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6章 人妖相戀,法犯哪條?(第2/3頁)

就這樣,夜未明、白素貞與小青三人,足足經過了三天的時間蓄勢,然後才在今天一早,由白素貞和小青帶著近千的“熱心街坊”,來到府衙門前擊鼓鳴冤,狀告法海入室行兇。

在這樣沸騰的民意之下,哪怕知府老爺再如何心向法海,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將此事強行壓下。

而恰在此時,負責鎮守杭州城的總兵大人,也在收了夜未明的好處之後,“恰巧”途經此地,並且十分熱心的表示願意出兵助知府大人一臂之力。

在這種情況下,知府老爺也只能以最高的標準來對待這起超乎尋常的綁架案。親自率領一眾衙役,與軍隊、百姓一起圍困金山寺,逼迫法海出來將事情交代清楚。

而在來此的路上,經過夜未明小小的一點努力,府衙的捕頭也同樣成了他手下的“意見領袖”之一,讓整件事情變得比之前更加順利了許多。

結果法海還真是出家人不打誑語,連一句謊話都不會說,一開口就承認自己捉了許仙,直接便將案情徹底坐實。

這一次,就算是知府老爺,也找不出任何理由來幫他說話了。

對此,夜未明感覺到十分的滿意。

事到如今,法海也終於意識到事情對自己十分的不利,於是立刻開口說道:“知府大人,請聽我一言,其實你們大家都被那白素貞的妖法蒙蔽了。”

“她們兩個,其實是兩條修行千年的蛇精,以美色迷惑許仙,我捉拿許仙回道金山寺,也是為了救他!”

聽到法海的解釋,知府大人立刻皺起了眉頭。

轉身瞥了一眼白素貞與小青,這兩個女人看起來柔柔弱弱的,怎麽看也不像是妖精啊。

可是法海是得道的高僧,自然也不可能說謊。

這……

眼見到知府大人已經陷入了猶豫,夜未明不禁暗自感嘆,果然信仰的力量還是太過於可怕了。事到如今,這位知府大人居然還會因為法海的一句話,而輕易動搖。

看來,是時候給他加上一把火了。

想到這裏,夜未明背在身後的右手忽然打出了一個手勢:我花費重金請來的“意見領袖”們,又到了你們發揮表演天賦的時間了!

收到來自夜未明的暗號,其中一個意見領袖立刻開口說道:“法海大師真會胡說八道,眼看著事情敗露,就扯出什麽人妖相戀的戲碼出來。難道一個出家之人,只要胡亂編造出一個借口出來,就可以強行綁架、囚禁儒生嗎?”

聞言,夜未明心裏十分滿意的伸出一根手指:

這個重點詞“儒生”把握得很好,加一百兩!

正所謂“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讀書人在古代的地位可是要遠遠高於很多其他職業的,哪怕再窮酸的書生,走出去也會讓別人高看一眼。

許仙讀過書,不論對於朝廷,還是其他人來說,都要比沒有讀過書的百姓更加重要一些。

這一點,也多少可以撼動知府大人心中的天平。

果然,隨著那個“意見領袖”開口,下面的百姓也立刻跟著起哄,一時間,要求法海放人的聲音一浪高過一浪,更有不少聲音要求將法海法辦,還世間一個公道。

不過說話的人一多,難免就會出現一些不和諧的聲音。

比如……

“哼!法海大師身為出家之人,當然不懂得愛情。肯定是看到許老板家中有賢妻美眷,心生嫉妒,這才從中作梗的!”

“沒錯!法海,你不懂愛!”

“嘿嘿……法海當然不懂愛,這一點在佛法裏就有所提及,畢竟……法海無邊嘛!哈哈哈……”

聽到話鋒居然莫名其妙的被轉移到了奇怪的地方,夜未明卻是禁不住眉頭一皺。

這就有點過分了啊!

咱們有事說事,罵街可是很不好的行為!

而且從之前說話那人的聲音判斷,這丫的還不是普通的吃瓜群眾,而是他花錢請來的幾個“意見領袖”之一。

作為一個收錢辦事的“意見領袖”,就你這表現……

夜未明背在身後的右手五指張開,跟著猛地一翻:扣五十兩!

緊跟著,又立刻伸手一指那個辦事最為牢靠的府衙捕頭,隨之又伸出三根手指,在自己的後腰上面敲了敲:捕頭大哥,現在是時候將之前我教給你的那句話,聲情並茂的說出來了!

這一次,我額外給你加三百兩!

見到這個手勢,捕頭頓時兩眼放光。

他當然知道自己接下來要說的這句話,可能會引起知府老爺的不快。

但這種事情只要不做得太過明顯,最多也就是體會上意不明,說話不知分寸,讓知府老爺心生不快而已,絕對達不到因此獲罪的地步。

為了三百兩,讓領導對自己心生不滿,這樣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