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一更。
雖然撿到錢是件很開心的事情, 但畢竟不是五毛一塊,而是整整五百。
數額挺大。
丟錢的人一定非常心急,說不定會回來找。
而且他們這是在錄節目,當著鏡頭的面, 肯定也不能讓豆包把錢私吞了, 給電視機前的小朋友做不正確的示範。
身為少兒節目的主持人, 王一陵心裏有數。
樂完之後,他便主動提出要不在這裏等一會兒,看看有沒有失主回來找。
撿到的東西,還是應該還給別人。
結果豆包一聽,卻立馬不樂意了, 說什麽也不願意交出來。
緊緊捏著錢, 嘴裏一直念叨著:“這是我的……是我撿到的……”
其實小朋友對金錢並沒有什麽概念,只是覺得自己撿到的東西, 就應該是屬於他的。
王一陵只好耐心勸兒子:“這是別人的。雖然別人丟了,被你撿到了,但那也是別人的。自己付出勞動, 辛苦賺來的才是你的,明白嗎?”
並不是很明白。
豆包聲音低低的, “是哪個別人的……”
王一陵: “什麽?”
豆包:“是哪個別人丟的?”
“哪個別人……”王一陵無奈, “我也不知道是哪個別人啊。所以我們得在這裏等等, 看有沒有人過來找。”
豆包抱著僥幸心理:“要是沒有人來找呢?”
“沒有人找就要把錢交給警察叔叔。”沈俊澤驕傲地說道:“是我們老師告訴我們的, 然後警察叔叔就會幫忙找丟失這個錢的人。”
“俊俊真棒。”導遊給沈俊澤點了個贊,笑道:“而且不是有首歌嘛,怎麽唱來著?”
小朋友們一臉問號。
導遊只好起了個頭,“我在馬路邊……”
有了他起頭,佟凡跟何詩雨立馬跟著唱了起來:“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
沈俊澤恍然大悟, 原來是這首歌。
也趕緊加入進來,一起唱道:“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裏邊,叔叔拿著錢,對我把頭點……”
咦?
這是什麽歌?
苗苗愣愣地站在江馳身邊,聽著大家整整齊齊地唱著歌,可是自己卻不會,不禁有些著急起來。
趕緊擡頭向江馳求助,“哥哥,我不會。”
江馳彎下腰,“什麽?”
苗苗:“這個歌,我不會唱這個歌怎麽辦?”
“不會唱沒關系。”江馳說:“沒人要求一定要會唱,你聽他們唱就可以了。”
雖然如此,但苗苗覺得大家都好厲害,只有她不厲害。不是厲害的苗苗了。
於是主動要求道:“可是我想學,哥哥你教我。”
“那晚點教你。”
“什麽時候?”
“等住的地方安排好了。”
“好吧。”
……
王一陵還在苦口婆心地勸豆包把錢交出來。
無果,導遊只好讓幾個孩子把豆包圍起來,唱歌給他洗腦。
佟凡,沈俊澤,何詩雨三個人立馬沖過去,把豆包給圍在了中間。
見苗苗站在原地不動,導遊擡了擡眉,“苗苗,你怎麽不去?”
苗苗牽著江馳的手,把身體靠在他的腿上。
有些害羞,“我不會~”
“哦,不會那就聽他們幾個唱吧。”
導遊目光一偏,“來。佟凡,俊俊,Alisa聽我口令。一!二!三!唱!”
“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他交到警察叔叔手裏邊,叔叔拿著錢,對我把頭點,我高興地說了聲,叔叔再見。我在馬路邊……”
被圍在中間的豆包:“……”
弱小,可憐,無助。
“哇!”號啕大哭。
然而最終寡不敵眾,哭聲不及魔音洗腦。
只能乖乖把錢交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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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等豆包哭完,就開始進入選房子環節了。
這次導遊拿出了幾張圖片給大家作參考。
一號房是高档民宿,環境明亮舒適整潔,熱水器,抽水馬桶,液晶電視一應俱全。
價格是五百塊錢兩晚。
二號房是汪家大宅,古色古香,有雕花大床和嶄新的木質浴桶,上廁所也很方便。
價格稍微便宜有些,四百塊錢兩晚。
三號房是有小貓的庭院房,看著雖然有些年代了,但住著好像也挺舒適的。
價格更便宜,三百塊錢兩晚。
四號房就是普普通通的民房,沒說有什麽,也沒說沒什麽。
一百塊錢一晚,兩晚才兩百塊錢。
以上房子聽上去好像不是很貴,大家都住得起的樣子。
甚至價格最高的高档民宿,都有四個家庭能住得起。
但導遊說了,除了住宿外,他們這幾天在其他方面,比如買食材做飯,也是需要花錢的。所以手裏頭的錢,該省著花的還是得省著點兒花。
唯二能稍微奢侈點兒的,也就只有江馳兄妹,和王一陵父子倆了。
看完所有房子,沈家睿不禁提出疑惑,“哎?我們一共五組家庭,這裏怎麽才只有四個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