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就在這還差幾厘米的當口,病房門被“吱呀”一聲推了開。

李樂手裏提著飯盒,瞧都沒有往這邊瞧,直愣愣地便進了屋,把餐盒往茶幾上擺,一邊擺,一邊嘴上也沒閑著,他說:“哥,小丁哥剛剛找到一家店,那個蛋黃獅子頭真是絕了,現在你還不能吃,不過野哥可以吃,所以我們就買了一份帶回來,還給你帶了薺菜小餛飩,也很好吃。哎,人家江蘇人民是真會吃,獅子頭裏加蛋黃——昂,野哥好!”

李樂這兩天跟他混熟了,也沒有一開始那麽拘束。溫涯脾氣好,他跟小丁一起打排位,一開始兩個人連聲都不敢吭,怕他嫌吵,溫涯是在大舅家裏長大,底下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早就習慣了看半大孩子吵吵鬧鬧,心中並不介意,便跟他們說不必小心拘謹,眼看過年了,難得有兩天玩一玩,索性玩的開心點。聽見他這樣說,他們這才自在了起來,卻沒想到一時忘形不記得敲門,結果直接看到了不該看的畫面。

可以,很值得投稿一個社會性死亡小組。

牧野直起身,恢復了面癱酷哥臉,矜持點頭,頂著紅耳朵淡定問道:“丁哲呢?”

李樂也假裝無事發生,磕磕巴巴地回答:“哦,哦,小丁哥,他去買水,應該,馬上就回來了——”

溫涯不知怎地,忽覺有點想笑,只得抿了唇角忍住,轉移話題說:“不是說買了小餛飩嗎?”

李樂這才反應過來,趕忙給他拿餐盒拿筷子,接著先前的話茬,說起今天吃到的餛飩味道如何鮮美,醬排骨看上去有多誘人,下次一定要點一份嘗一嘗,才算是把方才的尷尬岔了過去。

溫涯犯了胃病,身體裏有炎症,斷斷續續地發燒掛水,胃口不怎麽好,吃了幾個便覺嘴裏發苦,只又喝了一點湯,牧野見他不吃了,便自然而然都又把他的碗端走,幾口收拾了剩下的。飯後,買水回來的小丁很有眼色地拉走了李樂,很快,房間裏便又只剩下他們兩個。

牧野兌了溫水給溫涯,他接過說了謝謝,牧野有點懊喪,伸手輕輕撥弄了幾下他的額發,有心想繼續先前那個未完成的親吻,但方才頭腦一熱的莽勁過去了,又唯恐進展得太快唐突了他,雖不甘心,但還是克制著只湊過去淺淺啄了一啄他的眉心。

這一吻溫柔至極,又猝不及防,竟比方才還要叫人心跳。

溫涯只覺得一陣目眩神迷,連太陽穴處的血脈都在隨著心跳砰砰跳動。就像嘗到了一顆惦記太久的糖果,甜味才只剛剛染上舌尖,便覺心滿意足,別無他求。他緩慢地眨了眨眼,將眼中的溫熱酸脹憋了回去,伸出手,試探一般地覆在他的手背,然後與他交握,輕聲問道:“你不是還要聯排?什麽時候回去?我想跟你一起回北京。”

他的手掌不暖,也不算細膩,手背上還有止血貼,牧野將他的手包住,拇指下意識地蹭了蹭他的掌心,“聯排是在下午,我明早回去。你病還沒好全,再多休息幾天。”

溫涯心中微微一動,心裏知道他下意識的舉動是因為他的掌心從前有個疤痕,是一年他在秘境試煉中受傷,他入四象海為他取藥時被玄武背蛇的毒牙咬穿時所留。那毒牙在他的掌心穿出血洞,即便後來愈合,疤痕仍舊十分猙獰可怖,無法祛除。長風雖然嘴上不提,心中卻十分在意,即便是時過境遷,二人間恩仇難論,他仍記得他掌心有處疤痕,是為了他而留。

他想起這些,便只覺心軟,盼能哄他高興,笑著回答:“現在只是要掛水,回去社區醫院掛也一樣,過幾天我要回老家過年,這時候不回去,可就要等年後才能見面了。要談戀愛,難道不該多花時間相處嗎?”

牧野乍從他口中聽到如此直白坦蕩的“談戀愛”三個字,一口氣岔了險些嗆到,不知為什麽,心中卻並不覺得如何高興,就好像是,他雖然答應和他試試,但是卻並沒有真的指望能與他一起走多遠。他不過是個疲倦的大人,在打起精神陪一個孩子擺一場戀愛家家酒,願意為了滿足他的期待而獻上最大的溫柔和耐心。

他沒有拆穿,捏捏他的指節,說:“那也不急這三兩天。”

溫涯捧著杯子啜飲,擡眼看他,點點頭,眉目含笑,“那好吧,你不急,就等初八進組再見面吧。”

牧野:“……”雖然能感覺到他是在陰陽怪氣,但是居然覺得還挺可愛的。

*

溫涯雖然嘴上說等到初八再見,其實心裏還是早就拿定了主意。

牧野是明早的飛機,自己就買明天上午其他時間的機票回去。他回老家的車票還是穿書之前買的,除夕當天才走,他明天回去,至少還能跟他見一面,他應該會很高興。他愛吃甜的,興許還夠時間給他弄些雲片糕蛋黃酥之類的小東西等除夕候場的時候吃——他記得先前好像在網上看到過流出的春晚節目單,牧野是唱前陣熱播的諜戰片《北山有楊》的主題曲,是個主旋律類的節目,位置很靠前,很早就要候場準備,時間也只夠吃點小東西墊墊,多半是沒時間好好吃個晚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