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有伏傳在下邊鎮場子,這一批闖進貨棧的衙役很快就被捆成粽子,挨個堆在幹草垛下。

伏傳在下邊問話。

“你要說我是飛賊悍匪,總得有個證據吧?是有海捕文書?還是有良民舉報我作奸犯科?至不濟你說自己是萬壽縣的差爺,總得有縣太爺發下來的堂簽吧?什麽都沒有,你就來砸門?”

若是伏傳蹲在幹草垛邊上,這班衙役站著吆五喝六,這話也不那麽容易問出來。

現在十多個衙役都被捆成粽子,在伏傳手底下瑟瑟發抖。

班頭磕磕巴巴地解釋了半天,伏傳聽懂了,謝青鶴差點氣笑了。

這群憨批根本就不知道伏傳的身份,也不知道伏傳和龍鱗衛衙門的恩怨。

他們真的是來“抓”飛賊的。

昨天帶伏傳謝青鶴來貨棧做買賣的房牙子,拿著銀票文書之後,溜溜達達地去了衙門。本想把這筆生意做完也罷了,想來想去,房牙子自認是個良民,那良民看見不正常的情況,不得馬上舉報啊?

他覺得伏傳實在不像個好人。

好人為何要花大價錢盤下四鄰無人的荒僻住處?肯定是要聚眾搞事情啊!

說不得那常記貨棧就成了賊窩。

房牙子最擔心的是,萬一以後賊窩出了事,衙門問案,問到他這個中人為什麽要把房子賣給江洋大盜?為什麽要給江洋大盜提供密會窩點?是不是江洋大盜的同夥?

光是想到這裏,房牙子就嚇得瑟瑟發抖。

所以,熱心市民房牙子就跑衙門把伏傳給舉報了。

為了撇清關系,也不知道是什麽心理,他還把這一老一少兩個小孩的“特異”之處,說得添油加醋、唾沫橫飛。連帶著帶伏傳看房子的經歷,就變得跌宕起伏、險象環生——好似他不跑得快,早就被伏傳一槍釘死了,分屍填井,人間蒸發。

這年月喜歡瞎幾把舉報的刁民很多,萬壽縣光是每年接的刁狀就有一籮筐。

何謂刁狀?

就是原告明知道被告犯的是偷雞摸狗的罪,非要誇大其詞,以此引起衙門的重視。

比如原告說,親眼看見被告半夜翻墻,頃刻間,院內傳來一片掙紮之聲,原告心如擂鼓嚇得面無人色,待被告出來時,原告發現被告滿手是血,一臉慌張……

查實情況之後,發現被告確實是個小偷,翻墻時跌進了雞圈裏,搞得雞飛狗跳,驚動了看門狗,被狗咬得滿手是血。然後打死了一條狗……

這事村長理正都懶得管,就能被刁民描述成殺人現場,嚇得縣裏馬上派人去查,被害人家裏是不是發生了滅門慘案?查來查去,死了一條狗。

氣急了的縣太爺也會把告刁狀的刁民痛打一頓,以儆效尤,可刁狀還是層出不窮。

類似於主家把世仆放出去結婚生子,主人家漸漸衰敗,原來的仆家日漸興盛,仆家媳婦跟主家媳婦起了口角,主家就敢閉著眼睛去衙門告狀,說仆家是逃奴,要求把仆家全家,包括仆人後來娶的老婆,生下的孩子,孩子又娶的兒媳婦……都判給自己當奴婢。要不然,就叫仆家拿巨資來贖身……

當基層父母官的,天天被這群喜歡占便宜、告刁狀的刁民氣得肝疼。氣急了把刁民臭揍一頓吧,人家還敢到處嚷嚷,說這個縣太爺官聲不好,受人錢財,偏聽偏判……

房牙子繪聲繪色的舉報之後,刑班上報,萬壽縣心知又是個捕風捉影的說法。

邏輯很簡單,你要是個江洋大盜,為什麽非要派這麽紮眼的幾口子出來買房子?

想要僻靜不見人,石崖潭那邊潛進去,誰管得著你?幹什麽殺人越貨的行當,還要先花巨資在龍城買個房產啊?幹了一票不得跑路嗎?!前面買房子的錢豈不就砸水裏了?

但,萬壽縣又擔心,萬一真有問題呢?

現實中發生的一切都是沒邏輯的。

按照邏輯常記貨棧應該沒問題,可殺人越貨腦袋拴褲腰帶上的亡命之徒,有幾個腦子清楚?有殺人越貨的魄力,再有個好腦子,那不都紫衣金帶、高居廟堂了嗎?又蠢又狠才會淪落江湖呢。

所以,一大清早,刑班就安排了十多個衙役,到常記貨棧來問問情況。

萬壽縣萬萬沒想到的是……

如他所料,常記貨棧住著的不是江洋大盜。

但,這兒住的是比江洋大盜殺傷力強橫千百倍的伏傳!

這下好了,一班衙役氣勢洶洶地砸門進來,全成了低頭喪氣的肉包子。

“師叔,咱們現在怎麽辦?”伏傳上樓來,跟謝青鶴商量。

這種烏龍事件,想都想不出來。伏傳其實有些後悔:“但凡那幾個衙役稍微懂些禮數,等我下樓開門說清楚情況,也不至於鬧到現在這個地步。這可好了,都給我捆成一排……再去給解開?”

“解了放出去吧。”謝青鶴不怎麽放在心裏,安慰道,“你也不必懊惱。那幾個腦子都不大好,縱然你趕得及給他們開門,好聲好氣解釋,他就能對你客氣?先給你套上枷鎖,再把你一路示眾拿腳踹回衙門。抓錯了打錯了也不見得說一句抱歉,能把你放出來,你還得磕頭謝青天大老爺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