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第2/3頁)

可是他完全掙脫不開沈磡的懷抱,急得眼淚快要掉下來,語無倫次道:“讓我出去,沈磡,放開我!”

“別動。”沈磡啞著嗓子,聲音簡短有力。這點拳腳對於習武之人,特別是對於沈磡,算不得傷筋動骨,可是心裏的懊悔和滅頂般的痛把沈磡淹沒。

他為什麽要扔下顧長衣先從當鋪離開?

他以為就幾步遠的距離,他站在泥人面前生氣,恰恰就是這幾步遠的距離,讓他沒辦法第一時間出現在顧長衣身邊,阻止那個惡毒的巴掌落在顧長衣臉上。

幾步的距離,他差點讓顧長衣當街被人扒衣服受辱。

沈磡下巴壓著顧長衣的頭頂,余光裏盡是那三道指甲痕,他閉了閉眼,眼裏一片赤紅。

因為“沈磡”是個什麽都不懂的傻子,所以大家覺得他媳婦可以隨意欺負,不會有人替顧長衣出頭。

那個貴婦也不過是國公府的孫媳婦,公然當街撒潑,不就是因為她丈夫是國公府世子,而顧長衣的丈夫是個傻子!

顧長衣嫁給他,一直在受苦。

還要再繼續裝傻嗎?還能再繼續裝傻嗎?

去他的任務,如果注定要對不起一個人,他只能對不起師父了。

暗衛急得要死,主子沒有暴露武功,意味著他們就不能出手。

當鋪老板和衣店老板聞訊趕來,假裝熱心群眾勸架,把動手的貴婦護衛拉開。

“有話好好說,一定有誤會,這位夫人剛從我們店離開,人品沒有問題的。”

新位老板武功不行,但是噸位大,聲音大,比較能唬人。

“林夫人,大庭廣眾之下,都留個面子吧。”

林苓揮了揮手,下人撤退到她身後。

“有什麽好誤會的,顧長衣勾引我丈夫,騙我丈夫給他花錢,你們做下這等苟且之事,還有臉說誤會?”

顧長衣一經放開,立刻蹲下把沈磡從腳到頭檢查了一遍,見沒有骨折骨裂,才轉頭看林苓:“你相公誰?”

林苓輕蔑:“大家都看看,多新鮮,水性楊花的女人,連自己上過幾個男人的床都不記得。”

顧長衣從圍觀者口中聽到一個名字,姚琸。

他第一反應是林苓認錯人,因為他根本沒印象,原主沒有勾搭有婦之夫的愛好。剛要出聲時,忽然閃過一段簡短的記憶。

原主和姚琸見過一次,大概是半年前,原主在綠菱湖邊的一個茶館見到姚琸,當時姚琸一個人喝茶,模樣不過十八、九歲,身上衣服非富即貴,便起了結交的心思。

結果一壺茶喝完,原主正要叫一壺上等的碧螺春,姚琸面紅耳赤地說自己沒帶錢,他喝的那壺茶只要三文錢,他就只帶了三文錢。

原主有些吃驚,姚琸的穿戴完全看不出身上只有三文錢,他無語地告辭,還幫他付了三文錢。

後來,原主才知道,姚琸是國公府公子,早早地成親,媳婦管得嚴,不給他任何私房錢。

新人的交集僅限於此,要說花錢,那不如說是原主給姚琸花錢了。

顧長衣:“我想起來了,你相公就是那個出門只帶三文錢,我見了心生不忍,給他付了三文茶水錢的那位國公府公子啊。”

“我看得起那三文錢?笑話,難道姚琸是用三文錢就把你娶進門的嗎?才讓你覺得其他女人也跟你一樣,看見三文錢就撲上去?”

四周有人笑出了聲,他們對姚琸妻管嚴有所耳聞,但今日是第一次聽到三文錢這個數字,這活得,比普通人還不如了啊。

林苓尖聲道:“不要狡辯,姚琸為了你花了多少錢你心裏有數!”

她看見顧長衣手腕上的鐲子,像找到了什麽關鍵證據,厲聲道:“還說沒有,你敢說你那翡翠鐲子不是姚琸送的?!”

“不是,是貴妃送我的。”

林苓冷哼:“別在這顛倒黑白,姚琸已經承認了,他從家裏偷錢養你,一次幾百新地花,今兒你要麽把錢加倍還回來,在這跟我磕頭道歉,要麽我管你是誰,正室打外室天經地義!”

說著,她忽然在地上看見一張當票,撿起來看了一眼,手腕都在發抖:“好啊,原來他偷我的鐲子送你,你還把它當了!”

林苓也許是氣瘋了,拿起當票就撕,“不要臉!奸夫□□!”

顧長衣要上前搶,被沈磡拉住了手腕,不讓他靠近那女人。

當鋪老板及時出聲:“可以補,都可以補。”

顧長衣:“你丈夫是竊賊,你不去報官,反倒來誣賴我。你不報我幫你報,我們現在就去大理寺!”

林苓愣住,似乎從沒想到當街撕逼以外的途徑,罵道:“為這事驚動官府,你不要臉我還要呢!”

她轉頭看向沉默的沈磡:“你媳婦在外面勾三搭四,東食西宿,你不生氣?難不成你跟在後面收錢?”

百姓被引導著想到這個可能,紛紛看向沈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