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 王安石

蘇洵有些頭疼:“這次帶東西也太多了,幸好是沒有買到馬,要不然還真沒法安置,這宅子還是偏小。要沒有待考房,還得租車,更麻煩。”

乞第龍山去幾次地方都看過了,回來除了誇贊汴京繁華之外,就一個評價——貴!什麽都貴!

因此他舍不得花錢,相同價格,在眉山都能買到五尺半的好馬了,這裏才四尺二!

四尺二的馬比驢好不了多少,還不如租車,一次花費不過百文錢而已。

汴京的繁華,與蘇油關系不大,因為他壓根就沒有時間看。

家裏安頓好,這才開始打探消息。

首先就是壞消息,張方平,剛剛為朝廷整理出《嘉佑驛令》,這是繼漕運改革後的第二個重要章程,同樣是針對物流交通,提振商路的必要舉措。

然後也是老張自己行為不謹慎,被權禦史中丞包青天咬住了。

事情是這樣的。

今年春,開封府接到一起訴訟案——一名劉姓老嫗狀告她的侄子劉保衡“亡賴豪縱,壞劉氏產”。

這劉保衡就是一名通過撲買承包到京師某個酒場的富商。不知道是因為投標時標價過高,還是對酒場經營不善,結果虧了大本,欠下政府一千多貫錢。

劉保衡被官府追債——這是計司的業務——只好賣掉祖業,一處京中的宅院來償還欠款。

汴京內城難得有宅院發售,因此那裏一放盤,馬上就有人買下來。

告狀的老太太,是劉保衡的姑姑;所控告一事,正是劉保衡賣掉祖業還債一事。

開封府調閱了档案,這姓劉的賣掉的是他自己的物業,沒什麽不對啊。

劉氏姑姑向法官提供了一個對劉保衡不利的證據:“保衡非劉氏子。”

要是這樣的話,劉保衡真沒有權利賣掉劉家的祖業。

開封府再次派吏員調查,證實劉氏姑姑所言非虛,劉保衡乃族子。

於是,法官按律判處:取消劉保衡鬻賣劉家祖業的交易,劉保衡將錢款退還買方,買方將物業退還劉家。結案。

等等,開封府一名法官發現,這處宅院的買家,竟然是三司使張方平。

老張在益州滋潤了幾年,手裏也有了不少錢,就準備在京城買套房子。

恰好劉保衡不得不賣房還債,這事情又是計司正管,老張便算是近水樓台先得月,掏錢買了下來。

權禦史中丞包拯上書劾奏張方平——身為三司的行政長官,現在劉保衡賣房還債,恰好又是你張方平將房子買下來,那誰知道在交易的過程中有沒有存在不正當的利益輸送,或者有單方面恃勢壓價的不公正行為呢?

隨後,禦史台的言官都紛紛要求處分張方平。

官家應禦史台的要求,下詔罷免了張方平的三司使之職,外放到陳州。

四川如今成了大宋經濟特區,從益州出來的官員,一般都會被貼上個“懂經濟”的標簽,於是官家任命接替趙抃幹滿一屆,剛剛回來的益州知州宋祁接任。

但這一人事任命又遭到老包的強烈反對。理由是宋祁在益州時,貪圖享樂,不宜升遷;而且,宋祁的兄長宋庠是執政官,宋祁應該避嫌。

宋祁很無辜,老包你要講道理,在益州不貪圖享樂,是做不好官的啊老包。

官家也很無語,這不合適那不合適,那你老包來當三司使,好不好?

這種事情不是第一次發生了,老包當年讓官家立儲,官家被逼不過了,直接來了句:“你想立誰?”老包摘下烏紗帽跟官家懟回去:“你疑我用心,那把我罷免了再立也行!”

不過這次情況變了,老包不知道為什麽,接了!

這下輪到歐陽修看不慣了。

歐陽修立即上書:“近除包拯為三司使,命下之日,外議喧然,以為朝廷貪拯之材而不為拯惜名節。然猶冀拯能堅讓以避嫌疑,而數日之間,拯已受命,是可惜也!”

我還以為他會堅決辭讓避免嫌疑,結果他這麽搞!

“拯天資峭直,然素少學問,朝廷事體,或有不思。至如逐其人而代其位,嫌疑之跡,常人皆知,拯豈獨不思哉?”

趕走別人自己上位,老包你這是有嫌疑有瑕疵的!

“拯在台日,嘗指陳前三司使張方平過失,方平由此罷去,以宋祁代之。又聞拯彈祁過失,祁亦因此罷,而拯遂代其任。此所謂蹊田奪牛,豈得謂無過?而整冠納履,當避嫌疑者也。”

因為農人的牛踩了田,就判沒收別人的牛,用這種方式處罰老張,太過了。然後輪到老包你自己了,怎麽標準就不一樣了呢?這不同樣是瓜田李下說不清嗎?!

歐陽修也真算是直人,老張在當禦史的時候可沒少說過他的壞話,他現在反過來替老張抱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