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庭審二(“是我用詞不當。我換個問)

“是我用詞不當。我換個問法, 被上訴人,您知道您的母親主動放棄你監護權的事嗎?”

將拋棄換成放棄,不再那樣刺耳, 卻仍難改事實。

“知道。”秦特回答。

“你心情是怎樣的?”

“什麽時候的心情?”

“知道這件事時候的心情。”

“很傷心。”

“是在想念媽媽嗎?”

“忘記了。”

“這也能忘記?”

“那時還很小,記不清了。”

“可以理解。長大後有想過媽媽嗎?”“想過。”

“想跟媽媽一起生活嗎?”

“想過。”

“據我所知,初審時,取得您監護權的人是您的外祖母,並不是您的生母。您傷心嗎?”

“不傷心。”

“我很意外。”見秦特沒說話,呂律師繼續問, “不是一直想跟媽媽一起生活嗎?媽媽依舊沒要你,難道不傷心?你前後矛盾,是在說謊嗎?”

“沒有見到媽媽前,想過媽媽很多次。看到別人媽媽時,也會想, 我媽媽是不是不像奶奶說的那樣壞。挨打時,也會想,媽媽對我會不會稍微好一點。逃出家時,我沒地方去, 去了姥姥家,那會兒天很黑, 我覺得冷極了。敲門前,我還在擔心, 媽媽會不會不要我, 把我趕出來。後來大舅出來,問我是誰, 替我付了車費,把我領進屋。餐廳擺著一桌子年夜飯, 我又冷又餓,姥姥把我領屋裏給我暖和的衣服穿,給我熱了飯吃。我很餓,什麽都沒想,姥姥讓我吃,我就吃。後來報了警,姥姥帶著我到警局做筆錄,帶著我到醫院看傷,我們回家已經半夜了。我又餓了,肚子叫起來,姥姥給我煮了兩碗雞湯餃子,好吃極了。餃子是豬肉白菜餡的。”

“姥姥給我上藥,讓我早點睡。從沒有誰像姥姥對我這樣好,我想,媽媽應該也很好。我問姥姥,我媽媽什麽時候過來。姥姥說明兒後的就能來,第二天姥姥帶我到超市買衣服,我以為媽媽會來,我坐在客廳裏,一丁點兒的風吹草動就向門看去,媽媽那天沒有來。”

“我很擔心媽媽會不要我,姥姥家客廳裏有媽媽結婚的照片,有媽媽現在的全家福,我知道媽媽又有了孩子,還是一個男孩子。我就更擔心了,我拼命想拼命想,媽媽不要我,我能去哪兒?我能怎麽辦?姥姥能收留我嗎?我是六月的生日,再有半年就能成年,成年後就能工作自己養活自己。”

“我就這樣惴惴不安的等到初二,媽媽終於來了。我覺著很生疏,媽媽也不想打官司,想著我馬上要成年,一成年就跟爸爸不相幹了,打官司也沒用,白費律師費。媽媽也看不上我,覺著我膽小窩囊像個受氣包。是我姥姥一直在我身邊,姥姥握著我的手,說她出律師費給我打官司,說就是要爭這口氣。那個時候,我就知道,我要跟著姥姥。”

“我很早就知道是媽媽主動放棄了我的監護權,奶奶、爸爸、繼母、大姑,許多親戚明裏暗裏都說過。現在,媽媽要照顧我的新弟弟,願意將我的監護權給姥姥。”

“呂律師,你問我傷心嗎?我從來沒有想過我是被偏愛的人。被偏愛的人,不會坐在這裏。可我想,我也有我的幸運,我遇到了我姥姥。”

劉愛國上些年紀,實在受不住這個,喉嚨裏發出巨大哽咽。見慣人間慘事的兩位婦聯女同志直接聽哭了。

其實,秦特也沒有故意煽情,更沒有像秦耀祖那樣貌似大義凜然的詭辯。秦特就是平鋪直敘的說出自己的心裏話,可就是讓人心裏一陣陣的發酸。陳冰輕嘆一聲,別開頭。孫梅也紅了眼眶,覺著秦特十分可憐。

呂律師顯然也明白不能在這個問題上再對秦特發難,“我很同情你。不過,據我所知,在到栗子溝村兒前,你與生母這邊兒應該十來年沒有聯系。你是如何知道栗子溝村兒的地址呢?”

“我小時候,姥姥寄東西到奶奶家,我看過郵包。”

“那時多大?”

“我記不清了,是奶奶家拆遷的那一年。”

秦耀祖聽不過去,“胡扯,那會兒你才十歲,字都認不全,你知道什麽是郵包地址!更別說你姥姥給你寄東西,她什麽時候給你寄過東西!”

秦特把所有的心裏話都說出去了,她覺著自己膽子又變大了些,她不很怕爸爸的當面質問了。

秦特沒說話,呂律師催促,“被上訴人請回答我的問題。”

“那一年姥姥寄了件白色的紗裙給我,篷篷的裙擺很好看,開始我不知道那件裙子是給我的。因為奶奶說是她買的,給了我大姑家的表姐,表姐比我大,穿著有些小,緊繃的。後來是想娣姐悄悄跟我說,她聽奶奶跟大姑在屋裏說的,是我姥姥寄來的裙子,是給我的。我不敢跟奶奶要,也不敢說。我出胡同倒垃圾的時候,在垃圾筒看到的郵包袋子,就撿了出來,上頭的收件地址就是奶奶住的大雜院,收件人是我奶奶。我就知道是這個郵包袋子,我撿回去藏了起來,我那時已經認字了。我背得下來地址,後來郵包袋子叫奶奶發現,她還打了我好幾下,拿到小灶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