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為民除害(第2/2頁)

這個時代城市的衛生條件太差,犄角旮旯都是尿騷味,一不注意就有可能踩到便便。

黃瀚哪肯再玩這些弱智的遊戲,況且即便擁有大叔的智慧也是無濟於事,下場跟那些比黃瀚大最少一歲的孩子們摜“角角兒”,結果肯定是輸多勝少。

他推辭道:“我今天剛剛換了幹凈衣服,不能弄臟了,改天吧!”

“嘻嘻,你是怕輸吧,不要緊,只要是我贏了還會還給你,咱們接著玩。”

“不是怕輸,而是覺得沒意思,要不明天我們一起去打麻雀吧?”

劉小明是巷弄裏最貪玩的孩子沒有之一,從小到大都是如此,後來的日子過得真是糟糕,但是他依舊玩得開心,隔三岔五開著他的小破車去找野河釣魚。

他聽到黃瀚建議去打麻雀,很是感興趣,只不過對於自己的技術根本沒信心,記憶中黃瀚的技術還不如他,覺得大有可能轉一個多鐘頭兩手空空回來。

他道:“打麻雀確實比摜‘角角兒’好玩,只不過我們沒有氣槍,用彈弓打完全是碰運氣,估計咱們運氣不咋地,恐怕一只麻雀都打不著。”

這時管控槍支還不算嚴格,氣槍在大一些的城市公然在體育用品專櫃銷售,三水百貨公司也經常有的賣,只不過比較緊俏,經常缺貨。

這麽高档的東西黃瀚家當然不會擁有,太多人家買得起也不會去買,原因只有一個,怕孩子玩氣槍之時意外傷人,惹禍上身。

劉小明家就是後者,雖然劉小明和大他兩歲的哥哥劉小剛都渴望擁有令人羨慕的氣槍,但是父母不為所動。

黃瀚想起來打麻雀根本不是為了娛樂,唉!麻雀雖小也有點肉,如果能夠打三五只,也算能夠吃點肉菜。

這時打麻雀絕對不犯法,要知道前些年小小麻雀莫名其妙被列入四害之一,至今沒有平反,黃瀚打幾只吃肉那是為民除害,沒有一絲心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