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好喜歡他。好想要他。

“我為什麽要幫你?”

僻靜的操場一角,林笙靠在單杠上,視線望著遠處的籃球場。雖然猜到他可能不會輕易幫我,但被這麽直白的反問多少還是讓我有些意外。

一陣難堪湧上心頭,面皮都在發燙。他說得對,他的確沒什麽理由一定要幫我的。不過是死了一只無主的流浪狗,兇手還是群不滿十八的小混混。這樣的事一年不知道要發生多少起,對於新聞報道來說,內容未免太過貧乏,沒有爆點。

想明白了,我也不打算繼續求他:“抱歉,是我強人所難了,就當我沒有提過……”

“幫你也不是不行。”林笙忽然改口。

我腳步一頓,詫異地看向他。

他收回放在遠處的視線,與我對視,道:“但我有個要求。”

這世道,要求別人給你辦事,總不可能白白給辦的。兆豐如此,林笙也是如此,我倒是沒有太驚訝,或者說這才是人之常情。

“只要我能做到的,你盡管說。”

林笙笑笑,過來勾住我的肩膀,道:“幫你可以,但我們約好了,這件事裏不能出現你。”

對於他故作親昵的姿態,我有些別扭,正要不動聲色掙脫他的桎梏,就聽到了他說的話。

我不由怔了怔:“不能……出現我?”

“對,不能出現你。”林笙捏捏我的肩膀,語氣一派和善道,“你的功勞要全都歸我。不然我辛辛苦苦為你做嫁衣,不是也太虧了嗎?”

原來是這個意思。

這種事能有什麽功勞,難道他還要靠這個評三好學生嗎?

我本來就不是為了從中得到什麽才去追查這件事的,不過是想還小黑一個公道,想給冉青莊一個安慰,想用非暴力的手段了結這件事。能不能在這當中擁有姓名,我無所謂。

“好,一言為定。”我幾乎沒有猶豫便答應下來。

林笙見我答應,進一步擴充他的條件:“這事你不能告訴任何人,包括冉青莊。”

聽到冉青莊的名字,我眼尾條件反射似的抽動了下。

“這件事我找了南職的人幫我調查,他也是知道的。”

林笙挑了挑眉,似乎覺得麻煩:“那就除了他,別再讓別人知道。你能做到我就幫你,不能做到就另請高明吧。”

我能找的也只有他了,哪裏還有第二個選擇?但凡有第二個選擇,哪怕次一點的,我都不會來找他。

“我明白了。我不會再讓別人知道的,包括冉青莊。”

林笙滿意地拍了拍我的肩,留下一句“交給我吧”便往籃球場跑去。

遠遠看到他似乎是與人迎面擊了擊掌,換了場上的一個人下來。籃球場上都是他們班的人,看不清楚是不是有冉青莊,但有個身影異常高大,跳得也很高,看著像是。

我站在原地看了許久,直到上課鈴響起,這才緩步往教室走去。

當晚我就寫了封三千字的長郵件,將來龍去脈全都寫明,並附上兆豐好不容易找到的沒有經過剪輯的完整露臉視頻,發到了林笙的郵箱。

林笙沒有回復我,但幾天後,《博城都市報》便將南職幾人虐狗的事做了詳細地刊載。其中還加了不少匿名學生abcd的證詞,證明以高偉帶頭的那幾人平日裏就是欺男霸女的存在。老師懶得管他們,家長更是直接放任自流,他們整日混日子,敲詐、霸淩、打架鬥毆,儼然就是個黑惡小團體。

【許多變態殺手也是如此,起初只是虐待動物,發現沒有人管,他們就逐漸開始囂張起來。越是囂張,便越沒人管,如此惡性循環下來,就使得他們的行為一次次升級,逐漸朝犯罪發展。】

文章大部分用的都是我的稿子,只是加入了更多“殘忍”、“血腥”、“變態”、“罪犯”等等這樣的詞匯,刺激人的眼球。

最後的主題,從虐狗又拔高到現代教育上,質問社會到底怎麽了,為何會培養出這樣一個又一個的潛在犯罪者。

《博城都市報》雖然只是地方報紙,但創刊已有四十多年,在博城人心中地位非凡,具有深遠的社會影響力。

報道一出,雖說沒到登上晚間新聞,掀起全民熱議的程度,在我們當地卻也造成不小的討論度。

“聽說了嗎?虐狗的找著了,是南職的學生。”

午間休息,我翻開練習冊,筆尖落在紙上,聽到身後的交談聲,不自覺停下動作。

“肯定就是南職的啊,都穿他們校服了。惡心死了跟這種學校做鄰居,看到他們就心煩,把我們學校的档次都給拉低了。”

“誰說不是呢,我朋友知道我是宏高的,還跟我打聽隔壁南職是不是真的有人吸毒賣春?靠,我怎麽知道?我跟他們又不熟!誰會跟那群烏合之眾有來往啊……”

“噓,小聲點,我們班可還有烏合之眾的朋友呢。”對方雖是這樣說,聲音卻不見得有壓低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