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8章 一步(第3/3頁)

對這些,詞曲作者也好,歌手也好,從頭到尾,都會跟著吃分成,只會存在賺多賺少的問題,但不會承擔任何的風險——風險都在投錢的版權所有方身上。

在過去,從彭向明主動找上《三國》劇組至今,包括《鳳凰於飛》在內,他拿出來的四首歌,都是屬於出售的模式,拿錢,後期拿分成,但沒有版權。

所以,歌做好了就不操心,等著分錢就行。

《三國》那三首歌,屬於影視公司了,《鳳凰於飛》的版權,屬於周宇傑了。

而現在,彭向明自己開工作室,很顯然就是一步邁進了制作方的行列。這樣固然是把版權留下了,但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賠本風險了。

而這個時候,很顯然,單是使用權的銷售,就已經回籠、並且是已經真實到賬了140萬的《大宋風雲之平娘傳》的三首歌,就成了彭向明開辦這家工作室的一塊大大的壓艙石。

八首歌,只要稍微控制下成本,就算是理論上不可能的做出來一首都賣不出去的情況,彭向明也已經不至於會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