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文·戲(第2/2頁)
特別是對方的文字描寫特別細致,還特別有畫面感。
光是看著,她腦子裏就已經有了對方用自己身體上廁所、洗澡的畫面了。
希望“變態癡漢先生”看到自己的留言可以慎重考慮一下自己的感受吧……
雖然希望不大。
望月凜現在簡直欲哭無淚。
【我還有一個疑問,你貌似才過十七歲,但根據法律來看,年滿十六歲的女孩只有有監護人同意就可以結婚了。
可我今天看新聞說明年法律要修改成二十歲才能結婚。
也就是說現在你可以結婚,但是明年就不能結婚了,要等三年後才能結婚。
是不是很奇妙?】
奇妙你個頭啦!這種事情去問內閣啊啊啊!!!
望月凜要瘋了。
她癱坐在椅子上,雙目無神,就連身上被子滑落露出肩膀和胸肌也不知道。
不過現在是王泉鮮嫩多汁且強健的身體,除了妹子之外也不會有人去看吧。
畢竟這裏又不是大X轉轉轉酒吧。
望月凜臉上燙的像發燒,她現在已經縮到了房間角落裏裹著小被子抱頭蹲防裝鴕鳥。
過了一會兒,她看了眼桌上攤開著筆記本,又朝四周鬼鬼祟祟看了看。
當然,這裏除了她之外沒有其他人。
咬了咬下唇,她裹著被子站起身,躡手躡腳走到桌旁繼續往下看。
【以上這些,是對你不珍惜我身體的懲罰。你知道我換回去之後發現自己身體菠蘿菠蘿噠是什麽心情嗎?
算了,下面說正事。】
正事?
望月凜正搖頭晃腦暗自“發燒”,看到這裏忽然精神一振。
【我的身體有超能力,可以操控火和風,第三種你也不會用,就先不說了。
我看了你的日記,勸解的話我懶得說,不過你應該也體驗過死亡的感覺了吧。
我只想說,死了確實可以一了百了,但活著其實更需要勇氣。
既然你連死的勇氣都有,為什麽不能嘗試著活下去呢?
放心,你擔心的事情都可以解決的,最起碼校園霸淩的問題我先幫你解決了。如果你想讓她們死,用我的身體也能做到。而且那是我的身體,你就算去殺人也不會影響到你自己。】
望月凜當然不會殺人。
不過她感覺自己心裏暖暖的。
這種被人關心的感覺……有多久沒有過了?
自從母親大人過世之後好像就沒有了呢……
而且他確實幫助了自己。
他為什麽要幫自己?
這些都不重要了,可自己還不知道他的名字呢。
她翻開下一頁,會心一笑。
“果然,我在想什麽您都知道呢……”
那一頁只寫了一句話。
【不要問我是誰,我王泉只是一名臨時有了那麽點兒同情心的路過的前·社畜罷了。】
王泉……
王君?
泉君?
泉桑?
到底怎麽稱呼才好呢……
少女把本子抱在懷中,就像是抱著什麽珍貴的寶物一樣。
她還偷偷地笑了。
叮鈴鈴鈴——
電話忽然響了。
她回過頭,床頭櫃前果然已經有一部手機了。
她趕忙過去拿起來看。
來電顯示是“未知”。
就和昨天王泉桑打電話來的時候一樣呢。
她滿心歡喜接通了電話。
“喂,王……泉桑?”
那邊傳來滋滋啦啦的電流聲。
然後,一道甜美卻顯得陰沉冰冷的女聲從聽筒中傳出:
“我是瑪麗,現在在垃圾場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