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節:幸免(一)

章明河感覺自己真的太倒黴了,作為一個在黑區冒險了二十年的冒險者,他換了三次隊伍,第一個隊伍跟了三年,那一年他摔斷了腿,因此離隊休整兩個月,當初帶他入行的隊長帶著隊伍一頭紮進了黑區,結果碰到了黑潮,整支隊伍就那麽悄無聲息地消失在了黑區之中。

腿好了的章明河一時找不到活,在軍隊裏做了四年偵察兵,活著退伍之後,被第二個隊伍高薪聘請進隊伍做偵察員——說實話,章明河自認自己在偵察這一行也是專業人仕,在第二個隊伍裏十一年,也幫著隊伍逃過了至少十九次生死存亡的危機,也在隊伍休整的時候跟別的隊伍,結果將隊伍從黑潮中全給扯了出來。

也是這一次,章明河運氣不好,在回家的路上平地摔了一跤,把他的腿又給摔斷了。

在休整的三個月裏,隊伍裏的另一個老偵察表示明河能夠做到的事情他也能夠做到,於是帶著隊伍進了黑區……然後就沒有然後了,章明河腿傷好了之後,又花了三個月的時間從黑區裏撿回了整隊人的屍骨,將這些屍骨交還給了他們的親族。

因為這一義舉,章明河在新杭州的冒險者裏算是真正有了他的名望——誰不想自己隊伍裏的偵察是一個老手,為人正派,就算整隊人死絕了而只要他沒事,他最後也能把隊友的屍骨撿回來。

正因為如此,第三次進隊,章明河是受了新杭州的一位李姓富豪的邀請,給這第三個隊伍帶路——隊伍是新隊伍,裏面的女性也比男性多,但是大家做冒險者這種把腦袋拐在腰帶上的活,很顯然分不了什麽男女。

事實上隊伍裏的所有人都有不錯的實力,雖然是新人,但是在哨兵消失的時候,她們還是聽了老隊長的建議,把那個混血精靈當成死人選擇撤退——換一支女人做多數的新手隊伍,說不定就想不開去找人了——為了一個人而死一隊人,這種事情無論如何也太傻了不是嗎。

身後被混沌踢了一腳,章明河扭頭看了一眼身後的混沌戰士——這些該死的混沌是怎麽摸到這裏的——要知道這個黑區算是半個安全區,因為整個黑區已經被完全偵測出了地形,哪兒有可能危險,哪兒有可能沒危險都已經有所標注。

正因為如此,聽賢者大人說這裏有聽人話的活屍,還叫什麽覺醒者,隊伍過來是看看這件事情是不是真的——畢竟冒險界,危險與機遇並存,所以當隊伍發現真得有覺醒者,他們不但不攻擊他們,而且還有會說人話的小家夥出來和他們交涉。

如今想來,危險與機遇並存真的是存在的啊。

想到這裏,章明河看到了那個混血精靈——他應該是已經死了,不知道是哪一個可惡的靈魂強行占據了他的軀殼,正因為如此,這些混沌並不知道這裏的情況,要不然章明河覺得自己根本活不下來。

這些混沌,應該是辛夫子的信徒……這些狡猾的家夥和沙夫子的信徒在第一眼看到的時候幾乎沒有什麽差別,但是只需要細細觀察,就能夠確認它們的不同,這些家夥絕對不是沙夫子的信徒,這一點從章明河故意拿出來食物可以看出來。

那是一塊非常好吃的蛋糕,是大毀滅之前的手藝,強大如章明河,也只能從那位富豪手裏每周拿到一塊。

這一塊本來是他自己留著回味的,但是在這一次試探中,章明河當著所有混沌的面吃了這塊蛋糕,沒有混沌展現出想要搶奪它的模樣。

見美食而無動於衷,這可不是一個沙夫子信徒應該有的品質。

他們說的話,章明河聽不懂,脖子上有鐵環鎖著的他如今只是一個俘虜,這讓章明河在思考如何自救——要是回了混沌的營地,那它們就有的是時把他給剝皮抽筋好問出新杭州的一切,這可不行。

章明河雖然沒結婚,但是前後兩個隊伍,他認識了的隊友裏,有很多人的孩子就像是他自己的孩子那樣。

他不能將新杭州的一切告訴這些混沌,那一定會害了整座城的人,作為章家的最落魄的一個孩子,章明河雖然已經失去了家族的寵愛,但是當兵的那幾年,做冒險者的這些年,有多少同齡人死在他的面前,他們的犧牲與笑容都活在章明河的心裏。

所以……章明河絕對不是膽小鬼,更不是出賣人類的人奸,誰也別想讓章明河選擇背叛,哪怕斧刃加身利刃及體也不行。

所以,要麽死,要麽逃。

而問題是,他有開鎖器,在左手小指的假皮下,而鎖卻在他的脖子後面。

一想到要整支混沌隊伍的眼裏開鎖,章明河覺得這個世界上再也沒有比這更傻的辦法了——到時候挨一頓打都是輕的,要是混沌覺得這個人類有兩只手真是麻煩,就把他的兩只手給砍了那就真的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