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老實人不當接盤俠(1)(第2/3頁)

等原主當了老師,上交了工資,就純粹變成給家裏掙錢的工具人了。

那些錢被付慧珍拿去給陶軍結婚用了,接著龍鳳胎長大,家裏的錢又都花在他們身上,供他們上大學,給他們買新衣服、新的電子產品。

原主就那麽幾套衣服年年穿,手機、電腦都是陶飛用過淘汰給他的。學校同事想給他介紹對象,看他這情況也不好坑女方啊。倒是有兩三個女同事自己看上他老實的,可接觸沒多久發現他太木訥,太聽長輩的話,都受不了不肯繼續發展了。

所以直到原主30歲,他還是一無所有。而他的逆來順受,讓家裏人越發輕視他。像剛才付慧珍在飯桌上罵他,陶國安就像沒聽見一樣,陶軍夫妻和陶飛、陶蘭幸災樂禍,連陶軍五歲大的兒子也知道他這個二伯沒用,幹啥啥不行,活該被人看不起。

有一句話叫是包子就別怪狗惦記。但像原主這樣,被付慧珍從小打壓,被周圍的環境影響,年復一年地成長成這樣的性格,也確實是可憐。讓他奮起反抗,他早在小時候就失去那個意識了。

而原主之所以把身體交給陶睿,是因為窺見了未來的命運。

最近小姨付慧芳幫忙給他介紹了個對象,名叫駱心雨。他們這算五線小城市,駱心雨是小姨的鄰居,在京市讀了大學還進了大公司,給總經理做過秘書,提起來都是滿身光環。

據說駱心雨放心不下老家的父母,又不喜歡大城市的快節奏,便在總公司申請調到老家這邊的分公司,回來當了人事部主管。

駱心雨26歲,一回來就有人打探她有沒有對象,想找什麽樣的結婚,都惦記把這麽好一個姑娘娶回自己家呢。結果給介紹了幾個駱心雨都不同意,只說想找個踏實的、老實的、會過日子的。

小姨一看,原主不正合適嗎?當即就給搭了線,付慧珍帶著原主過去見面,也沒想過會成,誰知道那麽優秀的駱心雨見過原主就同意了。這可把付慧珍樂壞了,娶這麽光鮮的兒媳婦多有面子啊?駱心雨在大公司當主管掙的錢那麽多,以後成了她兒媳婦,還不得給她一多半?兒子可是最聽她的話了。

原主覺得駱心雨太漂亮了,工作、經歷、談吐都太好了,他們倆根本就不配,但這話剛說出口就被付慧珍罵了一頓,一定要他哄好了駱心雨,必須把這兒媳婦娶回家。

兩人就這樣相親成功,談上了戀愛,像完成任務一樣見面、吃飯、看電影、逛街。原主感覺駱心雨不那麽喜歡他,但小姨給的話是駱心雨特別滿意他,駱心雨知道陶蘭畢業沒找到工作後,還主動提出給陶蘭安排工作。

付慧珍高興得不得了,一旦駱心雨擺點臉色就趕緊催著原主道歉去哄人。兩人才談戀愛一個月就領證結婚了,說好等原主攢些錢再辦婚禮。這雖然不是原主期待過的愛情,但他也漸漸覺得,大概駱心雨真的想找個老實人過日子,不要愛情,只要婚姻。這樣也很好。

婚後原主有過一段幸福的日子,因為駱心雨不計較他的工資交給生母,婆媳之間沒有矛盾。結婚不到一年就生了個兒子,那是延續了原主血脈的孩子,原主真正有了自己的家,激動又興奮地感覺他又活過來了。

陶蘭進了駱心雨的公司做秘書,陶飛借著駱心雨的關系去了京市總公司。就連開小超市的陶軍都從駱心雨那裏借了十萬塊錢,欠條都沒打。

整個陶家恨不得把駱心雨供起來,自然對原主的臉色也好多了。即便駱心雨從懷孕後就不再和原主同床,原主也沒介意,本來他們之間就是沒有愛情的婚姻。直到孩子兩歲的時候,駱心雨突然提出離婚。

原主自然不願意,孩子還那麽小,他太知道缺少父母關愛的感覺了,他跟駱心雨講道理、哀求、發脾氣,什麽都沒有用。剛開始陶家人還勸說駱心雨,在駱心雨給了他們一點好處之後,他們就轉而逼著原主離婚。

原主爭撫養權,駱心雨那邊的律師說他上交工資身無分文,懦弱無能,不能給孩子做榜樣,把他貶得一文不值,硬是將孩子帶走了。

之後駱心雨就帶著孩子去了京市,隔絕原主的所有聯系。原主想兒子想得發瘋,跑去京市的總公司找人,還沒見到人就被兩個保鏢押送回家。陶家人接到駱心雨的電話,把他看得死死的,連學校都不讓他去了,像個犯人一樣看著他,罵他沒事找事,影響雙胞胎的工作,還怕駱心雨跟陶軍要債。

連外人知道都叫他別折騰了,隱隱帶著輕視,說駱心雨那麽優秀的人怎麽會看上他呢?想找過日子的人沒錯,只是和他在一起之後太失望了吧?要不然人家怎麽會離婚?這是怕兒子學他一樣無能呢。

原主壓在心底三十年的反抗念頭破土而出,和兄弟大打出手,和付慧珍大吵一架,再次跑了出去。別人罵他不孝他不理,他只想去找兒子。他在京市打工,睡天橋下,掙了點錢租地下室,差不多半年的時間,他在一份報紙上看到了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