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章 泰格的《新軍建制初稿》

霍格礦業辦公室,李維放下手中那份澤蘭迪亞職業者收養名錄,開始伏案清掃自己離開這段時間內積攢的政務文件。

李維礙於自己長時間處於沉眠狀態,早就將一些權限分別下放到了伊格、泰格和菲舍三人手中,而直接的軍事力量總調度權限,則在豺狼人大統領霍茲手中。

所以此時堆疊到他案上的,大多都是一些長期的意向計劃制定書。

而時限更是以五年到十年為一個階段,是需要李維簽字並附上自己的魔力爪印的。

其中很大部分原本就是管理層根據李維的意志而擬定出的,所以他只需要過目,並對其進行批注即可。

其實這些事情若是有名職業素養夠高的秘書來輔助處理話,李維會省心很多。

正所謂有事兒秘書幹,沒事兒……咳咳……那就沒事兒了。

奈何李維還沒有找到適合做這件事情的人選。

伊格、泰格和菲舍這澤蘭迪亞三柱石都有自己各自需要負責的領域,根本不可能充當這個角色。

霍茲?

那家夥帶兵打仗沖鋒還行,大字不識一個,只能算是個有些戰場天賦的莽夫罷了。

至於艾黎,這家夥倒是天生就通識龍語、惡魔語、天界語和通用語,智商也不差。

只不過惡魔的天性嘛……

交給她的話澤蘭迪亞估計要不了幾天就會崩盤……

李維轉過頭,待看到正趴在辦公桌一角哈喇子淌了至少三尺遠的便宜女兒,終究是死了那條心,默默的將目光挪回繁雜的政務上。

也不知過了多久,待他看到一條由泰格提出的關於《澤蘭迪亞新軍建制初稿》後,突然眉頭微蹙的思索起來。

時代與環境的局限性,同樣會限制制度的發展,而不同的軍事制度則直接關系到一個領地乃至國度的軍事動員能力、軍隊戰鬥力與快速反應能力等等。

軍事制度的優劣所產生的區別,某種程度上也是天差地別的。

李維快速翻看了一番關於泰格提出的建制制定,功課雖然做的還不錯,但總感覺還是脫不開科瑞爾的老一套:

即以圍繞打造重甲騎士為核心,步兵、弓兵為輔,施法者則作為側應火力支援部隊。

不過許是受到李維的復古流戰法團的影響,原本作為火力支援部隊改成了主力遠程部隊,不過在一些攻堅編制上,依舊保留了一些作戰部隊的施法者支援。

就比如,一名4級術士或是法師可以施展【灼熱射線】,同時還可以施展多次法師護甲和各種護盾術來保護自己。

再配備一個魔法飛彈魔杖和三張火球術卷軸的話,就相當於擁有了一個使用法術彈藥的機關槍和火箭彈發射器。

而裝備這樣的一名術士,遠比裝備一個重甲騎士要經濟的多。

唯一的問題就是施法者的續航能力……

他們往往在耗用完了自己的法術位後,就成了一群價值高昂的雞肋。

也許在小規模戰鬥中很適用,卻絕不適合一場大型的戰役。

可能這也是鏈鋸劍為什麽那麽受到澤蘭迪亞戰法團們歡迎的原因吧。

長期的挖礦生涯給了他們完全不遜於一些人類騎士的體格,在法術位用完後,憑借著身上法師護盾,甚至比一些落馬的普通騎士還猛。

但李維總覺得吧,若真的到了讓精貴的法師們山窮水盡到跟敵人進行白刃戰拼刺刀的地步,那麽一定是軍事建制和戰法有問題。

李維給他們發放成本高昂的鏈鋸劍,原本的目的只是為了讓他們在遇到突發狀況時可以使用物理的方式保護自己,而不是讓他們真的上去和敵人拼刺刀。

法職者可經不起這樣的消耗。

而他們在任何一個勢力中,也絕對都是寶貴的財富與戰略武力。

看看法師招募學徒時慘淡的比例就知道了,募新都這麽困難,更何況是需要漫長周期的培養了。

在這種軍制下,所能夠采取的戰法很有限,其中最主要也最有效的幾種。

除了法師的火力支援,剩下的無非也就是重騎兵集群穿鑿沖鋒、弓兵齊射,與防禦形態的魚鱗盾陣。

其中重騎兵發展到現在,幾乎是每一個強大城邦必備的建制。

同時騎士這種最底層的貴族,往往也是奠定一個國度貴族制度的基石。

黑暗時代的早期軍隊,只是一群沒有組織的徒步士兵。

當城邦間的重騎兵興起後,最好的軍隊就是一群沒有組織的騎士。

不過,在作戰的時候,騎士們會試圖與他們的敵人作一對一的交戰,而徒步士兵又會夾在敵我雙方的騎士之間……

這種戰法其實非常危險,因為谷地歷前早期的徒步士兵,大部份都是被臨時征召的農民,並未受過作戰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