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三章 重會

對外商們來說,宋廷是相當負責的,不但保障他們在宋朝的人身安全,還保護他們的財產安全。

各地市舶司,常常會派兵保護那些進入宋朝領土的外商們,專門為他們設置押伴官員,沿途保護他們的財貨,以防途中被人強買強賣。

如果外商的船只在海上遇到了自然災害,宋朝的官兵有責任進行人道救助;

舶主失蹤或溺死,貨物要清點造冊,妥為保管,待其親屬前來認領並嚴防盜竊或冒領;

如果買賣雙方在貿易往來的過程之中存在分歧,也可以報官,得到公平的裁決。

宋代沿海貿易港口的增加數量,管理方式的先進程度、進出口商品的種類和價值,都達到了歷朝之最。

其中以廣州、泉州和明州最為著名,是三大外貿港是毋庸置疑的世界級大港。

“萬國衣冠,絡繹不絕”。

還有專門的市舶條法,就是管理本國海商和來華外商的政策。

如發放公憑、禁止私販;制定商人立限回舶的規定;抽解和博買;編定船戶戶籍;設置蕃坊管理來華外商;對貿易規模大的商人授予官職;由政府主持祈風祭海活動等。

市舶收入已經列入財政收入,從政府的市舶收入可以概見海上貿易的規模。

“市舶之利頗助國用”、“利最厚,若措置合宜,所得動以百萬計”。

與宋代有直接或間接海貿往來的國家或地區,已經從唐代的三十余個增至六十余個。

大體分為五個地區。

一為中南半島諸國,如交趾、占城、真臘和暹羅等;

二為南洋群島諸國,如摩逸國、三佛齊、渤泥等國;

三為印度半島和鄰近諸國,如錫蘭等國;

四為波斯灣、阿拉伯半島及其以西諸國,最遠到達地中海和東非海岸,如麻嘉、層拔等國;

五為東亞的高麗和日本。

路線也主要有兩條。

一條從泉州或廣州出發,到達南亞次大陸和東南亞各國,或者經由印度洋直至阿拉伯各國,甚至遠到埃及、索馬裏和坦桑尼亞;

另一條則是從登州、密州和明州出發,前往高麗和日本。

當然這主要是南宋的時期,如今的廣州,還時常被蠻夷騷擾,國家對於將繁華核心區域對外開放搞海貿,尚有疑慮。

就連杭州市舶司,都是經過大蘇多次爭取,才勉強得到同意,展開與高麗和日本的貿易。

東南沿海,偶爾也有渤泥等地區的海商上岸做盜匪的情形發生。

船舶如今已經相當發達了,後世整體打撈的“南海一號”上,出土了大批瓷器、鐵器,還有金銀器、玉器、錢幣、動植物殘骸等。

其中瓷器一萬九千余件套、金器一百八十件套、銀鋌一百八十三件套、鐵器八十四噸、銅器一百七十件套、鉛錫器八十五件、竹器十三件,木器四十六件,漆器二十八件、其它物品三百件,以及一萬七千枚銅錢。

一船之載,就豐盛如斯!

如今的宋船,即便是不算蘇油搞出來的杭州型,只論常見的大型航海商船,已經可載五千料,即載重三百噸。

“南海一號”與後渚港宋船,如果換成宋人自己的計量習慣,大約是三千六百料,載重兩百噸左右,不過是大宋海船裏邊的中等型號而已。

即便是五千料,都不是宋代海船的最大裝載量。

歷史上到了北宋徽宗年間,宋廷因為要派遣使團訪問高麗之需,詔令船塢制造了兩艘巨艦,一艘命名為“鼎新利涉懷元康濟神舟”,一艘命名為“循流安逸通濟神舟”。

同時委托福建、兩浙的監司“顧募客舟”六只隨行。

客舟“其長十余丈,深三丈,闊二丈五尺,可載二千斛粟”。

二千斛等於二千料,即載重約一百二十噸。

而“康濟號”與“通濟號”神舟,據《宣和奉使高麗圖經》記錄,“神舟之長闊高大、什物器用、人數,皆三倍於客舟也”。

也就是說,一艘神舟的裝載量至少是隨行客舟的三倍!六千料!載重達三百六十噸,排水量可達千噸以上,已經接近整體龍骨木帆船能夠到達的極限。

無怪文章形容兩艘神舟“巍如山嶽,浮動波上,錦帆鹢首,屈服蛟螭”,“麗人迎詔之日,傾國聳觀而歡呼嘉嘆也”。

然而這就算完了嗎?遠遠不是,這種神舟,可能還不是從大宋港口駛出的最大船只。

南宋人周去非在《嶺南代答》裏邊,記述了一種叫“木蘭舟”的巨艦,是從大宋國開往“木蘭皮國”,即非洲西部穆拉比特王國的巨型商船。

“浮南海而南,舟如巨室,帆若垂天之雲,柂長數丈,一舟數百人,中積一年糧,豢豕釀酒其中。”

還有一種更大的型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