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勝訴(劉鳳女擾亂法庭秩序,被審)

劉鳳女擾亂法庭秩序, 被審判長警告一次。

林晚照按著她坐下來,劉鳳女氣的兩眼赤紅,這要不是在法庭, 都得沖上去跟秦耀祖幹一架。

褚律師繼續提問,“被告,在你眼中,我的當事人是個是個什麽樣的孩子?”

“會偷東西。”

“舉例說明。”

“有一回我錢夾的錢少了二百,是在秦特書包裏找到的。”

褚律師問,“還有嗎?”

“這樣的事不只一次。”

“有多少次?”

“五六次總有的。”

“每次都是在哪裏找到的?”

“有時候是秦特的書包, 有時是她房間抽屜,有時是她的床墊底下。”

“你是如何找到的?”

秦耀祖卡了下殼,褚律師敏銳地,“不好說。”

“我自己翻出來的。”

“家裏兩個孩子,年紀不過相差一歲半, 只翻秦特的書包麽?”

“也翻過秦光的,不在秦光那裏,在秦特那裏。”

“每次都是這樣。”

“是。”

“您是神探,每次都恰好找得到, 而不是被我的當事人帶出去花掉。”

“也不全是,有一回三百塊就沒找到。”

“她承認是她偷的嗎?”

“有時承認, 有時不承認。”

“三百塊是什麽時候的事?”

“去年秋天。”

“具體時間還記得嗎?”

“剛過中秋不久,重陽那天。”

“還偷過別的嗎?”

“在廚房偷吃的, 我就是氣她不長進。自己家, 幹嘛總要偷吃。”

“還有別的嗎?”

“沒有了。”

褚律師問秦特,“你偷過錢嗎?”

“我沒偷過。是秦光偷偷放我那兒的, 因為我不聽他的話,他就整我。”

“沒偷過, 為什麽要承認?”

“爸爸打我。不承認就一直打。我有時能扛過去,有時扛不過去。”

“你偷過吃的沒?”

“偷過。我有時很餓,就會趁做飯的時候偷吃兩口。”“為什麽要偷著吃,在飯桌上不能吃嗎?”

“爸爸說我吃的多,我怕爸爸不高興。”

“平時一餐飯要吃多少?”

“要吃兩碗。”

“喜歡吃肯德基嗎?”

秦特茫然,她很羞愧,“我,我只聽說過,沒吃過。”

“現在,我要幫被告破一樁案子,去年九月初九,重陽節的傍晚,秦光放學後請同學吃肯德基,一次就花了三百塊。”褚律師出示采訪秦光同學的視頻證據,“秦光很有錢啊,有一回打賭輸了,請我們幾個吃全家桶,一次就花了三百多。這也不算什麽,他一雙鞋就要六百,名牌兒。”

“那是在什麽時候?”

“國慶以後,哦,是重陽!想起來了,那天重陽,我記得第二天就是星期六。”

陳茜急忙說,“那錢是我給秦光的!他說要請同學吃飯,我給他的!”

審判長看陳茜一眼,“被告有證據佐證麽?”

“給孩子零用錢,平時隨手的事,誰還會留證據?”

審判長意味深長說一句,“隨手便是三百塊零用錢,看來被告家中不似剛剛所言生活困窘。”

褚律師繼續問陳茜,“您平時給秦特零用錢嗎?”

陳茜明顯底氣不足,“也給的。”

“給多少?”

“不一定。有時候多些,有時候少些?”

“數目大約是多少?”

“十塊二十塊的,有些記不清了。”

“大約多久給一次?”

“有時我給,有時她爸爸給。”

“你大約多久給一次?”

“記不太清了。”

“陳女士很年輕,但顯然記性不太好了。”

秦耀祖看出褚律師絕非善茬,不再就案情爭辯,先流下淚來,對秦特說,“小特,爸爸對不起你,爸爸冤枉你了。”

秦特低著頭不敢說話,她把這些事全都說了,爸爸是絕不會放過她的。她一定要把官司打贏,她死都不能再回爸爸那裏,她要跟著姥姥過日子。

褚律師擊掌,諷刺道,“看到被告流下的眼淚,真是令人感動極了。”

“請問被告,在您心裏,您的兒子秦光是個什麽樣的孩子?”

“學習不是很好,有點調皮,但也是個好孩子。”

“秦光會撒謊嗎?”

“不會。”

“那麽,您知道秦光學校課外補習,要交500塊補習費的事嗎?”

“當然知道!”

“從什麽時候開始交的。”

秦耀祖心下明白,律師不會無的放矢,隨便發問。可他又不清楚,這件事能有什麽問題。“從去年第一個學期就開始了。”

“秦光有進步嗎?”

“有的。”

“從年級祖的480名到450名?”

“進步雖小也是進步。”

“聽聞被告因此特意去百貨大樓給秦光買了一支18K金筆尖的派克鋼筆做為獎勵,這支鋼筆價格在500塊上下。”

“是。孩子嘛,有進步就要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