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花無百日紅

在八十年代初,絕大多數中國人依舊迷信國營、集體的廠子,認為端上鐵飯碗這輩子不愁吃穿。

許多城市待業青年幹著個體戶的同時依舊在聯系工作,一旦有了指標,十有八九義無反顧的去工廠上班。

原因很簡單,社會上瞧不起個體戶,幹個體的小夥子哪怕有點錢也難找對象。

廠子的效益有好有壞,但凡出現哪個廠子紅火了,獎金、福利高了,有路子的七大姑八大姨就各顯神通,調進。

不少廠子就是因為調入的關系戶太多,應了“花無百日紅”的說法,蔫兒了。

錢國棟以前就善於上下活動,他當然知道廠子紅火了會面臨什麽,但是他會用這些人情換取利益。

這裏的利益是雙關的,包含集體利益也會存在個人利益。

用得好了,廠子會更加紅火,過了頭,惹禍上身不可避免。

但是只要堅守一條底線,不拿任何人的現錢,做到適可而止,坐牢還不至於。

錢國棟每次從廣東回來都會找黃道舟父子聊聊,黃瀚一直叮囑黃道舟和錢國棟一定要做到公私分明。

不是要求他們苦著自己,而是要求他們膽子大一些,只要廠子效益好,厚著臉皮給自己定最高的工資,用不著考慮悠悠之口,萬萬不能搞變通,提高自己的收入。

這方面黃瀚有經驗,因為在九四年公司法出台之前,黃瀚的單位就被查過,逮了幾個。

那時認定企業領導人、經營者貪墨兩千塊錢就可以判刑一年,但是哪怕簽字拿走了幾十萬工資、獎金,屁事都沒有。

有些廠長、經理就是犯了傻,明面上的收入和職工差不離,私底下拿了不少錢,最後東窗事發鋃鐺入獄。

黃道舟走承包經營的路子肯定能夠做得到公私分明,錢國棟的“陽光電器廠”是縣裏重點扶持上馬的項目之一,暫時不可能承包給誰。

因此黃瀚每次都提醒錢國棟,哪怕送人家兩條煙都要打白條子拿去廠裏報銷,萬萬不能搞出糊塗賬,到了最後說不清。

黃瀚這也是提醒錢國棟,拿錢可以直接打白條子注明理由,檢察院反腐時查賬,這種條子都是承認的,不會計算為非法所得。

……

晚上放學的黃瀚回到“事竟成飯店”時,發現張吉生已經站在門口望眼欲穿了。

他一見到黃瀚就樂滋滋迎了上來,問道:“黃瀚有沒有拿到自行車票啊?”

黃瀚淡淡道:“你準備買二六型還是二八型的?”

“乖乖隆地洞!真拿到了?我當然要二八型的呀!”

黃瀚隨手拿了一張自行車票遞給他,道:“‘永久牌’的,滿意嗎?”

“我滴個乖乖,是‘永久牌’呀!太好了,我滿意。滿意得不得命呢!”

張菊生、程雲霞、秀兒幾個都圍上前看張吉生手裏的自行車票,黃瀚幹脆又拿出兩張道:

“我認為給舅舅也買輛‘永久牌’二八型蠻好的。秀兒姐,你喜不喜歡‘鳳凰牌’二六型自行車?”

“太喜歡了,你給我的是不是‘鳳凰牌’呀!”

“當然,拿到的幾張自行車票沒有雜牌子,都是鳳凰、永久。”

過了年十九歲的張玉蘭心裏急呀!

她才拿了五個月工資,花了一些錢添置了兩雙解放鞋和幾件衣服,也給父母和兄弟妹妹買了解放鞋,手裏只有一百零三塊錢。

她同樣渴望擁有一輛自行車,每一次逛商店都會去五金公司看自行車,她知道一輛車要花一百七八十塊,還必須有指定牌子、型號的自行車票。

張玉蘭知道自行車票難搞,也知道過期作廢,她太想開口要一張自行車票,可是買車的錢還差七十多塊呢!

秀兒、玉兒和張吉生湊錢給張禹根買輛自行車,秀兒自己買一輛就得借玉兒的錢。

張玉蘭算算賬,認為玉兒手裏恐怕沒錢了,找父母要錢不現實,她家窮得底兒掉,簡直是入不敷出,今年收成不錯糧食有點,終於用不著吃雜糧,但是肯定拿不出七十塊錢。

況且她家重男輕女,要攢錢給哥哥娶媳婦呢!即便有這麽多錢也不會給她買自行車呀!

跟張玉蘭同歲、同學的玉兒大名叫做張玉鳳,比張玉蘭大幾個月,她其實也想買輛自行車。

可是出錢孝敬爸爸,再湊錢給姐姐張秀鳳買自行車,自己手上連二十塊都不足,只能等明年嘍!

幾個年輕人圍著黃瀚嘰嘰喳喳議論,忽然間都不吭聲了,因為大家都聽見了玉蘭的啜泣聲。

黃瀚訝異道:“玉蘭姐姐,你怎麽了?”

“黃瀚,你明年過年前還能弄到自行車票嗎?”

“當然能,這東西會越來越好弄,二表哥說得對,三五年後恐怕都用不著自行車票,有錢就買得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