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2/2頁)

最後這句話擊中了雷哲的軟肋。他眸色微微一黯,然後便斂去了鄙夷和不耐煩的神色。

是的,他需要金錢和地位,否則他無法保護自己最為珍視的人。

交談中,馬蹄敲擊路面的噠噠聲從濃霧裏傳來,一輛紅色馬車漸漸駛入眼簾,然後在相距百米的地方急促停穩。

“大人,前面的路被一輛馬車堵住了,車頭畫著一只山鷹,那是鄧肯家族的標記。”車夫回頭稟報。

鄧肯?那似乎是一個不入流的小貴族,連封地都沒有。

簡喬的兩名男仆一左一右把腦袋伸出車窗,仔細查看情況,唯恐車夫辨認錯誤,得罪了格蘭德的大貴族。畢竟很多家族的族徽都是相似的。

“啊,他的男仆竟然都抹了脂粉,真闊氣呀!”鄧肯男爵盯著對面的兩個仆人,語氣酸溜溜的。

時下流行奢華靡麗的風潮,無論男人女人,出門的時候總免不了用香粉把皮膚塗白,用胭脂把臉頰染紅。但上好的香粉和胭脂都很昂貴,一般只有貴族才會這樣裝扮,平民百姓根本沒有這個條件。

這還是鄧肯男爵頭一回看見仆人化妝。這可是一筆不小的花費。

連仆人都打扮得如此濃艷,花都伯爵本人又是何等模樣?

鄧肯男爵已經在心中描繪出相應的畫卷。那位伯爵定然是面塗白粉,頰染紅脂,滿身珠寶,金光閃閃,穿著打扮極盡奢華。

以時下的審美來看,那才是引人注目的,也是美的。

同樣在腦海中描繪出這幅畫卷的雷哲不自覺地擰起濃眉,瞳孔裏漫上深切的厭惡。

他可以欣賞濃妝艷抹的女人,卻無法忍受濃妝艷抹的男人。他們假白的皮膚,酡紅的臉頰簡直像小醜一般慘不忍睹,他們身上散發的脂粉味比陰溝裏的臟水更令人作嘔。

那不是美,是惡心!

男人就該像雄獅一樣展現自己的力量。

想到這裏,雷哲已經倒盡了胃口。他拉上窗簾,不耐煩地說道:“我現在就想回去了。我百分百確信,那位花都伯爵絕對是個浪得虛名之輩。”

“大人,在離開之前,我求你好好考慮一下莫安皇後的處境。”鄧肯男爵一語中的。

雷哲揉了揉額角,語氣裏飽含忍耐的痛苦:“那就再等等吧。但願我的眼睛不要被那位花都伯爵的尊容傷害。”

與此同時,兩名花枝招展的男仆已經縮回車廂,篤定道:“的確是鄧肯家的族徽。他堵住了我們的路,我們得派幾個騎士過去教訓教訓這個不知尊卑的家夥!”

簡喬盯著對面紋絲不動的馬車,擺手道:“讓騎士團不要輕舉妄動,耐心等著。我相信對方也看見了我們的族徽,基於禮貌和尊重,他應該會主動退讓。但他現在毫無退讓之意,可見他是有依仗的。這位鄧肯男爵做生意很有一套,是個精明人,精明人不會做這種蠢事。”

兩名男仆早已習慣了事事聽從主人的吩咐,連忙伸出手,向後面的幾輛馬車打了一個稍安勿躁的手勢。

已經拔出刀劍準備捍衛主人尊嚴的騎士們看見這個手勢,便都待在馬車裏不動了。

鄧肯男爵尚未意識到對面在打什麽暗語,雷哲就已露出興味的笑容:“那位花都伯爵不會來得罪你的。”

“什麽?”鄧肯男爵茫然地回應了一句。

在他的觀念裏,大貴族從來不知道禮讓、忍耐、寬容為何物。他們最擅長的事就是欺辱甚至殺死冒犯自己的人。倘若一個大貴族被地位低下的人挑釁,卻不報復回去,那麽他必然無法在上流社會立足。

他的軟弱可欺會讓他失去尊嚴,進而失去尊重。一個不受尊重的人必然會成為所有貴族爭相踐踏的目標,而他根本保護不了自己。

說白了,所謂的大貴族們不過是一群禿鷲。追逐血腥,尋覓獵物,分食腐肉,是他們最大的癖好。

頭一次踏入上流社會的花都伯爵太需要樹立威望。他不可能忍受一個小小男爵的刁難,因為這件事一旦傳出去,他將受到整個帝國的嘲笑,莫說大貴族,就連平民都會看不起他。

查理三世甚至有可能把他趕出波爾薩,禁止他參加自己的生日宴會。

爭奪這條路的行駛權就是爭奪他自己的尊嚴。他絕不會退讓。

鄧肯如是堅信著。

但事情正漸漸超出他的預料。那輛紅色馬車一動不動地停駐在濃霧裏,未曾傳出憤怒的叱罵,也沒有全副武裝的騎士從裏面跳出來,提劍砍殺。

站立在車前的兩匹雪白駿馬揚起脖子打了兩個噴嚏,這便是所有的動靜。

鄧肯等待了一個小時,又一個小時,得意洋洋的表情慢慢扭曲成了難以壓抑的憤怒。對面到底在搞什麽鬼?為什麽還不氣勢洶洶地殺過來?

原本極不耐煩的雷哲卻扶著額頭低聲笑開了。這位花都伯爵的審美雖然糟糕透頂,但腦瓜子倒是挺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