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這代人呀(132)(第4/6頁)

校警過來幹涉了,邊上的警務車裏也來了人。胖胖一瞧,得!走人吧!目的達到了,鉆出人群,拉了孟小軍上車走了。

可這事還沒完呢,奶茶店被噴字呢,什麽汙穢的字都往上噴。

報警?要是真啥人都逮的住,哪有那麽噴小廣告的。更有那種噴著賣假證廣告的,對吧?

大紅的油漆噴上去的!

這是林雨桐能看見的,還有林雨桐看不見的,那就是劉小靜家門口這一片,都被噴滿了。

安安的爺爺奶奶來看孩子,結果就見了這麽一幕。

奶奶氣壞了,“不行,我得把孩子要回來!”跟著這樣的媽,孩子就完了!

爺爺拉住了,“咱們還能活幾天!她別管咋弄錢,把孩子養大算完事。現在這種事是啥稀奇事不?只是有些人鬧出來了,有些人忍氣吞聲不言語罷了。就跟咱村那誰誰誰跟那誰一樣,兩人好了都二十年了,男的這邊媳婦不言語,女的那方男人也不言語,一條巷子裏住著,誰不知道。可還不都這麽過來了,兩邊的孩子也都大了……”

誰也沒離婚!

但奶奶又多留了心眼,就說:“咱要不找當初那個律師去……這她要是再婚,錢這事咋算?咋都得給安安留著吧。”

找到律所當時那個處理交通事故的律師,把事情說了,也說了這個顧慮。

這個顧慮對不對?對!

人家爺爺奶奶願意掏訴訟費和調解費,意思是,得給孩子存一筆錢進去,或者房子就是放在安安名下,誰都不能動。

畢竟當年那錢,大部分是爺爺奶奶和孩子該得的。

爺爺還說了,“月供我們可以幫孩子還。我們再不濟還能幹十多年呢……到那個時候就算是還不完,可孩子也都大了,成年了,能接手了。”

至於說撫養孩子,她還是孩子的親生母親,她就該撫養孩子。

對劉小靜來說,這種逼迫已經叫她快崩潰了,卻沒想到,這個調解過程,金思業全程都在。好容易盼來一次近距離的接觸,卻沒想到是這樣的。他在面前,她擡不起頭來。她咬緊了牙關,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他沒有為她說一句話,就那麽坐在邊上聽著。

律師說什麽,她只覺得嗡嗡的,完全沒有聽進去。而後她簽了很多文件,上面說啥了,她一點也沒往心裏去,滿腦子都是他會怎麽看我,他會不會覺得我不知廉恥!

等簽完了,那個一直求而不得的身影起身離開了,她急著想追,帶倒了一片椅子,那人也沒回頭。

好像所有人的眼神都是鄙視的,她木木的從樓上下來,外面的雨絲飄在臉上,她才反應過來了,剛才都幹嘛了?

房子歸孩子,而孩子交給爺爺奶奶帶回去撫養。她每月支付一定數額的撫養費給孩子,教育費之類的,都由她承擔。而房子……房子要租出去,用房租還房貸!

那自己還剩下什麽?

這個結果跟爺爺奶奶預想的不一樣,可兩老人都沒拒絕。當時律師問劉小靜,哪種方案好,她沒言語。當問到第一種方案行嗎?她還是不言語。直到問第二種方案呢,她才點了點頭。

這當媽的直接放棄了孩子,那做爺爺奶奶的怎麽辦?不能不要吧?

就這麽著,直接給孩子辦了轉學,轉回去了。學校更是退了一大筆費用給倆老人,倆老人啥也沒說,帶著錢和孩子,利索的回老家了。房子交給中介,租出去。

劉小靜這才發現,除了店鋪,她無處可去了。

可店裏是真的沒生意了,零星的生意,那也是不知情的,路過這裏的人買的。勉強夠支付店鋪的房租和她的生活費。

孟小軍一直沒有再打電話來。

她突然覺得自己很狼狽,她不想這麽狼狽,尤其不想叫金思業進進出出的看見自己的狼狽。

她明白自己的心,她愛的還是那個人。孟小軍是誰,只是一個恰好出現的替代品而已。不就是那個人實在是太遠了,才需要一個替代品嗎?

以前都是孟小軍找自己,現在自己得找他!已經這樣了,憑什麽難受的只自己而已。

他不是要離婚嗎?不是要娶自己嗎?

離呀!娶呀!

對於胖胖的來訪,林雨桐一點也不意外,“是不想咨詢離婚的事?”

胖胖苦笑一下,“早知道這女人不地道,可沒想到,更不地道的是我男人。你說碰上那麽一個東西我怎麽辦?”人家本來是沖著金思業去的,結果人家金思業沒入坑,你他媽的湊過去了。

這說明啥?說明臭肉吸引的是蒼蠅!

明知道是蒼蠅,難道我還留著他過年嗎?

“胖姐我要手藝有手藝,要錢我也有錢。離了他我轉眼就能再開個店,頭回就能幹死他!”她說著,但隨即又道,“可我憑啥便宜他們。出軌的證據我有!就孟小軍那德行,一有變化我就知道了,我把照片都拍好了,不怕抵賴。他就是過錯方!我們之間還有一個兒子,兒子我非要不可。但是呢,像是孟小軍名下的房產,我想盡量給我兒子爭取過來……”