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危險(第2/2頁)
“不,肯定不是什麽無限流。”和尚肯定。
“不會吧不會吧,不會真有人信什麽小說吧?”體委忍不住開口,“你們頭腦清醒點,真要是無限流,霧裏怎麽也得有什麽怪物吧?而是哪本的無限流裏,能讓玩家在霧裏也能看到東西?”
“也是。”
……
同學七嘴八舌地討論起來,倒是鹿幼歌抓住了信息點,“什麽是無限流?”
她這次是真的不明白。
鹿幼歌是被鹿爸收養養大的,鹿爸這個人吧,夢想是販賣快樂,職業是流浪式小醜,換句話說就是無業遊民。
多虧九年義務教育,鹿幼歌才能順利上學接受教育。
養父去世前,她每天最多也就能保證個溫飽,這些課外知識,了解最多的就是《小醜的自我修養》以及《如何販賣快樂》。
所以,她真不知道什麽是無限流。
體委:“……和尚,解釋一下!”
“就是一群人進入一個危險的地方,遇到危險,然後瘋狂逃命的故事。”和尚言簡意賅道。
“危險指的是?”
和尚想了想,給了中肯的回答:“鬼。”
鬼,鹿幼歌知道,她爸之前在鬼屋兼職過,裏面的工作人員見她可愛,也喜歡給她投喂,投喂的時候,順便掐頭去尾地講一些不那麽可怕的鬼故事。
鹿幼歌想了想,一臉嚴肅問道:“是國產鬼、進口鬼還是遊戲鬼?”
三者之間,區別還是很大的。
根據鹿幼歌貧瘠的經驗,國產鬼是阿飄,進口鬼是變異怪物。遊戲鬼嘛,就類似於躲貓貓裏捉人的那個角色。
“……啊這。”
“問題不是鬼不鬼,是不可能是真的!”體委打斷道,“肯定不是什麽無限流啊,也沒有什麽鬼啊怪啊的。”
鹿幼歌卻在正兒八經思考這個問題:一群人進入一個危險的地方,遇到危險,然後瘋狂逃命。
都對上了啊,平頭他們一群人,來到學校,遇到危險,然後瘋狂逃命。
沒問題啊。
現在就看誰是危險,誰是鬼了。
鹿幼歌看向平頭。
平頭因為他們長時間的沉默感到奇怪。
是的,剛剛那段話,他聽不到。
就在平頭忍不住偷偷擡頭,想要偷瞄一眼的時候,正對上了鹿幼歌的眼睛,一口氣沒上來,差點當場沒了。
鹿幼歌悟了——
她就是危險。
作者有話說:
《刑法》引用於百度。
本文是現寫現編的!虛構的!
和尚那就是一句威脅的話!不要效仿!
遵紀守法好公民!幸福家庭你我他!
未成年不是犯法的理由!
愛你們哦,啾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