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

薛芷彤這個小朋友, 早在幾個月大的時候,媽媽就已經幫她規劃好了要走的人生道路——

進娛樂圈當明星,享受萬千粉絲的追捧,更重要是, 賺大錢!

所以兩歲的時候, 孩子就被送進了舞蹈工作室跟老師學習跳舞。

可能確實是有些天分的, 各種舞蹈動作學習起來非常快。深得舞蹈班老師的喜歡。

後來稍微長大了一點兒,又被媽媽送去參加各種小朋友才藝選拔大賽。

就是在一次大賽中,被某部宮鬥劇的導演看中,給選入劇組飾演童年女主。正式開啟了自己的演藝生涯。

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第二部 戲的時候, 薛芷彤就遇上了自己事業上的貴人, 也就是幹爸魏文昌。

魏文昌對小朋友十分寵愛。

無論是影視劇資源,還是兒童產品的代言, 一直都是緊著好的給,從未虧待過。

正如薛芷彤所言,《在黑暗與光明之間》這部電影的唯一投資人, 就是影視圈大佬魏文昌。

知道薛芷彤的母親一直有意讓孩子進電影圈發展,二話不說就把人推薦給了文博群。

但文博群是什麽人?赫赫有名的大導演!

豈會像那些不入流的小導演一樣, 隨隨便便就用上關系戶?

所以即使薛芷彤是投資人推薦過來的, 他也沒有立馬就答應用。

而只是給了個試鏡的機會, 讓她跟苗苗飚一下演技。能不能成, 完全看孩子的表現。

與薛芷彤完全相反,苗苗長這麽大,一直被父母保護得很好,生活中只有喜洋洋灰太狼,白雪公主和芭比娃娃。

哪裏懂得娛樂圈與成人世界中的套路與陰暗面。

至於投資這種詞匯, 就更是從來都沒有聽過了。

不過小丫頭能察覺得出薛芷彤語氣中的不友善,就跟蔡夢希每次跟她說話的時候一個態度。

真是太討厭了!

於是毫不示弱地回擊道:“我才是我哥哥的妹妹,哥哥的妹妹只能讓我這個苗苗來演,知道嗎?”

“你!”

苗苗伸出一根手指,指著薛芷彤,試圖以理服人,“不是我哥哥的妹妹!所以不能讓你來演。”

薛芷彤:“???”

這是什麽邏輯?

現實是現實,拍戲是拍戲。

如果按照她的說法,那以後自己在戲中的父母,是不是也只能讓爸爸媽媽去演?

薛芷彤覺得這個小朋友有點兒傻,一點都沒有她聰明。

立馬糾正道:“你只是你哥哥現實生活裏的妹妹,他演戲的時候,導演伯伯安排誰給他當妹妹,誰就是他妹妹。你說的不算數。”

啊!!!

苗苗真是太氣了,氣得小臉兒都脹紅了。

這個薛芷彤怎麽比蔡夢希還氣人,居然想當她哥哥的妹妹!

“反正我哥哥是不會同意你當他妹妹的。”

苗苗現在的糾結點已經不在誰來演葛小雅這個角色上了,而是在,“我哥哥的妹妹就只能有我一個,他是不會認你的!”

“我們都是媽媽生的,你不是,到底知不知道?!”

“……”

幾句話說下來,薛芷彤已經能確認這個小朋友是個小傻瓜了。

連拍戲的情況都搞不懂,居然就敢過來跟她搶角色,怎麽可能搶得過她?

更何況媽媽說了。

電影是幹爸投資的,幹爸讓誰來演葛小雅就是誰來演葛小雅,其他人都不行!

“我不想跟你這個傻瓜說話了。”

薛芷彤嫌棄地吐槽道:“你這麽傻,是不可能選上的。”

苗苗:“……”

我真的是太生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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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暗與光明之間》的電影劇本,是由著名作家麥田的短篇小說改編而成的。

講述的是一對失去雙親的兄妹,葛小軍與葛小雅,在繁華大都市的陰暗角落相互依靠,艱難求生的故事。

開篇葛小軍是以街頭小混混的人物形象出場的,為了弄錢給妹妹買食物,跟另一波結對的小混混打桌球賽。

雖然贏了,但卻被對方一群人狠狠揍了一頓,然後滿身傷痕地去包子店,買了一袋包子提回去。

這樣的生活一直維持了有將近半年的時間,妹妹葛小雅突然被查出白血病。

面對高額的醫療費,葛小軍不得不絞盡腦汁地想辦法籌錢。

後來意外結識了毒.販團夥的成員,對方以豐厚的報酬誘惑葛小軍,讓他幫他們販.毒。

急於給妹妹治病的葛小軍心動了,就這樣加入了毒.販團夥。

不過在後面經歷了一系列的事情後,他終於意識到自己已經誤入歧途。繼續下去,雖然有可能會救回妹妹,但卻因此而害了更多的人。

於是到派出所自首,並協助警方搗毀了毒.販團夥。

江馳試鏡的片段有兩個。

第一個片段是贏了桌球賽,但那群小混混卻不僅不給錢,還把他揍了一頓。

他只能跪下,低聲下氣地求他們願賭服輸,把錢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