布公示,最後還要制辦商標證明。這都比較花時間,半年能拿到算好了。”

“那這麽來說,如果有其他商家想要加盟我家的小吃店,最少也得半年之後呢?”

“陳同學,你那個店這麽快就有人願意加盟嗎?”

“呃,不是。”

陳宇有些不好意思:“我只是說說,就是想快點將商標注冊下來。”

“懂了。”

楊蘭點點頭:“理論上來說,如果有商家要加盟你們的田螺西施,必需拿到商標注冊許可證,並且你們還得有兩家或兩家以上規模的門店。不過,如果現在真有商家願意加盟,也可以先采用合作的模式進行擴張。”

“怎麽個合作法?”

“你們可以和對方簽訂合約,你們采用技術入股的方式,或者你們並不技術入股,只用技術投資,一次性取得技術許可費,並簽訂年限。等商標注冊許可證拿到,再按加盟合同履行約定。”

“原來還可以這樣。”

陳宇恍然大悟。

有律師就是好呀,要不然,光等這個商標注冊許可證都不知道要等多久。

難怪後世一大堆超級公司,光是律師團隊就有幾百個人。

看來,以後等規模大了,也搞一個律師團隊。

“楊律師,我不太懂法律合同,你可以幫我制定一份合同嗎?”

“當然可以,但制作合同也屬於我們律師事務所的一項業務。”

“這個我懂,不知道要多少錢?”

“要看你簽訂什麽樣的合同了,不過,一般來說,1000塊錢可以搞定。”

“沒問題。”

這筆錢陳宇還是很願意出的。

通過網銀,陳宇向楊蘭的律師事務所打了1000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