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這代人呀(75)(第2/2頁)

再加上三個保安,一共十四個人,先拘了。

拘留,可大可小。可在學校那個群體裏,突然十一個人都被拘了,觸犯了法律,治安條例,這必然是觸犯了校規了呀。而校規規定的,這種要是認真算,真夠開除的了。

怕了嗎?怕了。

而比較諷刺的是,那位女生的男友,並不在這十四個人當中。

學校著急嗎?肯定急呀!怎麽處理。

誰幹了啥其實心裏都清楚,尤其是白紙黑色寫了證詞,並且在上面簽字的。有些人沒寫,但因為同學讓作證,也簽名摁手印了。別瞧著一份證詞,而後面牽扯到的絕對不止一個人。

可那東西再怎麽著關系也沒用,人家派出所不可能給你們。誰也不會跟你去冒這個風險。當然了,要是對方不那麽強勢,未必不能。

但一旦涉及到頗有影響力的人,這種人又敢點炮,誰的前途又不重要呢?風險太大了,面子就不大好使了。最多只是告訴你,這個事怎麽操作。

還是那句話,想法子,私了吧!

要想私了,得做到兩點,第一,得道歉,得誠懇的道歉,得叫對方把心裏的這口氣出了。第二,錢!就是賠償嘛!涉事人多,這賠償的數額就大。對方的經濟能力不行,賠償的數量大了,對方未必不會松口。第三,找對方的律師。那個當事人不是個難對付的人。關鍵在於這個律師。別管是托人情,還是找關系,亦或者是拿錢叫對方閉嘴,什麽方法都行。

這都得私下裏操作,對吧?!

看是誰出面做這件事。

涉及到那麽多學生,尤其是做偽證的,男生女生都有。學校和學院必須出面的。

不僅如此,該通知家長的就趕緊通知家長吧。各自想想辦法。

人心徹底就慌了。

涉事的女生叫童瑤,她第一時間給她媽媽打了電話,說了這個事情。她家不遠,就在距離省城最近的地區市裏,電話了,童媽媽馬上就道:“你頭疼,頭暈,去醫院!馬上!你在醫院先檢查,我跟你爸隨後就到。”

等這些牽扯到的學生想起來兩個罪魁禍首的時候,發現童謠住院了,

而童謠的男友蔣林,因為在推搡中撞到了頭和後背,人家也在醫院接受進一步的檢查和治療。

躲了!

而且,人家兩家幾乎是同時跑到學校,申請病休。休學一年,病情需要。

索性學校沒批,這種時候,罪魁禍首倒是溜的快。那剩下的這些學生怎麽辦?

童謠媽拉了童謠爸,“這事不能跟學校硬來,真把學校得罪了,人家口風一轉,過錯全推咱能身上了。”

也對!

童謠媽也是能人,拿上去找律師,她也要告,告蔣林侵害童謠的名譽。

按照童謠媽的話,“女孩子被碰到敏感部位,本能的反應這不能算是錯的。但已經錯身而過了,我閨女只是把她的感受告訴蔣林,並沒有讓蔣林去毆打人家。更沒有讓蔣林造謠生事。甚至在打起來之後,我女兒還過去拉架了。是這個蔣林不肯罷休,我女兒甚至被連累的從樓梯上滾了下來。”

你們來說說,我女兒有什麽罪?

“本來一個小摩擦,因為蔣林,她成了同學老師嘴裏的禍水了。她無辜不無辜?!所以,我一定要維護我女兒的名譽。這個蔣林必須告!”

她告就告吧,她還把要告蔣林,為什麽告蔣林的事專門找學校說了。就找女兒的輔導員,那意思是告知一聲,可暗含的意思嘛,第一,為了女兒的名聲的。第二,此次的案子,後續的一切發展,都跟我女兒無關。第三,你們要是再拿那些話說我女兒,或者還想把什麽過錯推到我女兒身上,那大概齊,咱們這官司還有的打!

蔣林都傻了,頓時就不知所措了。要是女朋友不告訴他人家摸她,他能打人嗎?要不是她摔下樓梯,他急了,能叫那麽多人來幫忙,以至於鬧成這樣嗎?

怎麽到頭來,錯的只有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