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3章 七月末

七月二十日,在長社縣縣衙,新到任的縣丞王瑞與縣尉馬弘,以及暫駐將領鞠昇、曹戊二將,好生商議了一番。

鑒於馬弘還未征募夠足以維持縣內秩序的縣卒,王瑞對鞠昇、曹戊二將做出了懇請:“此番官府沒收不法之田,還請兩位士吏多加看護。”

說著,他與馬蓋相視一眼,又補充了一句:“可以的話,叫軍卒們莫要過於激烈,免得引起民怨。”

在旁,馬弘亦是連連點頭。

他與王瑞都是剛上任的新官,在當地沒有什麽威望,在郡守府也沒有什麽功績,雖然二人背後都有靠山,但謹慎做事肯定是不會有錯的。

尤其是馬弘,從一名山賊混到一縣縣尉,他可不想浪費這次絕好的機會。

面對王瑞與馬弘二人的懇請,鞠昇、曹戊二人自然答應,只見鞠昇拍了拍馬弘的臂膀,笑著說道:“都是自己,我不會叫軍卒們給兩位添亂的。”

“那就好,那就好。”

不同於馬弘只是哈哈一笑,王瑞如釋重負地松了口氣。

當日,長社縣衙於縣城內各處張貼告示,將郡守府的決定公布於眾。

其一,官府不認可叛軍分發給各縣平民的田地,但凡收到非法之田的民戶,勒令十日內前往縣衙登記備案;被叛軍剝奪家田的,亦可於十日內上報縣衙,縣衙將盡最大努力歸還舊田。

其二,願意交出非法之田的民戶,官府將以‘十畝一石米’的標準發放獎勵。

其三,允許民戶向縣衙申請田地,但新申請的田地,需以優劣額外上繳三成的田收,交足七年,官府即默認這塊田地歸其所有。期間不得轉讓、不得買賣,不得怠慢農事,否則官府將有權收回。

其四,匿而不報、相互隱瞞,皆以私通反軍論處。

同時,縣衙又派縣卒敲鑼打鼓巡街喊話,將以上的政令以喊話的方式告知城內百姓。

一時間,長社城內幸存的世族、富戶,大為欣喜,他們苦苦等待了許久,總算是等到官府出面替他們挽回損失了,而城內的平民,則大為惶恐。

以‘十畝一石米’的標準發放獎勵?

平心而論,幾乎沒有多少平民看得上這種微薄的將領。

莫小瞧了他們的市井智慧,就算他們大多都不識字,但也知道十畝田地,一年基本上可以種出八石米,哪怕要上繳一半的沉重田稅給官府,卻也可以剩下四石米。

更關鍵的是,這塊地還是歸他們所有,這比一錘子買賣的‘獎勵’,不知要劃算多少。

當即,縣城內但凡是得到了不法之田的民戶,皆對官府心生了埋怨,甚至於開始有人聚眾上街聲討官府。

對於這種行為,新任的縣尉馬弘自然不會容忍,立刻帶著新征募的幾十名縣卒上街抓捕帶頭之人,而鞠昇、曹戊二將,亦立刻率領駐軍在城內維持秩序,替官府撐腰。

不得不說,四千余名旅賁二營的軍卒,再加上鞠昇、曹戊二將,哪怕是攻陷這座縣城都足以,維持治安自然不在話下。

在這四千名軍卒的壓制下,長社縣內的民怨還未來得及醞釀,就被鎮壓了。

當然,官府也不是一味鎮壓,也給他們希望保留那些田地的民戶留了一絲機會,即以高達八成的田租‘租’一塊地。

平心而論,對比曾經漢朝時‘三十稅一’的利民薄稅,晉國的‘什五’稅收已經是高地嚇人,哪怕是豐年,也只能讓耕民一家堪堪過活,而高達‘什八’的田租,那幾乎就是在為國家貢獻糧食產量了。

正因為如此,絕大多數的長社百姓都歸還了田地,以獲得‘十畝地一石米’的獎勵,幾乎沒有人去向縣衙申請額外的田地。

對此,曹戊搖搖頭地對鞠昇說道:“這根本行不通,‘什八’的田租,還不如新開辟一塊私田。”

要知道,天下各地其實都有隱瞞私田的事,無論是大戶人家還是平民百姓——尤其是對於平民百姓而言,他們寧可多花力氣去開墾一塊新田,哪怕位置再偏遠,土壤再貧瘠,也要比耕種‘田租高達八成’的‘官田’賺地多。

至於事後若非官府發現,那大不了就不種了嘛,或者再換個地方種,反正墾種私田又不是要殺頭的重罪,只要補上田租,官府一般也不會再為難他們。

“是啊。”

鞠昇深以為然地點點頭,旋即感慨道:“但你我如今的身份,不合適指責什麽……”

曹戊皺眉說道:“我不是要指責什麽,我只是覺得,那些田地積壓在官府手中毫無意義,那些平民根本不會去申請田租高達八成的田地,弄到最後,不過就是各地縣衙手中攥著十幾二十幾萬畝田地,等著荒廢。”

“……”鞠昇默然不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