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完)(第2/4頁)

裴家分崩離析,曾經從原主這裏獲取的利益已經百倍的還回來,欺負原主最狠的聞詩落得如此下場,一家人團聚在監獄也是不錯的。

裴明江含著怨氣主動放棄治療,裴家其他人得到了公司也敗的敗了,被人收購的收購,再無一點風光之色。

而傅青璃三個字,卻被人尊重,雙方地位截然不同了。

*

再次醒來,青璃只感覺渾身有種潤濕,尤其是頭發,披散在背後,涼得她整個背都是冷的。

此時她處於一個搖搖晃晃的馬車上,稍微打量一下,馬車等級很低,不是什麽大富大貴的人家。

甚至這馬車都給她一種很陌生的感覺,也許這不是她家的馬車。

低頭一看,青璃身上穿的是不太合身的交領長裙,風格有些類似魏晉時期,但顏色比那個時候豐富很多。

青璃伸手觸摸衣裙,雙手伸出來時就發現她的手有些粗糙,仿佛隨時能勾壞這衣裳。

這時耳邊一道陰陽怪氣的聲音在說:“大嫂,你就別看了,還是先想想回去怎麽跟我娘交代吧。”她掩唇笑了笑,帶著幾分幸災樂禍:“大庭廣眾的你被一個男人從池塘裏抱出來,可真是丟盡了我程家的臉!”

青璃只瞥了眼,說話的女子穿著一身比她身上要低劣一點的棉布做成的衣服,顏色嬌嫩,衣裳一看就是新做的,是個愛美的小姑娘,雖然說話不討喜,但沒有攻擊性。

不用理會。

意外沒看見大嫂害怕的程月兒不忿的撇撇嘴,冷哼一聲:“你就傲吧,等到了家,這回我哥可不會護著你了!”

青璃眼眸微冷,大概知道原主的情況。

濕身落水,在古代還被男子救起,又是大庭廣眾,若是禮教稍微嚴格的家庭,確實有些不太好,但古代女子大多不會遊泳,難道要等死?

繁文縟節遠遠沒有生命可貴。

她只當沒聽見的,幹脆的閉目養神,順帶理清原主的記憶,很快一股記憶出現在青璃的腦海,原主前世的一切也在她眼前展開。

這裏是一個叫周朝的國家。

原主名為洛青璃,家住在懷陽城下方的一個鎮上。

其父洛明之是鎮上遠近聞名的教書先生,學生不少,家境很不錯,原主自幼就有丫鬟伺候,從小精心教養,和男子一般在親爹那讀書,直到豆蔻之年,顏色過人,才逐漸不和一群男子一起求學。

但這之後,求娶之人也越來越多,原主也在苦惱到底挑誰,在這期間,她也會跟鎮上一些員外家的小姐們出去踏青散步,還真碰到一個有些好感的少年。

雙方淺淺接觸了兩次,原主正要跟父母說時,在一次春遊的地方遇到了劫匪。

她絕望無助時,是一個青年勇敢的沖到她面前,保護了她,但也因此腿壞了,從此只能瘸著。

洛家傾盡家財只為感謝那青年,原以為這恩情,最多日後幫襯著,就算夠了。

但事情發生了意想不到的變化,因為這個時代做官要身體健全,那青年程昭陽還是個秀才,卻已經不能靠科舉了,心灰意冷之下想要自殺。

坊間便喧喧鬧鬧說洛夫子的女兒被人救了,卻絲毫不管救命恩人的死活,實在心狠啊。

原主在悠悠眾口面前,成了一個忘恩負義的壞女子,原本愛慕她的少年紛紛退卻,原主正慌亂時,媒人上門提親,說那恩人十分愛慕她,恩人的娘不忍見兒子尋死,請來媒婆求娶。

原主父親從小嬌養著女兒,哪裏肯讓她嫁給一個不能科舉的廢材,咬著牙沒松口,這就讓旁人唾罵得更加嚴重,洛家幾十年培養起來的清名搖搖欲墜,甚至有少年不願意上洛夫子的課。

原主不忍看著父親落得這般地步,選擇妥協,笑著說:“本來救命之恩以身相許,我嫁了才是好事。”

果然她答應後,坊間都說她知恩圖報,短短時間改了口風,也讓洛家得以喘息。

原主其實也不是那麽的不情願,畢竟有個男子願意為了她付出這麽大代價,雖然無法富貴,日後她相信自己也能將日子過得有滋有味。

然而等嫁人了,她才知道,是她想錯了!

雖然程昭陽也是秀才,但不知是因為腿瘸的緣故還是其他的原因,他的脾氣並不好,飯來張口衣來伸手,明明家境一般,但仿佛是個從小被人伺候慣了的大爺。

原主從小沒伺候過人,但為了他,還是慢慢學著伺候夫君,照顧婆婆,教導小姑子。

哦,還有個小叔子。

不過因為男女有別,她不用照顧小叔子,只需要……讓她父母來照顧。

小叔子程昭華得以住到了洛家,被原主父親盡力教導,吃喝拉撒穿戴用都沒付出過一文錢,兩年後,他成功過了縣試、府試,被原主父親舉薦到了郡縣的正規書院裏讀書,那錢是從原主嫁妝裏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