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俗稱:家長受批評/表……
正如蘇欣妍所料。
下周一上課, 他們班裏就多了一個空位。
牛佩蓉跟輔導員請假,不知道去了哪裏,而跟她一起消失的還有另一個專業的張昊城。
至於周桂芬?
人還在首都警察局裏被拘留著, 大家現在都忙著在找孩子,沒人有空搭理她。
不過即便是孩子找到了,她也逃脫不了法律的懲罰。
即便沒有將孩子害死,可她的行為因為涉及到金錢交易, 也構成了拐賣兒童罪, 還有對牛佩蓉當街行兇的故意傷害罪。
這兩個罪名, 足夠送她進監獄裏待上個十年八年了。
另一邊, 同樣回到學校上課的小在在他們從老師嘴裏得知一個新消息。
——學校要舉辦運動會!
“同學們, 學校規定每個班級都得至少有六個人參加個人運動比賽項目,還有全班半數人得參加群體運動比賽項目, 大家都是我們班裏的一員, 應該注重班級的集體榮譽, 希望大家到體育委員跟前,踴躍報名參加運動會!”
班主任說了一番鼓勵的話, 立馬得到底下孩子們的積極響應。
在小學生們眼裏,運動會就是個可以不用學習光玩的活動,跟體育課差不多類型, 所以大家對於參加運動會還是挺熱情的。
“在在,你要報名嗎?”
周小娟有點小糾結,忍不住詢問同桌:“我不知道要報哪一個比較好。”
她是那種表面文靜,實則體育一級棒的小姑娘, 跑步,跳高,跳遠, 扔鉛球……基本上全都會。
然而學校規定每個學生只能報名兩個項目,一個個人運動項目,一個群體運動項目,這可就為難壞了周小娟這個重度選擇困難症患者。
她哪個都想報,怎麽辦?
小在在看了同桌一眼,認認真真地給她提建議:“要不你……抽簽吧。”
這是最簡單高效的選擇辦法了。
周小娟聞言,雙眼一亮,崇拜地對著在在道:“這個辦法好,在在你太棒啦!”
她是個行動派,吹捧完小在在後,立馬撕下一頁作業本,對折撕開,重復幾次,就得到了好多張小紙條。
然後拿起筆在每一張小紙條上面寫上每一個運動項目的名稱,不會寫的字就用拼音替代,這樣子就制作好了簽條。
未免自己偷看,周小娟央求小在在幫她將所有簽條疊成一顆小小的紙團,再給她打亂,讓她來抽簽。
小在在依言照做,然後雙手合攏,用力搖晃幾下,才將這些紙團團都遞到同桌跟前。
周小娟閉著眼睛隨手拿了兩個,打開來一看:“跳高跟接力跑,可以了,我就選這兩個。”
她開心地跑去找體育委員報名。
在周小娟走後,小在在手一松,剩下的紙團掉了滿桌,她隨手撿了兩個,打開來,是跳遠跟兩百米跑。
兩百米跑每個班都能派出三個人參加,所以算是集體運動項目。
小在在不是很想跑兩百米。
因為她腿短,再怎麽搗騰也不會比別人快。
聽說運動會的成績排名雖然主要還是算同年級之間的,但是最終還會搞個全年級成績的大統計。
到時候,她準兒是拉低全班平均分的那個。
誰也不想給班集體丟臉不是?
所以小在在放下那個兩百米跑的簽條,想再重新選一個。
結果沒等她重新伸手,體育委員就哭喪著一張臉跑過來,趴在她課桌上,可憐巴巴地看著她。
“班長,救命啊,我問遍了全班,沒人樂意跑兩百米,但是老師規定每個項目必須至少有一個同學報名參加,您瞧瞧這個……要不您來報一個名?嘿嘿。”
膚色黝黑的體育委員對著小在在憨笑兩聲,呲出一口大白牙。
小在在:“……你報了什麽?”
體育委員:“四百米接力,跟一百米跑。”
都是大家不太喜歡的項目。
人家體育委員都這麽為班集體做貢獻了,小在在身為班長,自然也得以身作則。
她點點頭,道:“報吧,順便再給我加個跳遠。”
“好嘞,感謝班長救命之恩。”
體育委員喜滋滋地在報名表上添加小在在的名字,然後滿懷愉悅地離開,總算完成老師交代的艱難任務,他整個人都要飄起來了。
*
運動會預定下周五開始,而在此之前,二中附小的全體師生都得迎來一場學期中段的大考驗。
——期中考!
期中考算是一個學期的學習中段,學校用來檢驗學生階段性學習成果的一場全校統考,其重要性僅次於期末考。
但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期中考結束後,學校一般都會召開一場家長會,然後毫不留情地將每一位學生的成績向著他們的家長公布出去,順便來一場即時性的總結演講。
俗稱:家長受批評/表彰大會。
這場大會,直接性地決定了學生回到家裏,是會經歷春風拂面般的誇贊獎勵,還是狂風暴雨般的竹筍炒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