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五章 集中社會資本(第3/3頁)

秦昆侖道:“對!沒有人占國家的便宜,參股都是拿現錢,公之於眾後再廣泛宣傳,歡迎群眾監督!”

宋解放表態道:“我完全同意!腳正不怕鞋歪,我們經得起群眾監督。”

見包括宋解放在內的縣領導全部入彀,黃瀚心裏暗笑。

在座的除了宋解放,其余人都超過四十歲,黃道舟年紀最大已經五十五了,但是都沒兩世為人的黃瀚心裏年齡大。

是不是占了國家的便宜?這真的沒法定論。

比如說拆二代,如果不是國家發展起來了,他們家的地皮和房子有可能價值幾千萬上億?

他們什麽都沒幹,天上就掉餡兒餅了,這是不是占了國家的便宜呢?

縣裏主要領導推動房地產開發,並且入股了開發公司。

公司在日常經營中肯定能夠得到優待,能夠優先得到資源,這是不是在占國家便宜呢?

一句話,別太較真,不要拘泥於形式,只要結果好就行。

不搞歪門邪道,不欺壓拆遷戶,按章守法搞房地產開發,一樣的能夠掙大錢。

黃瀚親眼看到了三水縣的拆遷,正經八百開始的時間其實是九十年代初,那時的拆遷工作好做,基本上沒有釘子戶。

後來就越來越不行了!

為什麽?失去了公平原則導致老實人吃大虧。

再後來,特別是二零一五年過後,拆遷工作又開始好做了。

為什麽?公平原則又回來了,釘子戶人人喊打。

三水城還出台了新規定,所有的拆遷補償金額進行公示,審計局負責第三方監督。

主動搬遷的拆遷戶給予獎金,釘子戶比例低於百分之十五……

黃瀚推動三水縣第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成立,肯定會負起責任。

一開始就堅定不移執行公平原則,取信於民,拆遷標準基本上執行拆一還一。

不能容忍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行為!

公平原則是底線,誰也不能觸碰,拆遷補償標準必須訂死,萬萬不能誰鬧就給誰加錢。

百分之八十五的拆遷戶同意拆遷,並且簽訂補償協議後,都能得到獎金。

剩下的少數人就用不著跟他們客氣,獎金不給了……

心中有正氣,做事自然有底氣。

正氣、底氣何來?唯有真正的做到了一手托兩家,做到了公平、公正、公開。

做到這些難嗎?

真的不難!

九十年代初剛開始拆遷時基本上做到了,兩千一五年後又基本上做到了,就足以說明問題。

人民群眾絕大多數是支持國家、支持地方發展的,保證做到拆一還一,盡可能滿足原地回遷或者同樣地段優先選房,工作就不存在難度。

為什麽是盡可能?

因為有些拆遷地塊並不是用來蓋住宅樓,沒辦法回遷。

黃瀚的構思是率先進行拆遷,進行房地產開發,把所有的流程規範起來,成為樣板!

以後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層出不窮,但是因為帶頭大哥的行為可圈可點,後來者肯定依葫蘆畫瓢。

黃瀚的目標是,讓群眾詬病最多的拆遷,變成皆大歡喜你好我也好的惠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